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
智能检索 |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执行公开 > 悬赏公告

关于被执行人陈世贞的悬赏公告

  • 作者:山东高院执行局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9日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我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陈世贞与被执行人刘玉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立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陈世贞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玉胜,男,1963年7月15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7032119630715301X,住济南市高新区黄金时代小区11号楼1单元201室。

    执行案号:(2017)鲁0191执547号

    执行依据:(2015)高商初字第169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273000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玉胜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如被举报的财产最终抵债给申请执行人的,按照抵债金额扣减相关税、费净额为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本悬赏公告仅对首先提出举报财产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提出举报线索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悬赏金领取方式:对于符合上述支付条件的举报人,本院在举报的财产依法处分完毕后三十日内,从执行到位款项中优先扣取悬赏金支付给举报人。奖金均含税,需由举报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自行缴纳税款。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执行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531-88813053

    联系人:高法官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