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7年2月8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8日在山东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法院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始终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去年,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40.2万件,结案138.9万件,结案标的额4841.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9.3%、9.6%和15.4%。其中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2454件,结案12273件,结案标的额56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6.4%、40.6%和20.6%。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1万件,判处罪犯7.1万人,同比分别下降2.5%和4.3%。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盗窃、涉枪涉爆、黑恶势力等犯罪案件1.5万件,对3576名罪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依法惩处毒品犯罪,加大对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打击力度,审结案件3552件。加强对妇女、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审结强奸、拐卖、猥亵妇女儿童等犯罪案件1519件、校园欺凌犯罪案件68件。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596件,判处罪犯3535人,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的65人,依法审理了苏荣等5名中管干部、18名省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参与海外追逃追赃工作,审结相关案件8件,判处罪犯22人,追缴违法所得3560万元。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涉众型经济犯罪审判力度,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等犯罪案件529件,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案件455件。依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案件104件,判处罪犯212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和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着力服务经济发展。全面加强商事审判,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6.9万件,结案标的额2185.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6%和25.4%。认真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省法院组织开展“五项调研”,分别制定印发“僵尸企业”司法处置、服务自贸区建设、促进绿色发展等意见,依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理念,慎重使用强制措施,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坚持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的产权,尊重契约自由,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9.2万件,促进市场要素快速流转。积极参与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案件21万件,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引导民间融资、互联网金融健康运行。妥善审理涉及产业调整、企业转型的重大关联案件,审结企业破产、兼并重组、股权转让等案件447件,化解不良资产272亿元,盘活存量资产122亿元,释放土地资源4.8万亩。省法院制定《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保护,全省法院审结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纠纷等案件7376件,鼓励自主创新,服务品牌战略,促进核心竞争力提高。青岛中院在蓝色硅谷核心区专门设立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服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助力海洋经济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审结船舶碰撞、海洋污染、海上运输等海事海商案件2365件、涉外商事案件197件、涉港澳台商事案件160件,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56件、涉环保民事案件736件、行政案件2732件,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1件,依法制裁污染环境行为,促进生态环境修复,回应人民群众对“青山绿水蓝天”的期待。
着力保障民生权益。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0.5万件,同比上升3.6%。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促进修复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纠纷14.2万件,4个基层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加强人身权益保护,审结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案件12.3万件。支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审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案件4419件,依法保障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加强劳动权益保护,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案件4万件,稳妥处理“去产能”过程中引发的劳资纠纷,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妥善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纠纷,审结工程欠款、房屋买卖等案件2.9万件,促进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深化司法拥军工作,定期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36件,决定赔偿2457.5万元,同比分别上升41%和95%。
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行政审判,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7万件,同比上升6.4%。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376件,驳回行政相对人起诉或诉讼请求7379件,分别占全部案件的14%和43.4%。注重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加大对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城市管理执法等案件的协调力度,行政案件经和解后原告撤诉3664件,没有发生因处置不当而引发重大影响的事件。积极服务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审结行政许可案件387件。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344人(次),同比上升43%,应诉人次和增幅均位居全国法院前列。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邀请行政机关观摩庭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省法院在审理一起房屋征收行政案件中,全省17个市的副市长、33个省直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共计200余人旁听庭审,收到了良好效果。
着力破解执行难题。全面加强执行工作,执结各类案件37.3万件,执行到位1694.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6.2%和16.6%。我省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2017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点推进省份,省委、省人大、省政协、省委政法委分别听取省法院专题汇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目前,全省法院普遍设立执行指挥中心,建立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工商登记、证券交易、不动产等信息的网络查控体系,在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问题上取得重大进展。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惩戒机制,综合运用征信网站、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曝光40万名失信被执行人,对77.9万人(次)在申请贷款、市场准入、高消费、出境和乘坐飞机、高铁等方面进行限制,一批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履行了法律义务。坚决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对1874人决定司法拘留,对108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着力弘扬法治精神。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省法院发布打击毒品犯罪、保护知识产权、尊重社会公德等方面52个典型案例,有13件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2件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省法院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全省法院建成115个法治教育基地,拍摄22部法治公益微电影,获亚洲微电影艺术节“最佳作品奖”等多个奖项。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全面落实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完善减刑假释、社区矫正、回访帮教机制,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规范金融租赁、加强校园安全教育等提出司法建议1980条。
二、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公正高效规范司法
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法官员额制改革,严格法官入额标准,认真执行员额比例,经过考核、考试等程序,遴选出7553名员额法官建议人选,充实一线办案力量。探索实行“谁审判谁负责”的新型审判权运行模式,制定《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独任庭、合议庭工作机制规定》等配套文件,坚持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突出法官主体地位,明确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权责清单。加强审判执行团队建设,推广设立“法官工作室”,发挥团队作业优势,提高办案效能,全省法院结案数量比2015年净增12.4万件。
深入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庭审规程和辩论规则,提高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率,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平等对待控辩双方,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充分尊重律师的辩护意见,对没有聘请律师、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全部委托法律援助律师提供辩护。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审理涉及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案件81件,依法排除非法证据24份,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审判、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完成聂树斌案复查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采纳我们的建议决定提起再审,依法改判聂树斌无罪。
积极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配合省人大开展《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立法工作,认真抓好《条例》实施,近20%的民商事纠纷在诉前化解,全省法院新收案件增幅连续四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去年低了11个百分点。加快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基层法院全部建成诉调对接中心,设立指导分流室、人民调解室、司法确认室,引导群众理性选择解纷方式。完善诉调对接体系,联合有关部门会签文件,建立了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患纠纷、金融消费纠纷等对接机制。依法支持人民调解等解纷组织发挥作用,办理司法确认案件9920件。
全面构建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积极应对案件上涨压力,大力实施审判提速工程,加强审判质效管理,开展未结案件清理活动,全省法院案件结收比达99.1%,居全国法院前列。在济南、青岛两地深化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扩大速裁案件适用范围,对4450件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结,当庭宣判率为97.3%,被告人服判息诉率达98.5%。创新行政案件要素审判机制,行政案件一审周期平均缩短55天,二审周期平均缩短28天。
健全完善阳光司法机制。全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开通诉讼服务网、诉讼服务热线和数字化便民服务终端,形成了“立案登记制+互联网+诉讼服务”的便民体系。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庭审直播、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四大公开平台”,及时向当事人推送案件信息,直播庭审实况,去年上网公布裁判文书98.5万份,居全国法院首位。加强人民陪审工作,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2.6万件。推行精细化接访,规范接访流程,深化律师代理申诉工作,赴省进京访数量在连续三年下降的基础上,去年又分别下降44.5%和17.6%。推进司法救助制度化,省法院印发《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全省法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45件,救助1735人,发放救助金3420.2万元。
着力完善审级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二审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实现二审终审的职能,审结二审案件8.7万件,改判或发回重审1.3万件。充分发挥再审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的功能,审结再审案件3035件,改判或发回重审1182件。结合二审、再审发现的问题,加强审判业务指导,实行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案讲评制度,制定审理贪污犯罪、保险纠纷等类案裁判指引,发布37个参考性案例,进一步统一了裁判标准。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加强教育引导。切实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列为日常必修课,通过法官宣誓、“做合格法官”学习讨论等形式,引导干警增强“四个自信”,坚定职业信仰。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实行机关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制度,切实强化党建责任,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有86个集体、276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提升履职能力。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开展庭审观摩、案例研讨和办案标兵、接访能手、优秀文书评选活动,加大审判实务培训力度,去年省法院举办业务培训班50期,培训干警6320人(次)。着力提高科技应用能力,建成科技法庭2232个,开发智能辅助办案、网络司法拍卖等系统,切实方便法官办案、方便群众诉讼,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持重心下移,在人员招录、业务培训、职业保障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去年有4个基层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5名法官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或办案标兵,均是获评数量最多的省份。
持续正风肃纪。省法院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细化责任清单,对履行责任不力的38名法院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加强廉政教育,连续四年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举办98场“廉洁司法大家谈”报告会。深入推广“四心工作法”,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专项活动,加强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反映干警司法行为不规范、审判程序不严格等问题的投诉明显减少。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干预案件记录问责的规定,强化了对法官的业内业外监督。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查处违反工作纪律、审判纪律、财经纪律等案件105件12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
各位代表,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一年来,全省法院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确保了法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省法院连续四年召开学习贯彻全国、全省“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去年办理代表委员意见395件、建议提案30件,处理来信194件、来电586人(次),接待来访189人(次)。邀请108名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视察了部分中院和基层法院,237名代表委员旁听了大要案庭审。
各位代表,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每一份成绩和进步,都离不开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的重视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省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司法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面对案件持续上涨压力,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人员不足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面对司法责任制改革新要求,法官的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仍有个别干警顶风违纪甚至徇私枉法,党风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省法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深化司法改革,发挥审判职能,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服务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服务举措,依法保障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依法打击犯罪、化解矛盾,推进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认真落实产权保护政策,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民营企业参股产生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之间的界限,充分运用法治方式保护产权。
二是坚定不移践行司法为民。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依法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完善便民诉讼网络,不断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打造诉讼服务“升级版”。切实维护胜诉权益,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今年年底前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
三是坚定不移维护公平正义。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坚持司法中立,对所有当事人一视同仁,对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依法予以平等保护。坚持案件繁简分流,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努力在更高层次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四是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积极构建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上半年全面推开新的审判权运行模式。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快庭审实质化步伐。深化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智慧法院”,进一步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五是坚定不移建设过硬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着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总结推广基层经验,保持基层队伍稳定,提高基层战斗力,不断推动全省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