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以法之力护航“学前”成长
□ 王全胜 张晨
学前教育法的通过,标志着我国在完善学校教育治理体系、推动学前教育规范发展、保障学前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正式步入“有专门法可依”的新阶段,为学前教育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该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学前教育法的通过,标志着我国在完善学校教育治理体系、推动学前教育规范发展、保障学前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正式步入“有专门法可依”的新阶段,为学前教育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首先,学前教育法的通过有利于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教育良法善治是“国之大者”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学前教育法的颁布,让学前教育事业有章可循、学前教育的改革发展有法可依,让亿万学前儿童的健康成长有了专门的法律保障。它将党对学前教育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把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填补了学前教育法律的空白,是对宪法和教育法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能够为人民法院依法准确裁判相关案件提供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的裁判标准和尺度,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教育法律体系。
其次,学前教育法的通过有利于构建覆盖全面的保障制度。学前教育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涵盖普特融合、家校社协同育人和幼小学科衔接,让优质教育资源直达更多儿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学前教育法明确了政府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定职责、学前儿童享受的各项权益等,为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公益性提供了有力保障,促进学前儿童获得实质公平受教育权。同时,该法对幼儿园规划、行政审批、举办限制,以及教师资质要求和背景查询、人员配备、待遇保障等方面进行具体要求,保障学前教育软硬件配备水平,确保学前儿童能够接受普惠均等的高质量教育。
最后,该法突出优先保障的法律导向。学前教育法凸显儿童中心,将学前儿童各项权利贯穿始终。司法工作者要牢固树立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做好法律的衔接适用,强化未成年人和家事专业法庭建设,配齐配强审判资源,持续推进专案专办案件督办。深化府院联动,畅通部门协作机制,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司法救助,加大关于学前教育普法宣传力度,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司法机关负责、职能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学前儿童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全力守护学前儿童身心健康。
学前教育法的通过为学前教育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我们要担负起学前教育法实施的法定职责,为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亿万学前儿童的幸福成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让每一个学前儿童都能在法律的庇护下健康成长。
(作者单位:山东省费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