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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在全国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 作者:宣传处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1月12日,全国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在浙江湖州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主持会议会上,省法院副院长吕涛以《全力推进环资审判“三合一”实质融合 以司法力量守护“齐鲁青未了”》为题作经验交流发言。

  2022年以来,山东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环资审判“三合一”实质融合。注重审判专业化建设,推动17个中院全部设立环资庭,基层39个法院挂牌设立环资庭,将刑事28个、民事29个案由以及5个部门为被告的行政案件集中归口审理,集中管辖全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注重机构实质化运行,定期调度案件集中审理情况,环资案件归口审理已占业务量的75%以上。坚持把“两山”理念融入审判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环资审判的预防、保护、修复功能,审结全国首例放射性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研究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的关系,确立公益诉讼“责任补充、功能补强、主体补位”的程序衔接规则,注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正向、反向衔接,避免“以罚代刑”“以刑代罚”,全国首例环评造假入刑案获得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强化责任协同,贯彻责罚相当原则,注重刑事、民事、行政关联案件一体化审理,统筹刑事、民事、行政责任,切实增强环资审判“三合一”实质融合效果。

  会议还通报了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发布了十年来推动环境资源审判法治进程重大成果。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齐河县法院黄河生态城人民法庭等两个集体,青岛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尤志春、临沂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员王玉波、菏泽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潘宜英、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建波等4名个人受到通报表扬。省法院审理的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诉某普医院等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十年环境资源审判有重大影响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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