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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法官 张永杰

  • 作者:教育培训处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6日

法庭审判2

张永杰,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梁山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先进个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优秀法官”、“齐鲁最美法官”、“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1月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018 年2 月,以张永杰为原型的党建人物纪录片《清官善断家务事》获评山东省长记录片一等奖2020年1月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其事迹在《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大众日报》、《山东法制报》、《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介报道。

  一、把责任担当扛在肩上,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善治必达情,达情必近人”。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张永杰始终坚持用“热心、耐心、细心、诚心”赢取群众口碑的办案理念,将“走进老百姓的心坎里”列为自己的座右铭,以“矛盾能否解决,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标准,在调解案件中注重倾听群众诉求、能够及时回应群众需求,积极寻找每一个案件“情理法”的结合点,运用调解方式实现“ 案结事了人和”,真正做到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化人。他扎实的办案、热情的服务,其逐渐赢得了群众的尊重与认可,在老百姓心中树立了良好“口碑”。

自2012年以来,张永杰年均审结案件600余件,调撤率80%以上,一审服判息诉率99.98%,各项办案指标位均居全市法院前列,至今保持无一错案,无一涉诉信访案件。2014年成立法官工作室以来,张永杰共收到群众锦旗60余面,被当地百姓亲切称为“金牌和事佬”。

张永杰在民事纠纷化解方面经验丰富,并做到“情法辉映,曲直可鉴”,当地群众都愿意主动要求他办案。为更好服务群众,张永杰将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对于调解难度较大的案件,他时常到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居委会走访、调查,借助当地群众的力量现场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为方便黄河滩区群众诉讼,他把工作室背在身上,采取巡回审判方式深入田间地头和农家小院落实审判零距离,登门调解、现场开庭,真正解决了滩区群众的诉讼难问题。张永杰用自己的言行诠释了一名基层法官为民初心,践行了他所热爱的法官职业,被摊区群众称为“黄河滩上平安守护者”。

二、把机制创新融入实践,凝聚法官团队工作合力

张永杰同志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组建由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组成的“1+1+N”模式审判团队工作机制。2014年3月率先在全市法院探索成立了“张永杰法官工作室”,对承办案件95%以上适用简易程序,团队成员平均年龄26岁,人员分工明确、办案流程科学有序。该同志作为主审法官负责工作室日常案件庭审、诉讼调解、裁判文书审核及签发,1名法官助理协助开展案件调解、证据交换等工作,2名书记员负责庭审记录、卷宗扫描等辅助性工作,实现了裁判性事务归法官、程序性事务归助理、日常性事务归书记员的团队工作目标,为推动全省法院团队发展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经过多年磨合,张永杰法官工作室审判团队模式成效明显,不仅结案数量大大增加,而且群众满意度也得到大幅提升。

三、把群众利益放在心头,打造司法为民服务品牌

张永杰为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总结推广了“3456”工作法,即“3”是“三声”,即对待群众做到来有应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4”是“四心”,即对待群众要热心、耐心、细心、诚心;“5”是“五无”,即无态度冷漠,无办事推诿,无空岗缺岗,无不雅行为,无责难群众等现象;“6”是“六不让”,即不让群众受到冷遇,不让当事人的事情延误,不让接收的材料丢失,不让办理的事项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发生,不让法院和法官形象受损为延伸诉讼服务功能,他开通了法官个人微博和微信,让“咨询解答24小时不打烊、服务群众24小时不中断”,实现了案件质效大提升,让群众获得诉讼服务的最大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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