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周期法律服务精准回应司法需求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本报通讯员 袁 粼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山东济南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完善服务企业的具体措施,在诉前、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各环节,精准提供全周期法律服务,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省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构建亲清法企关系
“要强化平等保护理念,把严格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企业家合法财产以及民营企业、企业家人格权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办理中……”8月15日,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济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向阳对全市法院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济南法院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持治理与保护并重,创新推出“带封过户”、全链条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一系列护企创新举措,维护企业发展权益。2023年以来,济南法院审理买卖、承揽、借款等商事案件14万余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大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等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2399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与“及时出清”功能,审结企业重整、清算案件1650件;其中,对经营异常企业推行“公益清算”制度,审结案件1324件,促进市场要素高效配置。常态化开展涉企案件执行行动,加大对涉中小企业等10万元以下小标的额案件执行力度,执行到位8.49亿元。依法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统筹考虑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和被执行企业生存发展需求,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为打造亲清政商关系,济南法院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着力规范法官与企业的交往行为,明晰交往界限,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制定负面清单,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在履职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同时,开展执行案款发放集中排查整治,强化执行案款管理,防范涉企执行廉政风险。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防止出现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常态化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加大涉问题案件线索核查力度,倒查违规违纪行为和问题,严禁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高效化解涉企纠纷
对企业而言,时间就是效益,涉诉会对企业产生或多或少的不利影响,为尽可能减少企业因涉诉浪费的时间精力,避免企业因为“吃官司”而错失发展的机会,减轻企业诉累,济南法院不断提高办案效率,推动涉企案件高效化解。
建立健全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审判执行机制,加大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审限内结案率同比上升0.81个百分点;常态化清理存案,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实行院长、分管院长、庭长“三级负责”包案指导,强化清单管理和个案跟踪管控,全力提高涉企案件办案效率。
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司法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每月通报研判,每季度集中分析会商,强化业务条线监督指导,建立办案“错题本”“难题本”,就买卖合同纠纷、公司股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汇编《法答集萃》、发布类案裁判指引,促进统一裁判尺度。开展“岗位大练兵”、庭审观摩、文书评比等活动,提升法官业务能力水平。
同时,济南法院把科技应用能力作为履职能力的重要体现,积极融入数字济南建设,以数字赋能提质增效。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健全数字诉讼服务体系,通过信息化手段为企业更好地提供网上立案、互联网庭审、远程调解等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诉讼服务,从“面对面”到“屏对屏”日益成为新常态,让涉企案件解纷驶入“快车道”。
积极延伸司法服务
全市法院实地走访企业428家,发出体检报告(含司法建议)473份,征求意见建议375条,涉诉集中7个领域已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出台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或相关领域裁判指引……这组数据来自济南法院常态化开展的“法治体检”活动。
以精准、优质、高效的服务,让企业的司法获得感更足。济南法院主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前移司法保护关口,以司法之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记者了解到,济南法院研究制定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40条措施、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10条意见、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20条意见等,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化、规则化保障。持续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领域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体检”活动,关注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等发展,深入企业交流,制作《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组织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法治大篷车”等宣传活动。
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通立案“线上”“线下”双通道,在诉讼服务中心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法律咨询、案件查询等“一站式”服务。规范诉讼服务流程和标准,打造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四位一体”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推动涉企诉讼事务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办好。
坚持调解优先,在两级法院和人民法庭全部建立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室、律师调解室、行业性纠纷调解室等,为企业提供更多可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的指导,对接232个特邀调解组织、1569名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商事调解、仲裁等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去年以来诉前化解矛盾纠纷8.97万件。
“企有所需,我有所应。我们将继续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精准回应企业诉求,构建亲清法企关系,用更有力的措施、更高效的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济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洪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