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运行!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入驻平邑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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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 ||
为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促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配合。12月11日,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在平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设立运行,为全市首创! 同日,平邑法院、平邑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会上,双方就今年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展开交流,并对下一步如何推动行政复议受理窗口的实质化运行,如何优化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过渡,发挥行政复议前端源头化解行政争议等进行了深入研讨。县法院、县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庭室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设立背景 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扩大了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增加了法定复议前置的案件类型,同时明确指出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要手段,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在此背景下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是平邑法院建立行政复议先行引导机制的有益探索,为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了便利,进一步畅通了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强化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衔接配合,共同推动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窗口简介 行政复议受理窗口设立在平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窗口摆放了行政复议申请指南、行政复议法宣传图册以及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模板等,由法院工作人员专职接待、专窗受理,提供行政争议释法明理、行政复议咨询引导以及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接收、转递等便民服务,旨在让人民群众实现“少跑腿”,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的便利需求。
运行程序 对于法定复议前置的案件,告知来诉当事人应先行申请行政复议,并由工作人员收取材料、完成初审,无需当事人再次到复议机关申请。对于可复议可诉讼的案件,由工作人员进行释法引导,释明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和特点优势,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行政复议,并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权,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附行政复议指南手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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