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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7日-19日,山东高院联合中央和省内主要媒体,在高院宣传处郑红军处长的带领下,走进青岛法院,开展“三强三优基层行”媒体活动,18日走进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夏庄法庭。近年来,夏庄法庭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制度,把法庭开在了田间地头、村两委办公室或村民家中,减少老百姓跑腿,把法律贴心服务,做到实处,切实能动履职,确保民生福祉。
一场巡回、一次普法、一份坚守,人民法庭作为国家审判体系的“基层土壤”,直接面对琐碎复杂、艰难繁重的基层社会治理事务,直接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美好期待,肩负定分止争和普法宣传的双重重任。
近年来,夏庄人民法庭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将“马锡五审判方式”与新时代群众需求相结合,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流动审判,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朝着打造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目标稳步前进。“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而法治的温度,往往源自对人性深刻的洞察与理解。当权力之舟航行于社会的汪洋大海,如何确保它既能乘风破浪,又能贴近人心,成为了我们不得不深思的课题。
此外,巡回审判制度还能促进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创新。通过亲身体验,法官们能更加精准地把握法治社会脉搏,能更加公正地审视每一个案件,确保法律的适用既公平正义又合情合理;执法者则能更加人性化地执行法律,减少因机械执法而带来的社会矛盾。
走出法庭,到人民群众中来,这更是一场深刻的法治教育,一次心灵的觉醒;法治的力量源自人民,法治的温度源自对人民的深情厚谊。
——本文载于2024年7月22日人民日报社《中国经济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