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沂南县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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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有温度 服务送上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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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14日 | ||
儿子跟随残疾父亲生活,母亲却拒不支付抚养费。近日,沂南法院执行局顺利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案件,把执行服务送到残疾当事人家门口,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2014年,王某路因高处跌落造成腰椎神经损伤及腰部以下肢体瘫痪。2018年王某路与王某兰离婚,婚生男孩由申请执行人王某路抚养。2021年2月,因王某兰未支付2020年度和2021年度抚养费,王某路到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申请执行人王某路立案时未能提供被执行人王某兰的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工作单位、财产状况等执行线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人员与王某路多次电话联系,也未能获得有用线索。在得知王某路身患残疾,出门不便后,执行人员果断主动找寻线索,从被执行人在判决书上的住址着手,找到其娘家所在地沂南县苏村镇北于村。通过与村干部了解情况,执行人员取得其联系方式,并动员村干部和其父母劝告其主动担当责任。同时,执法人员也多次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劝说王某兰于情于理于法都应该主动承担一名母亲的责任。在执行人员法德兼施、情理并用的感化下,王某兰按时到庭,主动交纳之前欠下的孩子抚养费,并表示之后的抚养费将按时自行交付。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出行不便,5月7日,执行人员带着领款单据主动上门服务,让王某路签字领款,并告知法院将尽快将孩子抚养费汇至其个人银行账户。执行人员还细心叮嘱申请执行人,注意养好身体,多做康复活动,祝愿孩子能够身心健康,茁长成长。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沂南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依法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便民服务宗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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