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法官 王慧智
王慧智,女,1965年12月出生,1990年7月分配到莱州市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现任柞村人民法庭庭长。从事法院工作近三十年来,她始终政治坚定、爱岗敬业、拼搏奉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不懈追求。近三年来,她每年结案都在300件以上,是莱州市法院连续多年的“办案状元”,从无错案、超审限案和信访案发生。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被省高级法院授予“全省法院优秀办案能手”、“全省法院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围绕中心,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更好地服务大局,王慧智主动向辖区党委政府、村委、企业和群众发放了司法服务联络卡,公开了联系电话,并保持24小时开机。她定期走访镇街党委政府和村企户,了解法律需求,提供法律咨询,解决法律难题。同时,利用早晨上班前、晚上下班后和周末休息时间,接待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乡镇包村干部、村委负责人和群众。近年来,先后帮助党委政府、村庄及企业解决相关法律问题800多个,提出司法建议150余条,为辖区乡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在驿道人民法庭工作期间,张家庄村、东香村、狗爪埠村等5个村庄的村民联合向她赠送锦旗。
到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
公正审判,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慧智始终坚守公平正义底线,牢记“五个严禁”规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审理好每一起案件。立足“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目标,她总结出了“四快五调”工作法,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确保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四快”即快立、快送、快审、快判,做到“符合条件当即立,同一辖区当天送,双方同意当场审,争议不大当庭判”,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49.2天。“五调”即走出法庭就地调、邀请群众借力调、对调身份换位调、多留面子分开调、释法析理重点调,调解率一直保持在75%以上。
到行动不便当事人家中开庭
服务群众,便民利民传递司法温暖。对于住在偏远村庄及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王慧智加大巡回办案力度,主动到法庭工作站、村委就近开庭,甚至将庭审开到了当事人的家中,让群众少跑路、少费时,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能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法官工作站设立以来,王慧智每年在法官工作站开庭90多次,被辖区群众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法庭”。同时,王慧智还积极帮扶困难群众,定期走访辖区敬老院和学校,赠送慰问品和慰问金。近三年来,累计为孤寡老人和困难学生捐款3万余元;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后,将获赠的1万元奖金一次性捐给了敬老院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