菏泽中院2019年度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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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04日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的工作 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工作落实年”活动,各项工作有了新发展。全市法院收、结案数量再创历史新高,共受理各类案件108140件,审执结115294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8.7%、18.6%,牡丹区、郓城县等六个基层法院结案数量超过一万件。其中,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440件,审执结11357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19.2%、35.5%。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91.5%,居全省各市法院之首。 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7066件。一是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一审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21件262人。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73件,遏制毒品犯罪蔓延。依法审理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65件。定陶区法院公开宣判孙小栓等17人、涉及金额2亿余元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单县法院严厉打击30名被告人、致314人受害的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维护了金融秩序和群众财产安全。二是高点站位推进扫黑除恶。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3件,恶势力犯罪案件54件,判处刑罚361人,判处财产刑总额2771.9万元。聚焦“大案攻坚”,两级法院院长带头办案,依法审理了吴建伟、赵永鹏等社会影响较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李志山、马蕊等恶势力犯罪案件,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突出“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目标任务,开展黑恶势力涉财产资金专项清理活动,执行到位671万元。完善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移交发现的“保护伞”线索6条、涉黑涉恶线索2条,发出司法建议函5件。营造强大声势,组织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6次,发布典型案例8起。三是坚持“打虎拍蝇”不放松。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71件108人;审结烟台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聂作坤受贿等一批大要案,被告人均认罪服判不上诉;依法审理涉征地补偿款、农资补贴等“蝇贪”犯罪案件21件。四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案件1548件。发挥特赦教育感化作用,对符合要求的156名服刑罪犯进行特赦。依法对4163名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和拘役,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落实轻罪记录封存、回访帮教制度,帮助失足未成年人回归家庭、重返校园。 依法促进社会和谐。妥善化解涉民生案件,审结医患纠纷、人身伤害、产品责任等案件1217件,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巩固家事审判改革成果,落实调解、调查、心理疏导、案后回访等制度,曹县、巨野县法院灵活适用离婚冷静期、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工作新机制,全市共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案件12696件,调解撤诉6029件,调撤率同比上升5.5%。审结建设工程、房屋买卖等案件3095件,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对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快审快结快执,追回“血汗钱”1146万元。东明县法院针对拖欠农户粮款案件激增情况,及时分析研究,依法调解结案650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维护诚信市场环境,审结买卖、租赁、保险、票据等合同纠纷7942件,维护交易安全。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坚持保护公民权益与监督行政执法并重,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318件,同比上升111%。妥善处理涉众型行政案件,审理棚户区改造、城建拆迁、土地确权等案件229件,助力重点工程建设。加强非诉讼案件合法性审查,审结非诉强制执行案件1884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全省首家“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在郓城县落成后,迅速实现全市全覆盖,高铁建设行政强制、滴滴顺风车行政处罚等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该做法受到上级法院充分肯定。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履行义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始终保持全省前列。加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组织行政机关参加庭审观摩等方式,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强力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奋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全市法院新收执行案件37457件,执结38545件(含旧存),同比上升29.7%,执行到位金额120.03亿元,同比增长27.1%,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95%。成武县法院将全县478名网格员聘为执行协理员,建成“一村一人一定点、社区单位全覆盖、各行各业均有人”的协助执行网,被省委政法委在全省推广。发挥联合惩戒作用,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1401例,限制高消费46964人次,2579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司法拘留1560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32人,检察机关批捕12人。处置房产、土地、车辆全部实现网上拍卖,最大限度提高财产变现率,成交金额2.5亿元。 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司法应对措施,做到中心工作有所需,司法保障有所应。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60101件,涉案金额4166.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7.4%和157.7%。 服务保障法治营商环境。出台《服务保障法治营商环境十二条》,发布立案登记、财产保全等10大类20种司法服务清单。根据省委、市委部署,扎实开展“三打”“三治”“三清”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权、人格权和财产权,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等政策法律界限,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04件,同比增长137.8%,调撤率82.2%。妥善审理涉“七巧板”幼儿园商标权等菏泽知名品牌案件,制裁假冒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审结技术合同、商业秘密等新型、疑难案件21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商业模式创新。 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全面落实《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司法保障意见》。创新措施,加大企业合法权利保护力度。郓城县法院联合当地法学会,组建振兴实体经济法律赋能服务中心,引导企业对日常风险进行识别防控。推动金融审判专业化,成立金融审判团队,审结涉金融纠纷案件15680件。规范全市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标准,支持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审结企业破产案件72件。成功实现洪业集团等29家企业的合并重整,16家企业继续稳定生产经营,3800余名职工队伍稳定,1500余名债权人权益得到维护,助力企业破茧重生,实现了“破圈断链”,有效化解了区域性金融风险,该案被评为山东省十大破产案例。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司法能力,审结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6件。市法院通过审理一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积极以案促调,依法挽回单县、成武县案外千余户蚕农经济损失,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严厉惩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7件,为生态菏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积极落实《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实施意见》。妥善处理农民返乡创业、农村电子商务以及扶贫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财产和合同纠纷。牡丹区、曹县法院在辖区电商园区、淘宝村镇设立电商纠纷调解工作室。单县法院在浮龙湖法庭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巡回办理涉旅游纠纷案件,助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审结相邻关系、赡养抚养、彩礼纠纷等案件959件,助推乡风文明建设。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充分发挥乡村干部、司法联络员、人民调解员等多种力量,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大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积极对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调对接中心22处。将交通事故、房屋买卖等13类纠纷确定实行调解前置,尽可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具有立案登记、诉讼引导、诉讼保全等20余项职能,为当事人提供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巨野县、成武县、单县等法院在全方位打造“集约高效的服务集结地”上大胆尝试,积极推进,受到上级法院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法院推广,《人民法院报》等媒体予以报道。 努力方便群众诉讼。建设移动微法院,让法院和当事人能够充分感受到“指尖诉讼、掌上办案”便利。2019年7月起,除刑事公诉案件以外,目前所有案件均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全市5个法院建成“24小时法院”,12%的案件在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申请立案。为法律工作者开通网上立案专项通道,律师申请立案数占网上立案总数的25.8%。全面实现跨域立案服务,本市当事人准备在外地法院起诉的案件,通过本地法院即可网上立案。启动跨域立案以来,共提供跨域立案服务157件,减少当事人的奔波劳苦。依法减缓免诉讼费467.8万元,全力保障困难群众行使诉讼权利,确保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深入推进法治共享。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3200余人次,旁听庭审1200余人次。全面推进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和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全市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94990篇,庭审直播案件12465件。充分发挥司法宣传服务执法办案、弘扬法治精神的使命作用,两级法院合力打造新媒体矩阵,市法院微博荣获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中央政法委首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等荣誉,巨野县法院先后在中央政法委优秀政法新媒体榜单发布会以及全省舆论宣传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依法处理涉诉信访。坚持“首接负责制”,继续推行院领导带班接访、带案下访、阅办群众来信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全市法院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832人次,化解信访积案107件。深入开展“防范和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落实年”活动,对79件赴省进京上访案件由两级法院院领导包案化解,化解率为100%。落实责任倒查和承办法官负责制,增强法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市法院赴省进京上访数量同比下降15.5%。 四、不断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坚持改革不停步,把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作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努力提升法院整体效能。 着力构建新型办案模式。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要求,构建简案快审的速裁程序,充分运用“分调裁”平台对案件进行智能识别和繁简分流。加强速裁团队建设,将调解员纳入速裁团队,目前全市已建成速裁团队41个,收案4595件,结案5107件。推行要素式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51597件。成立专业化审判团队,对批量类案统一排期开庭,集中时间多案同审、多案连审,切实提高审判效率。全市法院人均办案天数79天,办案周期同比缩短12天。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基层法院按期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全面推行人员分类管理和新型审判团队建设,全市法院补充员额法官17人。全面落实院庭长承办案件制度,把院领导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作为硬性规定,对办案数量、案件类型等定期通报,院庭长审结案件51613件,同比增长14.3%,占结案总数的44.8%。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全市法院人均结案223件,同比增加14件。 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认真落实“谁裁判、谁负责”要求,明确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清单,细化院庭长审判监督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让审判权规范有序运行。强化审级监督,对下指导,共办结各类二审、再审案件5249件。开展评查活动,规范司法行为,选树“质量之星”“效率先锋”,对排名靠后的法官,进行惩戒。建立审判委员会讨论事项过滤机制,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数量大幅下降,有效强化了审判委员会宏观指导职能。发挥专业法官会议指导作用,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70余次,为400余件案件提供裁判参考意见。开展庭审观摩、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统一裁判尺度,案件发改率同比下降4个百分点。 升级发展智慧法院建设。加强科技与司法的深度融合,全面推开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除刑事案件外,调卷、阅卷等业务均实现网上办理。推行全流程司法公开,及时通过短信向当事人推送案件节点信息。全力推行全方位智能化服务,完善法官网上办案、掌上办公平台,对全市法院、法官办案质效实时生成、定期通报,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 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对基层一线支持力度,在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物质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定陶区、曹县、鄄城县、东明县法院审判综合楼即将竣工投入使用。招录73名新进人员充实到基层,进一步优化了队伍结构。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好的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城乡协调发展要求,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打造道路交通、婚姻家庭等专业化法庭,类案调解率70%,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基层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 五、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大力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全员政治轮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边学边查边改,领导干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干警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严明政治纪律规矩,认真落实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打造“红旗高扬”示范党支部,市法院被评为市直机关“红旗高扬”示范党支部,市内外100余家单位代表前来观摩学习。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市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党支部被省委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不断提高能力水平。组织参加各类培训班62期,培训干警3200余人次,邀请高校教授、专家学者、资深法官授课,举办身边典型事迹报告会,采取法官经验交流、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措施,提升干警业务能力。重视对青年干警的培养,完善“传帮带”机制,确保队伍阶梯型发展。注重审判实务与理论调研相结合,组织案例研讨、专题调研等活动,促进学用相长。15名法官被评为省级审判业务专家,多名同志被评为全国调研宣传先进个人,两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查处全市法院违纪违法问题14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严格执行司法巡查、审务督察、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等制度,持续改进司法作风。持续开展中央巡视以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自觉接受和配合市委巡察,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坚决整改。开展“廉洁司法、担当作为”集中警示教育活动,落实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制度,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促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家事审判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175人次,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关注事项5件,在2019年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两级法院联动邀请19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法官宣誓。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邀请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12次,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抗诉案件23件。定期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通过聘请特邀监督员、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 一年来,全市法院80个集体和187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法院获得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郭萍、于莉等同志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称号。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是在座各位代表监督帮助、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法官仍然存在机械办案、就案办案问题;司法供给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仍有差距,便民利民措施需要进一步细化;基层基础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法院队伍断层、人才流失问题较为突出;内部监督机制尚待进一步健全,司法作风不正、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等。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我市撤地设市20周年。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全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严守政治纪律规矩上表里如一,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进平安菏泽、法治菏泽建设。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营创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大力推进金融审判、环资审判、知识产权审判等专业化建设,积极参与扶贫攻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及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完善司法便民为民利民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主动融入诉源治理体系,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四是坚持深化改革。探索制度创新,更新司法理念,推进流程再造,全面建立适应新时代的办案模式,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提质增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均衡结案管理,强化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作用,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是坚持抓好队伍。以抓好基层党建工作为重点,努力锻造高素质法院队伍。加强基层建设,关心关爱干警,进一步提升司法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法院队伍从严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后来居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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