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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送回执行款 债权人捐助欠债人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16日

  

  山东省高院 天涯法律网 农村大众报 山东法制报 百灵新闻网 发布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在5月10上午,记者跟随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法官却将依法执行到法院的4200元人民币又上门返还给被执行人,还为被执行人送去了大米、面粉和学习用品。同行的债权人黄友利不但放弃了债权,反倒给欠债人现金500元。这是怎么回事呢?

  随行的平邑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孙峰松告诉记者,2010年9月6日被执行人陈庆江借款2万元,并签订借款、保证合同,期限为一年。到期后未还,债权人以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诉讼请求诉至法院,被告陈庆江辩称借款属实,也同意还款,只是现在没有钱还。2012年11月19日法院判决被告陈庆江归还原告借款2万元及利息。2013年2月原告申请执行,经法院多次通知,被告没有履行。2014年4月底,法院依法冻结并划拨陈庆江的银行存款4200元到法院执行账户。5月5日法院将执行款支付给债权人黄友利。5月8日被执行人陈庆江到法院反映其银行账户4200元系社会救助款,本人已双目失明。平邑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查明:陈庆江因疾病双目失明,妻子离婚,不履行离婚判决书上应尽的义务远走他乡,陈庆江和8岁的女儿相依为命没有一点收入,完全靠政府低保和亲戚邻人的接济,生活非常困难。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成国获悉后,高度重视,要求依法最大限度地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立即联系债权人黄友利说明情况,黄先生爽快地自愿退回领取的执行款,同时表示放弃债权。考虑到陈庆江行动不便,5月10上午,孙峰松带领执行法官和黄友利驱车10公里来到被执行人陈庆江家,将4200元人民币返还给他,同时黄友利捐助其现金500元,执行法官送去了大米、面粉,孙峰松主任为陈庆江女儿送上了学习用品和玩具。被执行人陈庆江接过失而复得而且增加了500元的现金,几度哽咽,连声表示感谢。平邑法院心系病弱百姓,注重司法人文关怀,树立了人民法官爱民、亲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山东省平邑县法院刘敬松 彭坤

  法官上门送回被执行款 债权人反倒捐助欠债人

  2014-05-16 作者: 来源: 农村大众 山东法制报

  农村大众报平邑讯 (通讯员刘敬松 彭坤)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在5月10上午,平邑县人民法院法官却将依法执行到法院的4200元人民币又上门返还给被执行人,还为被执行人送去了大米、面粉和孩子的学习用品。同行的债权人黄友利不但放弃了债权,反倒给欠债人现金500元。这是怎么回事呢?

  2010年9月6日,陈庆江借黄友利款2万元,并签订借款、保证合同,期限为一年。到期后未还,黄友利诉至法院。陈庆江称借款属实,也同意还款,只是现在没有钱还。2012年11月19日,法院判决陈庆江归还黄友利借款2万元及利息,陈庆江服判但未履行。2013年2月18日,黄友利申请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陈庆江银行存款账户。2014年4月底,陈庆江银行存款账户自动划拨4200元到法院执行账户。5月5日,法院将执行款支付给黄友利。5月8日,陈庆江到法院反映,其银行账户上的4200元系社会救助款,他本人已双目失明。平邑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查明:陈庆江因疾病双目失明,妻子离婚后未履行离婚判决书上应尽的义务远走他乡,陈庆江和8岁的女儿相依为命,没有一点收入,完全靠政府低保和亲戚邻人的接济,生活非常困难。得知这种情况后,执行法官立即向黄友利说明情况,黄友利爽快地表示愿意退回领取的执行款,同时表示放弃债权。

  考虑到陈庆江行动不便,5月10上午,法官们和黄友利驱车10公里来到陈庆江家,将4200元人民币返还给他,同时黄友利捐助其现金500元,法官们还带来了大米、面粉,为陈庆江的女儿送上了学习用品和玩具。陈庆江接钱几度哽咽,连声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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