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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部分高中级法院研究室工作座谈会在威海召开
  • 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0日

  7月5日,全国部分高中级法院研究室工作座谈会在威海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姜启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锦标,威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傅广照,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向阳,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部分工作人员和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海南、贵州、青海等地高中级法院研究室工作分管领导、研究室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中级法院院长40余人参加会议。傅广照、吴锦标先后致辞,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锋、党支部副书记蔡金芳分别主持座谈会。

  吴锦标介绍,2017年山东高院重点调研课题纳入了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实现了从法院内部课题到省部级课题的全面升级。今年,山东高院主办的公开出版刊物进行了升级转型,确定了立足审判实践、连接学术前沿、面向全国法院的新定位,在栏目设计等方面全面出新,并开通微信公众号,成为推动调研工作的重要平台。针对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后法院能力水平差异的问题,山东高院研究室承担起了类案证明标准研究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整合各审判部门申报类型的基础上,确定了10类案件开展课题研究。今天的座谈会,山东法院作为承办方,一定要很好地利用这次宝贵的学习机会,多向先进法院学习,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姜启波做总结讲话,重申了在遵义座谈会上就调研工作指导思想、研究室人员归类等10个方面问题发表的意见以及对修改加强调研工作的意见、制定调研工作考核(评估)办法的工作安排,并着重对研究室工作和调研工作提出了“八个一”的要求,强调,调查研究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的调研工作和研究室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全国法院研究室工作人员要坚定信心、鼓足干劲、排除万难,努力促进新时代法院研究室建设和调研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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