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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星戴月为民情 千里赴津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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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10月15日 | ||
沂南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市中院关于开展“秋风攻坚执行活动”的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认真部署秋季执行攻坚工作,全面提高执行质效。近日,沂南法院组织五名干警奔赴天津,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孙某的奥迪A6L汽车一辆,使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2018年12月,被执行人孙某在申请执行人沂南某公司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奥迪轿车一辆,并由申请执行人为其担保在工商银行沂南支行贷款19.9万元。后因被执行人孙某逾期未履行,双方于2020年3月17日达成调解,孙某一次性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垫付款21万元及违约金2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严格按照执行规定采取执行措施,发现担保人贾某名下有银行存款92954元并依法予以冻结、扣划。即使法院冻结扣划了被执行人名下存款,被执行人依然躲避执行、始终未按照要求出庭,加之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2020年9月20日晚,申请执行人告知案件承办法官,发现孙某的奥迪A6L汽车出现在天津市滨海新区,询问能否依法予以扣押。次日,承办人向相关领导汇报后,领导当即表示“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不能等”,随即安排部署相关扣押工作并形成方案。2020年9月22日凌晨4时执行人员及法警集结出发,上午9时抵达车辆所在地并联系上了车辆实际控制人。起初车辆实际控制人心存抵触,不愿意配合法院扣押工作,后经执行干警反复释明,车辆实际控制人同意交出车钥匙,车辆得以顺利扣押。 2020年9月24日,孙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要求交纳余款并于当日向沂南法院收款账户汇入剩余欠款本金134880元及执行费3350元,案件最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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