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
近年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紧紧围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犯罪”两条主线,通过“三个强化”推进专业建设、“三个层面”发挥审判职能、“三个到位”延伸司法触角,持续深化少年审判改革,打造“法润少年”少审工作品牌。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等。
一、“三个强化”推进专业建设,实现少年审判提档升级
一是强化资源配置,壮大司法维权“主力军”。扎实推进少年法庭机构改革,两级法院于2021年4月同步成立少年法庭,组成6个审判团队实行“三合一”审判,全面开展涉少案件综合审判及延伸工作;建立专门人民陪审员、辩护人、心理咨询师“三支辅助队伍”,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为涉少案件审理提供专业化意见,夯实依法审理基础。
二是强化制度托底,夯实精品审判“硬底盘”。制定出台《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办法》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实施《助力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十大举措》,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少年审判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确保工作有章可循。对涉少案件统一标记,档案专门标识,加盖“涉少”印章,全流程闭环管理;对少审法官单独绩效考核,将社会调查、教育指导、回访帮教、普法宣传等七项工作一并纳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三是强化集聚合力,打造权益保护“共同体”。从工、青、妇、公安、司法等部门聘请90余名家事调查员和家事调解员,开展家事调查、心理干预、纠纷化解等工作。与妇联、民政、教育等未保小组成员单位,联合会签《关于做好涉案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有效解决未成年人“生存、失管”问题。联合社区打造“红领巾法治课堂”,利用寒暑假时间,开展“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引领活动”,形成社会化权益保护整体合力。
二、“三个层面”发挥审判职能,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聚焦严字当头,惩治涉少犯罪不手软。严厉打击性侵、杀害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公安、检察院专门出台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指引,做好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工作,避免被害人遭受“二次伤害”。对性侵未成年人被告人最高判处无期徒刑,对实施性侵犯罪的校外辅导机构教师判处全省首例“从业禁止令”。
二是聚焦依法发令,筑牢未保家庭防火墙。为深入贯彻《家庭教育指导法》,在两级法院建立6处家庭教育指导站、青少年法治宣教室,由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与市妇联招募的家庭教育指导师71人、“阳光妈妈”关爱团队75人联动配合,形成“家庭需求、司法主导、政府配合、社会参与”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会同妇联、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出台工作细则,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条件、制发及各部门的协助执行义务作出细化规定,有效抵挡家暴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
三是聚焦惩教结合,当好失足少年引路人。对未成年被告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综合采用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出庭、跟踪帮教等多种手段,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创新裁判文书样式“四个附页”,用饱含真情的文字,充满大爱的关怀,明白通畅的说理,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
三、“三个到位”延伸司法触角,能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是关口前移到位,创新预防涉少犯罪机制。坚持将预防涉少犯罪作为法治教育的精神内核,一方面以预防性侵犯罪为主线,专门形成性侵女童案件调研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推动教育部门开展校园安全管理隐患整改、妇联开展“阳光护花”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助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深入落实。另一方面,以预防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犯罪为主线,创新建立校园欺凌先议机制,联合公安部门在辖区学校成立了全省首家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通过事前预防、先行评议、分类裁决、跟踪帮教相结合,依法引导、处置校园欺凌行为。
二是倾心宣教到位,打造涉少融媒普法体系。坚持“走出去”,精选30名干警成立“阳光护花”宣讲团,64名干警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2.2万名学生讲授“开学第一课”,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纽扣”。坚持“请进来”,邀请师生参加法治夏(冬)令营、模拟法庭、庭审观摩等活动24场次,感受零距离、沉浸式法治熏陶。坚持“线上线下”双管齐下,邀请中小学师生参与创作《“未”你说法》《我认识一个家长》等4个系列涉少“小案件大道理”普法情景剧,制作“漫说”家庭教育漫画宣传册,创办《青芽》少审特刊,联合妇联、电视台开办电视公益讲堂,通过抖音号、视频号、“两微一网”广泛宣传,并纳入全市中小学法治教育课程内容,有效拓展宣教范围,让孩子们知法守法、远离伤害。
三是救助帮扶到位,缓解未成年人生活困境。会同妇联、团委、民政、教育等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构建全市未成年人“司法+N”联合救助体系。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恶性案件当事人未成年子女进行“暖心回访”,对经受心理创伤的未成年人视情况分层次开展心理疏导、家教指导。2021年以来,为3名涉案未成年人发放救助款8.72215万元,开展回访帮教15人17次,实行行为和心理双项矫治59人64次,切实传递了司法温暖与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