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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陆宾

  • 作者:教育培训处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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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宾,男,汉族,1981年8月出生,山东曲阜人,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宣传处处长。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嘉奖7次,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山东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济宁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近五年来创作的作品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十佳百优奖”“法院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和网络宣传优秀奖”等。

    一、坚定政治立场,忠诚司法事业

    陆宾同志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提升政治站位,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生动展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人民法院的具体实践,反映人民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取得的丰硕成果。站稳政治立场,敢于善于开展意识形态斗争,多次参与上级机关重大专项任务,坚决守住舆论阵地,通过创作优质新媒体作品,主动作为参与舆论引导工作,顽强拼搏,勇于担当,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尽己所能,获高度评价和多封感谢信。

    二、弘扬法治精神,讲好法院故事

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准确把握政法舆论宣传的时、度、效,在议题设置、内容策划、作品创作等工作基础上下功夫。一方面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宣传。近年来,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济宁战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等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宣传策划和议题设置,开辟专题专栏,创作编发高质量宣传作品,生动讲好人民法院故事。另一方面在宣传工作中强化“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推动开设“法庭故事”“法官手记”等专栏,以小切口撬动大主题,用小案件阐释大道理。以情景剧、动漫或法官说法的形式制作50期系列视频,让《民法典》宣传深入群众身边。先后组织驻济媒体新华网、人民网、大众网、《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12家媒体对济宁法院在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法庭建设、先进模范等进行集中采访和报道,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三、坚持守正创新,注满法治阳光

    陆宾同志紧紧抓住内容创新这个根本,持续深耕“儒润法行”这一特色文化品牌,通过图文、图解、视频、动漫、VR 等形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立足审判执行资源“富矿”,深入挖掘全市法院的好经验、好做法,主动适应媒体格局变化,多方向发力,多触角延伸,运用“报、网、端、微、屏”平台资源,展现济宁法治好声音。加强新媒体内容输出,将平面媒体工作中文章写作和打磨方法应用在新媒体作品创作上,在原创话题上制作高质量内容,多篇作品被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用。运营的济宁中院“天平号”取得20211月至今,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所有月份“优秀天平号”证书,2022年获“全国十佳天平号”荣誉。打造“法影济宁”品牌,依托新媒体工作室,深度创作屡出佳品,2019年以来,多次参与全国两会、全省两会宣传报道工作。参与最高人民法院《60秒看法院》《我是法治观察员》《惩治贪腐,法院在行动》等多部系列宣传作品制作,获肯定认可。协助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制作出品了《山东法院一分钟》《不忘初心》《誓言无声》《召唤》《宣战》《温度》《呵护》等多部视频作品,其中4部荣获最高人民法院奖项。制作《济宁法院儒润法行》系列32款表情包,主动展现地区特色审判工作和法院主题元素,生动展示法院干警积极向上的风貌和司法为民的情怀。

 四、积极奉献付出,忠诚干净担当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陆宾同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做到严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遵守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委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制度规定,在工作上向高标准看齐,在生活上向低标准看齐,自觉做到自警、自省、自励,不断自我提升,争做新时期好干部。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放在心头,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民意“5”来听行动,扑下身子走访,深入了解民意,准确掌握民情,全力纾解民忧。主动发声承担社会责任,2020年疫情期间,陆宾同志创作了“大国战疫”系列视频,被中央政法委长安剑、长安评论、全国多家政法单位和新媒体平台转发,总播放量破亿次,展现了法院人和全国人民一同为夺得战疫胜利所做的奋斗,做出了一位法院视频制作人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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