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袁军
袁军,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山东临沭人,中共党员,1992年12月入伍,2000年9月转业到临沭县人民法院,现任临沭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从警二十多年来,永葆军人本色,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山东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临沭县优秀共产党员、最美退役军人等。
一、强化担当,打造过硬队伍
多年来,袁军无论工作任务有多繁重,都能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系统深入地学习了党的二十大历届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科学理论,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引业务工作,不断提高自身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求实创新,大胆开拓,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弘扬司法警察的光荣感、使命感,建成了司法警察大队文化长廊,创建了“铸警魂·护天平”党建品牌,努力促进党建与司法警察业务的深度融合。
袁军对从事法警工作无怨无悔,坚持勤奋工作,押解、看管、值庭、安全检查,他总是身先士卒,身体力行,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与战友们一起严格落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和各项执勤规则,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袁军担任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后,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实行警营化管理模式,建立工作日一小时早操制度,将全警大练兵作为重点工作盯紧抓牢,围绕干警履职必须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等,分级分类开展练兵,实行每月定期考核机制,不断提升干警素质和实战能力。
二、强化管理,提升保障水平
结合大队工作实际,袁军在深入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临沭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业绩考评办法(试行)》,对法警的执勤履职、日常管理、综合测评、业务技能、宣传报道、其他事项等六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考勤、绩效工资挂钩,全年总成绩与评先树优挂钩,运行以来,有力调动了全体法警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警务工作安全顺利地开展。
敢于担当负责。袁军带领司法警察大队全体法警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规范执法,担当作为,全力以赴做好警务保障工作,成功处置山东常林集团破产重整案一名债权人现场滋事突发情况,高效协助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该案件被评为全省十大破产典型案例。
针对涉黑恶案件警务保障的复杂形势,袁军与大队干警一道,精心谋划、严密组织、制定预案,协调各方力量,与承办法官、公安、检察院等多方沟通,做到合理分工、责任到人。近几年来,袁军不仅做好两千余起普通刑事案件的庭审保障,还先后完成吴某等9人、周某等13 人、滕某等9人、臧某等16人、潘某等14人涉黑涉恶案件及省市重大案件庭审的警务保障工作,参与协助执行1300余次、处置突发事件30余次,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可靠保障。
三、强化规范,筑牢警务安全
警务安全工作是司法警察的生命线,袁军根据现行有关工作规则,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临沭县人民法院司法制裁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工作流程》《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流程》《司法警察配合强制执行流程》《司法警察执行强制措施流程》等“五大流程”操作指引,明确工作标准和责任追究。对机关警卫、诉讼区安检、刑事庭审保障,采取“三三制”轮换制度,每周轮换一次,确保每名干警都能熟悉和掌握法警业务。
推进落实司法警察编队管理、警长负责制工作机制,每处法庭均由正式干警带班,夯实安全基础。打造智慧司法警务,投入100余万元,购置热成像安检门、人脸识别系统、智能访客系统等高科技警用装备,将人工智能与司法警务紧密结合,配齐X光机、安检门、智能访客系统等,配备使用鞋底检测仪、电子脚扣系统等科技产品,年均安检10万余人次,连续25年实现警务安全“零事故”纪录。
司法警察工作是危险的、平凡的,但袁军同志却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朴素情怀,模范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训词精神,唱响了一曲对党忠诚,爱岗敬业,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正义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