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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
  • 作者:宣传处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5日

  

  

  

  

  

  10月15日,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傅国庆传达学习了中共山东省委第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追授黄群、宋月才、姜开斌、王继才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省纪委驻省法院纪检组组长时耀华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深入阐述和解读。省法院在济的党组成员和有关院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了研讨发言,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要求,各级法院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两个坚决维护”的政治自觉,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更加注重政治效果,确保全党团结统一、令行禁止。要全面落实《条例》基本要求,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党中央新决策新部署,坚持从严掌握,深化标本兼治,做到与时俱进,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要做到聚焦重点、持续发力,坚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法官权力制约,持续加强风险防控,扎紧审判权运行的制度铁笼和数据铁笼,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司法。

  会议强调,省法院党组一班人要做自觉践行的表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党员领导干部要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切实加强对自身的纪律约束,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要加强对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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