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27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7日在山东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目标定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五年来,全省法院收案625.7万件,结案615.4万件,结案标的额1.8万亿元,分别比上个五年上升32.9%、31%和190.7%。其中省法院收案4.5万件,结案4.6万件,分别比上个五年上升12.2%和23.2%。2017年全省法院收案146.2万件,结案148.2万件,反映办案质量的主要指标持续向好。
一、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始终坚持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五年来,我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引领法院事业不断开辟新境界。
(一)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省法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省委和各市县(区)党委切实加强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法院党组和法院工作汇报,支持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谋划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帮助解决执行难等困难问题,为法院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二)始终坚持服务大局职能定位。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组织开展五项专题调研,印发保障金融安全、推动科技创新、司法处置“僵尸企业”等意见,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服务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部署要求,积极服务平安山东、法治山东、美丽山东建设,找准职能定位,强化司法担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罚犯罪、化解矛盾,参与社会治理创新,防范社会风险。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校园安全、民间借贷、寄递物流管理等问题,提出司法建议9800余条,为党委政府决策和有关部门加强管理提供参考。
(三)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解决对待群众的感情态度问题入手,总结推行“四心工作法”,引导干警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审理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 ,用“四心”温暖群众、救济权利、化解纷争。加强对弱势群体、困难群体权益的司法保护,开通“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财产与违法犯罪所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切实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维护企业家的人身安全和自主经营权益,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加强涉诉信访工作,推行院领导带班接访、阅办人民来信制度,满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依法化解了一批涉诉信访老案,赴省进京访数量连续5年下降,2017年重点信访案件化解率为95.9%。
(四)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价值追求。大力实施精品审判工程,坚持从个案公正抓起、从大要案抓起,有8个案例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8个案例被评为全国法院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坚持司法中立、平等保护,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行政相对人,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本地人还是外地人,都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各地法院普遍建立法治教育基地,与电视台合办《法院在线》等栏目,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褒扬诚信义举,倡树美德善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保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
全省法院突出抓好审判工作第一要务,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9.9万件,判处罪犯36万人,其中2017年审结6.5万件。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对暴力恐怖、涉黑涉恶、邪教、毒品犯罪和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应当重判的坚决重判,该适用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对1.9万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加强对妇女、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审结拐卖、性侵妇女儿童和校园欺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犯罪案件8980件,判处罪犯9783人。依法惩处职务犯罪,认真落实“打虎”“拍蝇”“猎狐”等部署,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1万件,判处罪犯1.4万人,其中审结薄熙来、苏荣等11名原中管干部、52名原省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依法惩处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内幕交易犯罪等案件1510件。依法惩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案件1878件,判处罪犯3024人。依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审结案件674件,判处罪犯1464人。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将薄熙来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聂树斌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指定我省法院审理,最近于欢故意伤害案、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庞红卫非法疫苗案入选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反映出全省法院刑事司法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二)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348.3万件,其中2017年审结75.2万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人身财产权益的关切,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医患纠纷等案件117.4万件,追索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案件14.7万件,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等涉农案件3.1万件,加大调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深化司法拥军工作,印发关于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的意见,定期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加强了对军人军属权益的保护。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审结买卖、租赁、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95.6万件,民间借贷、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案件92.1万件,保障金融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做好“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审理企业破产、重整等案件1445件,让不具有发展潜能的无效供给、过剩产能有序退出市场。促进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争取最高人民法院支持,设立济南、青岛两处知识产权法庭,对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21个基层法院获准管辖一般知识产权案件,共审结专利权、商标权等案件3.2万件。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和海洋强省战略实施,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海商等案件1.1万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
(三)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职能。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8.1万件,其中2017年审结1.5万件。牢固树立依法监督行政理念,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履行法定职责等8460件,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发挥了“官民矛盾”减压阀、缓冲器的作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职能,驳回行政相对人不合法起诉或诉讼请求3.2万件。制定促进征收拆迁工作法治化的9项措施,支持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审结征收拆迁案件3635件,没有发生因审理不当而引发重大影响的事件。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省政府与省法院联合召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电视会议,推行行政审判白皮书的做法,开展“百名厅(局)长观摩庭审”活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由2013年的236人(次)上升至2017年的5677人(次)。加强国家赔偿工作,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264件,决定赔偿4852万元,维护了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司法救助法治化,印发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为3952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8425万元,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困难群体的关怀。
(四)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印发促进绿色发展的意见,省法院专门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案件归口审理。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审结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破坏性采矿、非法占用耕地等刑事案件2218件。审结环境资源类民事案件5510件,加大损害赔偿金判处力度,促进生态环境修复。审结环境资源类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案件2435件,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分别印发办理省政府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意见,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0件。烟台中院审结长岛自然保护区候鸟迁徙环境公益诉讼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涉案企业及时拆除风力发电设备,促进了生物多样性保护。
(五)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五年来,特别是2016年我省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率先基本解决执行难重点推进省份以来,在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下,全省法院共执结案件158.5万件,其中2017年执结43.4万件,执行到位1189.6亿元。全省三级法院普遍建立执行指挥中心,与金融、公安、工商、国土、房管等部门建立财产查控系统,推行网络司法拍卖等做法,执行工作模式实现重大转变,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累计将95.4万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市场准入、出国出境、高消费等方面进行限制,通过征信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予以曝光,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坚决惩治拒执行为,与检察、公安等机关联合印发打击拒执犯罪的意见,对2.8万人决定司法拘留,对359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7年,集中实施“百日执行攻坚”等专项行动,增强执行工作强制力、威慑力,执结三年以上历史积存案件2361件。
三、深化司法改革,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
五年来,全省法院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一“牛鼻子”,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工作效能明显提升。2017年,全省法院案件结收比为101.4%,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95件,比2016年改革前法官人均结案增加101件,这一成效充分证明了党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的英明正确。
(一)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开展法官员额制改革,严格选任标准和程序,全省遴选首批员额法官7569名,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程度明显提高。建立新型办案模式,组建审判团队5513个,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突出法官主体地位。落实谁办案谁负责,院庭长不再签发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改变了“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行政化模式。转变监督管理方式,明确司法权力清单,对办案流程、审限监督、实体裁判等9个方面进行规范,由法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越位。建立法官绩效考核机制,强化职业权益保障,激励法官多办案、办好案。
(二)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开展立案登记制改革,畅通申诉申请再审渠道,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7.8%,立案难、申诉难问题基本解决。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对侦查、公诉机关的监督制约,尊重和听取律师辩护意见,提高证人出庭率、刑事辩护率,不断完善防范冤假错案长效机制,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开展认罪认罚从宽、轻微刑事案件速裁改革试点,济南、青岛法院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7天,当庭宣判率为97.5%。开展减刑假释制度改革,印发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规定,明确对职务犯罪、涉黑犯罪、金融犯罪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一律开庭审理、从严掌握,2017年共裁定不予减刑假释355人。开展繁简分流机制改革,2017年简易程序适用率比2013年提高了23个百分点,缩短了办案周期,减轻了群众讼累。
(三)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更加完善。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认真抓好《条例》的宣传实施。全省三级法院普遍建成诉调对接中心,与金融、保险、医疗、消协等行业组织共同搭建平台,目前已有636个特邀调解组织、2513名特邀调解员进驻各级法院及人民法庭。推广“潍坊经验”和沂源县法院“诉讼风险五笔账”的做法,引导群众理性选择解纷方式,近20%的民商事纠纷化解在诉前。2015年6月在全国率先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两年多来值班律师接待群众咨询1.5万件,经咨询不再申诉的5300余件,化解信访案件837件。随着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完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我省法院收案增幅连续5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收案数量由2012年全国第1位降至2017年第5位,体现了新时代人民司法与人民调解优良传统的有机结合。
(四)阳光司法工程深入实施。建成审判流程、庭审直播、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四大公开平台”,坚持每庭必录、每日必播,省法院公开开庭的民商事案件全部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实现制度化,全省法院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累计342.3万份。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22.8万件,比上个五年上升173%。注重新媒体运用,省法院微博、微信影响力连续多年居全国法院前列。薄熙来案等大要案公开审理、微博直播,聂树斌案复查公开听证、全程播报,于欢故意伤害案二审“图文+阶段性视频”方式直播,使案件审理成为一堂堂全民参与的法治公开课、普法教育课。
(五)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制定实施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实现全省三级法院及人民法庭互联互通、业务支持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建成信息化3.0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服务体系,将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衔接,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开通山东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提供立案、材料收转等业务功能,目前已经有1865家律师事务所、2.4万名律师参与使用。建成一体化办案平台和智审系统,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减轻了办案人员的事务性负担,提升了工作效能。全省三级法院普遍建立信息集控中心,对审判工作节点在网上同步记录、动态管理、可视化监督,实现司法统计数据自动生成、实时更新、智能分析,为加强监督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保障法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五年来,全省法院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坚持全面从严、持续从严,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基层工作更加巩固。
(一)突出政治引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切实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印发加强全省法院党的建设的意见,把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列为必修课,深化审判团队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开展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法官宣誓、读书荐书文明创建等活动,坚定职业信仰,激发工作热情,五年来有528个单位和1143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二)增强履职能力。加强业务指导,审结二审案件35.1万件、再审案件1.6万件,其中二审改判3.3万件、再审改判4792件,并实行改判发回案件逐案讲评制度,制定职务犯罪、保险纠纷等类案裁判指引,统一了裁判标准。深入实施“一线磨砺计划”,组织办案标兵、接访能手、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开展全员培训、岗前培训、专题培训,其中省法院举办三大诉讼法、民法总则、裁判文书说理等各类培训班286期,培训干警3.4万人(次)。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建设或修缮人民法庭488处,建成2745处科技法庭,在表彰奖励、学习交流等方面向基层倾斜,推荐的省级以上表彰名额85%来自基层,激发了基层工作热情。五年来,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办案537.5万件,占全省法院结案总数的87.3%,有10个基层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或优秀法院,钱继红、王丽等37人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优秀法官或办案标兵,均是获评数量最多的省份。
(三)持续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对消极执行、涉案款物管理等进行专项治理,对中院、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全部进行了明察暗访,冷横硬推等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作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制定涉及预算、收支、车辆、资产管理等12项制度,五年来省法院“三公”经费支出年均下降16.1%。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推行“廉洁司法大家谈”的做法,梳理并防控9项69个廉政风险点,强化对干警的业内业外监督,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五年来查处干警违反工作纪律、审判纪律等371件445人,对履行责任不力的39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47人进行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自觉接受监督。全省法院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法纪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与法学界、律师界等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促进了公正司法。省法院连续5年召开学习贯彻全国、全省“两会”精神视频会议,先后就规范司法行为、人民陪审员工作等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100件,处理来信738件、来电1541人(次),接待来访657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旁听庭审、视察、座谈2198人(次),加强和改进了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全省法院干警戮力同心、奋力拼搏的五年,也是全省法院工作阔步前行、蓬勃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广大干警恪尽职守、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用忠诚乃至生命筑起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谱写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动人篇章。五年来,全省法院圆满完成繁重办案任务,司法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基层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人民法庭建设、人民陪审员工作、信息化建设、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和大要案审理、律师代理申诉、司法警务保障等工作,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和推广。这些成绩的取得,最根本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谨代表省法院,向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面对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思想观念、管理模式需要改进,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面对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办案任务日益繁重,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基本解决执行难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面对司法改革带来的新考验,新型办案模式仍然处于磨合期,人员分类管理属于新生事物,改革配套措施需要加快落实,对司法改革规律、法院工作规律的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特别是基层法官办案压力较大,审判力量配置、法官职业保障、监督管理机制等有待完善。四是面对作风建设的新要求,严明纪律、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仍需健全完善,特别是干警违纪违法现象仍然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严重损害了司法形象,党风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公正司法、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水平,努力为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政治站位要有更高标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站稳政治立场,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敢于担当。二是服务大局要有更新作为,研究制定更好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在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方面实现新突破。三是司法为民要有更实举措,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审理涉民生案件、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精细化接访、升级诉讼服务上下更大气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四是改革创新要有更大力度,坚定不移深化司法改革,努力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公正司法、智慧法院建设、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方面走在全国法院前列。五是队伍建设要有更严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坚持党建引领,增强履职本领,持续正风肃纪,推进重心下移,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气象,新征程要有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法院决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砥砺前行,奋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和谐美丽现代化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