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薛卉
薛卉,女,汉族,生于1988年2月22日,2010年大学本科毕业,毕业后即进入临朐县人民法院工作,自2011年3月份进入民三庭工作至今。现在是临朐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员。薛卉同志认真工作,曾先后多次被上级单位奖励:2014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全市法院三零竞赛活动优秀法官;2015年被评为临朐县2014年度优秀政法干警;2017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7年荣立三等功。作为一名年轻法官她始终将法律作为自己的信仰,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公正廉洁司法,兢兢业业,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
一、讲政治、讲大局,提高政治素质。
注重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在政治上始终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
二、锐意进取、勤奋钻研,踏实完成工作业绩。
作为年轻法官,适应工作任务的同时,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水平,加强理论学习,保留学校生活中养成的良好的学习习惯,更新知识层面,扩展知识储备,本庭每星期都集中半天进行业务学习,及时总结近期的疑难案件,归纳案件类型,为以后办案积累经验,学习国家新颁发的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保法律适用自如,促进审判工作的开展。
三、公正执法,高效办案。
民三庭案件数量非常多,协调好生活和工作的矛盾,为提高办案效率,科学安排工作,抓住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2017年共结案291件,为了能使案件尽早审结,只要案件一分到手,就提前阅卷,熟悉案情,做到心中有数,最大限度的缩短办案周期,开庭的时候,对于有争议的焦点,尽量一次开完,庭后尽最大努力解决涉诉群众的司法需求,减轻涉诉群众诉累,先后审理了多起重大交通事故案件,显现出了高超的审判技巧和调解能力,同时也体现出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想方设法、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尽量促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消除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依法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使案件的审判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清正廉洁,一身正气。
公正办案,廉洁是根本。工作中,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中,始终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禁令”,始终以宋鱼水、陈燕萍、詹红荔同志为榜样,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想的侵蚀,不吃请,不受贿,自觉将自己的行为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在不正之风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用实际行动表现出了一名法官对党、对人民、对事业的强烈责任感和高度的敬业奉献精神,树立了人民法官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