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公 告
(2021)鲁71民初56号
本院于2021年4月29日立案受理原告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与被告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一案。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
联系人:阎晓亮
联系电话:0531-82421646
联系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烟台路1999号
附:1.民事起诉状.pdf
2.调解协议.pdf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