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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面试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及基本程序设计

  • 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8日

  根据省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部署和《关于做好2018年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的若干意见》(鲁司改发〔2018〕4号)的要求,召开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开展面试遴选,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省法院拟入员额460名。以市为单位,按照1:1.2的差额比例,推荐候选人579名。

  二、组织实施

  在2018年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遴选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负责组织实施。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相关处室支持配合。

  三、时间地点

  从两院遴选工作办公室向秘书处报送入额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遴选资料次日起,秘书处展开以下三项工作。根据这三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确定开展遴选的时间。

  1. 审核所有人选的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录入遴选系统,录入、准备工作完成后,确定开始面试遴选的时间。

  2. 督促遴选工作办公室确定遴选场所,做好抽调工作人员、服务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

  3. 做好联系委员按时参加会议工作,推荐提出邀请惩戒委员和资深法官、检察官参加面试担任面试评委的名单,报主任委员审定。

  四、日程安排

  1. 动员

  召开遴选面试工作动员会,拟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司改领导小组组长林峰海,省法院院长、省司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张甲天,省检察院检察长、省司改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勇同志出席并提出要求,遴选委员会汇报遴选准备工作情况。2018年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遴选委员会委员、拟邀请的评委和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2. 模拟演练及培训

  由秘书处组织开展面试工作培训,参加人员为遴选委员会委员、受邀评委及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是,学习有关文件规定,演练面试工作流程。时间1天。

  3. 试题审定与使用方法

  培训结束后,利用两天时间,组织遴选委员会委员和其他评委审选面试试题。

  通过现场两轮次抽签,确定当场次所使用面试题卷。即:第一轮,由工作人员从审定的数十道题中,选取2套;第二轮,由当场次候选人代表抽取其中1套为当场次所用题卷。

  4. 面试

  (1)组成4个面试小组,每组5人或7人,评委编成按照《遴选面试组织办法(试行)》确定。各组组员编成每日通过抽签确定。8月16日,遴选委员会主任(扩大)会议已推荐   4位同志担任组长。通过抽签确定组长当日率组序号。遴选委员会主任委员及1名遴选委员会委员作为机动面试评委,以备轮替应急。抽签时由监督员实施监督。

  (2)面试流程

  A.“一定”:面试小组组长确定;

  “四不确定”:一是组长当日率组序号不定;二是小组成员编成不定;三是当日该面试小组对应负责的面试候选人编组序号不定;四是同组候选人排序号不定。

  对四种“不确定”,均在监督员监督下,现场抽签予以确定。

  B.遴选工作办公室以市为单位进行初步编组。25人以下的市,抽签确定由一个面试小组负责,当天完成面试;26人以上的市,均分成2组,抽签确定由2个面试小组负责当天完成面试;对差额推荐人选单位,由1个面试小组用1套试卷当天内完成面试。

  C.面试候选人审题、答辩。每人审题和答辩时间共计15分钟,时间分配由候选人自行确定。

  D.赋分实行百分制,一般在70-95分之间打分,数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对特殊情况未能完成正常答辩的候选人,在50分以下赋分评定。当场宣布该候选人得分。

  (3)小组评议

  当天面试工作结束后,各面试小组自行确定时间,结合面试人员资料和面试情况,对当天面试候选人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小组推荐意见确定后,非经小组全体评委同意后,不得修改。

  必要时,对情况相近的可推荐或不予推荐的候选人,经该小组研究,报遴选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征求相关市法院或检察院负责同志意见。征求意见全程录音,该院负责同志应出具书面意见,明示推荐某名候选人,或放弃推荐的权利。对相关负责同志的意见,面试小组一般应予采纳,并向遴选委员会全体会议说明。

  (4)审议投票

  面试结束后,召开遴选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票选。

  (5)设立救济程序

  为力争足额选出建议人选,遴选委员会全体会议可组织第二次投票进行补选。补选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相关法院、检察院有员额余额;二是省法院、省检察院通过遴选办公室正式提出书面要求;三是在参加该次面试候选人中按差额投票遴选要求提出人选。

  五、工作分工及保障

  (一)委员(评委)负责工作

  评委:对入额候选人的面试赋分。

  面试小组:根据面试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向遴选委员会全体会议汇报。

  全体会议:各遴选委员无记名投票决定入额建议人选。

  主任会议:原则上每晚一次碰头会,听取各小组、秘书处当日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碰头会邀请惩戒委员会主任委员和驻考场的遴选领导小组同志参加。

  (二)遴选委员会秘书处负责以下工作

  1.根据该方案制定遴选面试工作手册,安排好具体遴选日程。

  2.规范、明确各类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工作程序和遵守的纪律等。重点是(拟)制定:(1)审题规则;(2)候选人须知;(3)面试组长主持词;(4)各项抽签的规范;(5)面试赋分用表(统一格式)。

  3. 下发遴选工作通知,通知遴选委员会委员和部分惩戒委员会委员参加遴选工作。

  4. 组织保障审定面试试题,并依规定管理。

  6. 审核遴选工作办公室提报的材料。

  7.组织各类抽签。

  8. 完成后期名单公示、审批和反馈等工作。

  9. 公示期内,核实对遴选工作程序的异议情况,并报主任委员会议研究处理。

  10.负责组织两办选调并对工作人员的管理。

  (三)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和检察官遴选工作办公室负责以下工作

  1.以市为单位分别提报法院、检察院候选人名单和相关遴选材料。

  2. 根据秘书处候选人审核情况反馈,提前2天发布面试通知,通知候选人面试地点和时间。

  3. 选定遴选地点,安排委员和评委的食宿。

  4.以市为单位组织候选人进行预先编组。

  5.负责面试各小组面试录像工作,所需相关设备和材料(包括:摄像机、计时器、计算器、复印机、打印机)由遴选工作办公室自行准备。负责面试室、候试室服务保障工作。

  6. 负责联络工作,核对公示名单等工作。

  7. 与遴选同步衔接,负责审核法官、检察官建议人选公示名单,核对无误后提交遴选委员会秘书处。

  8. 法官、检察官建议人选名单公示结束后,向遴选委员会秘书处提交异议及核查情况报告。

  9. 面试现场设立医务室,安排专职医护人员全程值班。

  (四)其他保障

  1. 拟请省委政法委信息中心负责遴选系统网络布线,联系旗帜公司派员技术支持,提前按要求升级遴选投票系统,适应以市为单位的遴选工作需要。

  2. 拟请委宣传教育处负责遴选宣传工作,并配合秘书处做好建议人选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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