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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申请书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14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是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将来裁判的执行,请求人民法院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某种强制措施时使用的文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民族、籍贯、职业、家庭住址、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基本情况同上)。

  上列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因           纠纷,于       年     月     日向你院起诉在案(或申请人即将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有损毁(或隐匿)诉讼争执标的物的可能(或者其他原因),为此,申请给予实施财产保全。申请的事实根据和理由如下:

  此致

  罗庄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相关证据

  【填写说明】

  1.事实与理由。首先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何发生纠纷。再具体写明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标的物的名称、数量。然后写请求保全的原因。着重写明必须实施财产保全所根据的事实,即被申请人有毁损诉争的标的物的行为,及其正在实施处分的行为。

  2.请求目的。即请求采取何种保全措施。应写明要求人民法院或查封、或扣押、或冻结等,或者采取其他适当措施。同时表示自己是否提供担保以及提供何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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