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9年2月15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8年是不寻常的一年。我省各级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对法院工作的要求,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和发展。
一、完成了繁重的审判任务,较好地发挥了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
去年,由于民事诉讼法、劳动合同法、诉讼收费办法等法律规定的修改实施以及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一年内,全省法院共新收各类案件868340件,同比增加12.2%;审、执结877605件,增加14.2%,诉讼标的额为1075.8亿元,增加11.6%;年底未结案件同比减少16.6%。收案、结案数量是近十几年来增幅最大的一年。一年内,省高级人民法院新收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6064件,同比增加70.5%;审、执结4492件,增长22.8%,解决争议标的数额136.7亿元;处理人民来信13813件次,接待人民来访12837人次,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598件。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2008年,我省社会治安形势总体上比较稳定。全省法院共新收一审刑事案件44935件,同比增加4.4%;几类多发性犯罪起伏不大甚至有所减少,新收盗窃犯罪案件8853件,同比增加1.5%;伤害犯罪案件8686件,增加4.9%;抢劫犯罪案件4419件,减少6.6%。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们认真贯彻执行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有组织的犯罪特别是集团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中的首犯、主犯,有计划有预谋进行的严重暴力性、侵财性犯罪,各类犯罪中屡教不改的惯犯、累犯等,坚决依法严惩,该重判的重判,依法应当适用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始终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和高压态势。同时,从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出发,对多数一般犯罪实行教育、改造、挽救的方针,在坚持严格执法、有罪必究的基础上,适度从宽处理,以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少积怨。一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5181件,判决有罪62977人,比上年分别增加5.1%和3.5%。其中,对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的占40.4%;对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27350名被告人依法适用了缓刑。依法惩处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走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案件1127件,判处犯罪分子1810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亿元,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691件,判处2266人,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的71人,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确保无罪的或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有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一年内,判决宣告无罪25人,其中自诉案件12人,公诉案件13人。认真落实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积极开展少年审判、法制宣传、参与社区矫正等工作,向有关方面提出司法建议2100余条,拓展了司法审判的效果。
(二)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民事纠纷量大面广,关系千家万户。我省各级法院一直高度重视民事审判工作,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根本价值追求,在严格依法办事,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的基础上,注意充分运用释明权、调查取证权、自由裁量权、适用诚实信用、公平、限制权力滥用等民法原则,努力使真正有理的当事人能够打得赢官司。同时注重办案的效果,既要解决纠纷,又要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还要充分发挥司法的引导作用,弘扬社会公德,维护公序良俗,促进社会和谐。去年,全省法院共新收一审民事案件259623件,同比增加
9%。其中,婚姻家庭案件103595件,增加11.3%;劳动争议案件 16704件,增加44.6%;房地产案件6066件,增加29.2%。共审结二审民事案件265505件,增加12.8%;结案标的额238.5亿元,增加3.8%。特别注重有关民生案件的妥善处理,去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6838件,农村承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80293件,老人、妇女、儿童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7717件,有力地保护了社会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商事审判工作。依法审判处理商事案件,调节经济关系,维护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及时排除经济流转关系中的梗塞,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为发展大局服务的指导思想,努力发挥司法职能,积极主动地为经济发展清障解难。去年,全省法院共新收一审商事案件274427件,同比增加17.2%。其中,借款合同案件107664件,增加30.8%;买卖合同案件73080件,增加15.7%;担保合同案件3359件,增加45.2%。共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77766件,增加19.9%,结案标的额418.9亿元,增加17.2%。尤其注意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审结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842件,同比增加19.5%。其中,经司法程序认定了“渤海”活塞、“康平纳”粗纺毛呢等驰名商标8件,鼓励了自主创新。审结涉外、涉台、涉港澳一审商事纠纷案件314件,海事海商案件1264件,在平等保护各方权益的前提下,有效地维护了我国的司法主权和国家利益。如济南某制药公司与三家外国企业合资经营发生纠纷,制药公司在我国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三家外国企业又向巴黎国际商会仲裁院申请仲裁,裁决由制药公司承担800余万美元的赔偿责任。三家外国企业向我省法院申请承认并执行该仲裁裁决:经省法院审理认定,该仲裁院在我国法院已经就有关争议作出生效裁判的情况下,再次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违反我国公共政策,侵犯了我国司法管辖权和生效裁判的既判力,依法裁定不予承认不予执行。这不仅切实保护了我国企业的利益,也树立了我国司法的权威和形象。
(四)加强行政审判工作。行政争议案件,涉及政府和群众的关系,能否妥善处理,对行政管理秩序和社会稳定都有重要影响。我们本着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了行政管理关系的和谐。去年,全省法院共新收涉及城建、土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工商等一审行政案件24580件,同比增加23.1%;审结2474 3件,增加24.2%,其中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2252件,撤销788件。从行政案件的特点出发,我们在全省法院普遍推行了建立行政诉讼协调机制的做法,尽可能通过协调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去年审结的行政案件中,经协调结案的14865件,占全部行政案件的60.1%。
(五)加强执行工作。执行是实现诉讼目的的关键,事关法律的权威尊严和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同时,执行又是当前法院工作的难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全省法院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以提高实际执行率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工作的力度。普遍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有关方面参与、法院主办解决“执行难”的社会化格局,进一步完善了法院内部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体制和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去年,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215930件,同比增加9.3%,执行结案215801件,增加9.7%,执结标的额334.3亿元,实际执行率达到68.5%,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在执行工作中,注意区别对待,讲求效果。对有执行能力而蓄意逃避执行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坚决强制执行,并依法处罚;对暂时困难但有发展前途的公司企业,则采取债转股、分期履行、劳务抵债等“放水养鱼”的方法,尽力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恢复清偿能力,实现双赢结果。
(六)加强审判监督和涉诉信访工作。二审、再审程序和信访工作,是对司法活动最有效的监督方式,也是上级法院指导下级法院工作的基本途径。去年,全省法院共新收二审案件44771件,占一审结案总数的7.3%;审结44709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的占14.5%,同比下降2.7个百分点。新收再审案件4074件.审结3900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的占26.7%,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省法院和各中级法院普遍实行了审判形势分析、质量效率定期通报、改判发回案件逐案分析等制度,充分发挥二审、再审和信访工作的作用,指导下级法院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认真接受检察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412件,抗诉理由成立依法予以改判的279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49件,决定赔偿28件,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及时得到了赔偿。围绕北京奥运会、青岛奥帆赛等重大活动,全力以赴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开展集中整治,着重解决实际问题,对上级交办的444件重信重访案件,采取“四定一包”的方法逐案复查,妥善处理,息诉率达到97%。去年我省涉诉进京上访的数量同比下降23%,列全国法院第十六位,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表扬。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推动法院工作的创新发展
一年来,我们组织全省法院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法院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司法规律,创新工作思路和措施,促进了司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进一步明确了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按照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我们明确提出,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要求各级法院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大力弘扬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充分发挥司法的职能作用,全心全意为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确立了“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要求,我们在司法活动中坚持“以当事人为本”,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那样,以深厚的感情对待当事人,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全心全意地为当事人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当事人的司法需求,保护好、实现好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我们制定推行了方便当事人诉讼的20条措施,在全省法院普遍健立便民诉讼网络、实行巡回办案,设立诉讼信息查询系统、发放诉讼指南,在接访、候审场所配备休息座椅、饮水机等服务设施,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推行刑事被害人救助、特困申请执行人救济制度等,让当事人得到实实在在的服务和帮助。去年全省法院共减缓免诉讼费4831.3万元,为210起刑事案件的 375名被害人提供救助342.2万元。
(三)坚持把化解矛盾作为法院工作的主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的条件下,定分止争、化解矛盾已经成为人民法院的基本功能。一年来,我们坚持把化解矛盾作为贯穿各项审判工作的主线,在依法正确及时处理案件的同时,通过审判执行活动的各个环节,努力从根本上化解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以及案件所反映出的社会矛盾。特别是注重发挥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的积极作用,大力加强诉讼调解、协调、和解等工作。去年,全省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结案率达到67.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8.3个百分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率达到60%以上;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为92.7%,经过二审后的服判息诉率达到99.4%,较好地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推动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形成了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整体合力。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去年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52035件,参审率提高7.1个百分点,促进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有序参与和有效监督。
(四)提出了“高快好省”四位一体的办案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的方法,我们对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了质量更高、速度更快、效果更好、成本更省即“高快好省”四位一体的办案要求,并制定了具体的考评办法,逐级进行考核。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了“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和办案能手竞赛活动。按照“死刑案件必须办成铁案、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办成精品案、大部分案件办成和谐案”的思路,实行繁简分流,推动审限内提速,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诉讼成本。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司法管理,省法院、各中级法院和多数基层法院实现了网上立案、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确保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根据司法统计,去年全省法院各类案件一审裁判的正确率达到98.9%,经过二审后的裁判正确率达到99。8%,省法院报请最高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核准率达98.2%。
(五)加大基层建设力度。坚持重心下移的方针,健全完善了指导基层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联系点制度,帮助基层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积极帮助基层法院解决人员和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去年选调40名大学生、招考286名法官,充实了基层审判力量;在有关方面的关心支持下,落实了基层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中央办案专款、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全部用于中院和基层法院。去年,全省基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810299件,同比增加14.1%,占全省法院办案总量的92.3%。各地法院都创造总结了一批新的经验做法,如青岛的委托调解,潍坊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烟台、滨州、菏泽解决涉诉上访的做法,济南、聊城的信息化应用,淄博、枣庄的公信法院建设,泰安、威海的司法救助,日照、济宁的行政诉讼协调,德州、莱芜的便民诉讼网络,临沂的执行对话机制等,都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东营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全面发展的重大典型,召开现场会向全国作了推广。
三、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为做好法院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关键。全省法院以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司法为目标,以解决政治方向、审判作风、司法能力、廉政建设四个方面的问题为重点,以“大学习大讨论”、审判作风建设、廉政文化建设三项活动为载体,坚持不懈地狠抓了队伍建设。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教育广大干警切实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自觉地把“忠于党的事业、忠于人民利益、忠于宪法和法律”作为毕生的信念和追求,牢固树立党的观念、人民观念、宪法法律观念、大局观念和公平正义观念,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观点的影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为党和人民掌好用好司法权。’
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大事来抓。按照“为民、务实、清廉、勤奋”的要求,,着力营造“干事创业、学习钻研、公正廉洁、文明和谐,严谨务实”的良好风气。特别突出了审判作风建设这一重点,努力解决对待当事人的感情态度、办案效率、工作的责任心等当事入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在全省三级法院开展了怎样对待当事人大讨论、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抽查等十项活动,组织万案当事人大回访,对11236起案件的当事人进行了回访调查,促进了审判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坚持把提高司法能力作为基础工程来落实。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和争当学习型法官活动,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保证每个法官每年都要接受半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并通过总结推广优秀法官的办案经验、开展庭审观摩、案例研讨等方式,着力增强广大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把握社情民意、把握法律精神以及驾驭庭审、适用法律、诉讼调解、文书制作等能力,进一步提高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去年全省法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46期,培训干警14600余人次。开展了评选优秀人才、办案标兵、办案能手竞赛等活动,充分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坚持把确保廉洁作为司法机关的生命线来对待。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法院职业特点的“四不为”惩防腐败机制,推行了非职务行为过问案件公开、院庭长对案件把关、廉政谈话、廉洁执法档案、家庭助廉等制度,着力加强对审判、执行和委托评估拍卖等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有效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省法院组织了“院领导上廉政教育课、到警示基地接受教育、开辟廉政文化网页”等十五项具体活动,把外在的纪律、法律约束转化为高度的自律,强化干警的职业道德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加大对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行为的查处力度,对8名违法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促进了廉政建设。
一年来,在办案任务十分繁重、执法要求越来越高的形势下,广大干警始终保持了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形象进一步改善。去年全省法院法官人均办案比上年增加10件以上,基层法官人均结案102件,多的达到500件以上。他们长期超负荷工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恪尽职守、忘我工作,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四、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重大改革及时向党委汇报,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法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根本政治保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工作,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去年省法院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33件,接待全国、省人大代表468人次,办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来信648件、来电432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224人次,聘请12名人大代表为省法院执法执纪特邀监督员。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并审议了省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的报告,对《法官法》进行了执法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各级法院的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省法院工作在原来比较好的基础上继续健康顺利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这得益于省委和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省人大和各级人大及广大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各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深深感到,与党和人民的期望、形势任务的要求相比,法院的工作还存在许多差距。有些案件的办案质量比较粗糙,存在这样那样的瑕疵;有些案件审理时间过长,甚至久拖不决,增加了当事人的负担;执行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仍然比较突出;民诉法修改实施后,大量再审案件集中到省法院,我们的应对措施不够及时有力,再审案件积压较多;有些审判执行人员司法水平不高,为大局服务、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强,有的作风粗暴,对当事人冷硬横烦,个别人司法不廉,吃请受礼,甚至索贿受贿,徇私舞弊,违法办案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09年,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为繁重。全省法院将继续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本次会议的决议,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努力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效的司法服务。
一是以严格公正司法,“高快好省”地审判执行案件为重心,更加重视提高办案质量,更加重视提高办案效率,更加重视办案的社会效果,更加重视节省诉讼成本,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
二是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为着力点,突出应对金融危机这一重点,抓住化解矛盾这—主线,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优势,尽可能化解、减少危机的影响,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三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继续推进法院改革,大力加强制度规范建设,推广普及东营中院加强司法管理的经验,以严密,科学的管理推动法院工作发展。
四是以反腐倡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班子队伍建设力度,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加强对干警的廉政教育,强化监督制约,加大查处力度,确保队伍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司法,进一步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五是以基层建设为保障,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继续加大对基层的监督指导力度,解决基层的实际困难和司题,进一步改善基层的司法环境和条件,推动基层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开拓进取,继续推进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为完成这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现富民强省的新跨越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