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罗庄法院利剑出鞘再掀“热浪”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5日

夏至已至,他们奔波在执行的路上;酷暑难耐,汗水浸湿他们的衣衫;但,他们依然步伐坚定、攻坚克难,泥土味、汗水味,都是他们执行路上的百般滋味…罗庄法院以“沂蒙风暴”之夏季攻势集中执行行动为契机,集中执行一批疑难复杂案件。

6月21日凌晨5点,罗庄法院楼前警灯闪烁,执行干警迅速集结完毕,整装待发,各个执行团队按照方案奔赴执行“战场”。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43人,拘传15人、拘留4人、当场履行4件、执行和解7件、执行到位金额106.3万元,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和解一:“我知道欠他钱,我认!”

事情来到2022年10月,被执行人徐某在于某处购入地板砖用于装修,于某发货后,徐某一直未支付货款。后多次催要,徐某都以各种说辞拖延付款,并在2023年1月写上欠条,以示“还款诚意”,后来又多次催要还是未支付货款,双方协商未果,于某将徐某起诉到法院,最终判决徐某支付合同约定货款。

判决生效后,被告徐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于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了调查财产、查封账号等措施后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多次催告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

被执行人解释到:“欠他钱这事我承认,可他发的地板砖质量和他合同里说的不一样,还破损很多,不值这些钱,我才不想支付给他……”

申请人于某气愤地说:“她自己选的样式和价格,我立马安排的发货,这都拖了2年多了,还找各种理由故意不给我货款。”经执行团队调解和被执行人家属的劝说,被执行人的情绪慢慢冷静下来并转变态度,最终同意当场支付货款,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

 

和解二:昔日伙伴“撕”破脸  …

2020年10月19日,临沂某纸业公司向罗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和临沂某包装公司。事情要追溯至2017年5月,双方因商业合作产生合同纠纷,后协商未果,临沂某纸业公司一纸诉状把王某和临沂某包装公司告上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判决结果,最终在2020年原告向罗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返还原物价值80余万。

多次执行时,双方僵持不下,各说各的理,谁都不愿意退让一步,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直至2024年5月,执行法官把双方传唤至法院,法官依法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面临被罚款、拘留以及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经过干警耐心调解和对其家属的情理沟通,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沟通,劝其换位思考,理解对方,解开双方多年心结,把“撕”破的关系再修复好。

最终于近日,被执行人同意地上厂房折价65万,一次性支付给临沂某纸业公司,双方均表示愿意“案结事了”,当场转账,双方签字和解,该案圆满化解。

如果说判决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刻度尺”,那么调解就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的“温度计”,以法治方式解民忧,通过执行和解,将判决书上的“白纸黑字”变成当事人手中的“真金白银”。

关闭

版权所有: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北路157号 电话:0539-8268087 邮编:276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