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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院在全国地方法院中率先成功创建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

  • 作者:宣传处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4日

  

  

  

  

  

  11月21日至22日,国家档案局组织专家组对山东高院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进行现场评价。专家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观看系统演示、审阅相关文档、实地查看及问题质询等方式,对照《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指标》,从领导与组织、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系统建设、数字档案资源建设、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亮点等方面逐项评价。经系统测试和综合考评,专家组对山东高院数字档案室创建工作给予高分评价,一致认为山东高院数字档案室基础设施齐全、数字档案资源规范、系统功能完善、经费保障有力、制度建设健全、特色亮点突出,达到了“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标准,走出了一条具有山东法院特色的数字档案室创建之路,为全国地方法院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提供了示范、作出了表率、树立了样板。山东高院顺利通过试点验收,成为全国地方法院中首家成功创建“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的法院。

  近年来,在国家档案局、山东省档案局、山东省档案馆的大力支持下,山东高院党组高度重视数字档案室建设,将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有力抓手,作为积极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高位推动数字档案室建设,构建起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院领导直接抓、相关部门具体抓的层层落实、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在创建过程中,探索形成了“三个融入”的工作模式。坚持融入审判执行业务工作,针对法院系统收案数量大、归档任务重、查档频率高的实际特点,创新研发一套在国产化设备环境中稳定运行并具有法院特色的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将档案系统与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和行政办公系统(OA)一体贯通,出台《山东高院机关数字档案室管理办法》,办公室配备5名具有行政编制的专职档案人员,机关各部门均设置1名兼职档案员,形成了立足司法一体建设、协同开发的最大合力。坚持融入现代化司法政务体系建设,山东高院在数字档案室建设过程中,强化“一盘棋”“一张网”意识,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人民法院加快构建司法政务体系研究”指导小组成员,为全国法院现代司法政务体系构建贡献了数字档案室建设的山东经验。坚持融入数字强省建设大局,撰写《关于全省法院数字档案室信息化建设前景的调研报告》,相关经验材料被《山东法制报》等媒体刊发,为在全省法院部署推广数字档案室建设提供了有力借鉴,为数字山东、数字强省建设提供了有益参考。

  国家档案局本次评价是对山东高院两年来数字档案室建设的全面检验和有力督促,对加快山东法院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下一步,山东高院将以本次评价为契机,坚持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进业务工作与档案各项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提升档案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为智慧法院建设注入强大新动能;充分学习借鉴省内外其他单位数字档案室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推进档案信息化工作优化升级,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统筹指导、组织专题培训,以点带面推动全省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走在前、开新局,为全国数字档案室建设贡献山东法院智慧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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