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网站!

《法治周末》青岛城阳法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惩戒与修复双向发力

2024年08月09日
作者: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打印 分享到:

《法治周末》记者 周奎  朱丽君 马聪聪

“非常感谢贵院法官在处理我公司遇到的纠纷过程中展现出的专业与高效,也感谢法官向我公司出具了《诚信履行证明书》,这不仅有助于我们公司恢复市场信用,也为今后企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朱萍收到了一封来自某建设公司负责人的感谢信。

原来,被执行人某建设公司与申请执行人青岛某劳务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产生诉讼纠纷,案件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履行相应给付义务。最终,经过原告确认,被告已于2024527日主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城阳区法院向该公司出具了《诚信履行证明书》。

朱萍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通过发出《诚信履行证明书》,对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企业给予正向激励,帮助企业恢复信誉,促进企业经营生产,为打造诚信营商环境提供助力。“《诚信履行证明书》不仅限于执行局出具,在民商事审判过程中,只要当事人积极主动履行完毕,民商事审判法官即可出具。”

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2月,城阳区法院就向青岛某管理公司出具了该院首份《诚信履行证明书》。对于这份证明书,朱萍至今仍记忆犹新。

此前,原告烟台某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某管理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二审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工程款1151万余元及逾期利息,支付原告抵房款375万元及利息,原告在欠付工程款和抵房款范围内对其施工的某地块工程折价或者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被告青岛某管理有限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原告烟台某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受理申请后,城阳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王海安排朱萍负责协调解决。针对双方实际情况,朱萍制定了详细执行方案,既能保证被告公司的经营不受影响,又要维护好原告公司利益,尽早收回案款,推进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2023113日,原告烟台某建筑集团公司收回了案款。由于上述案件裁判文书已上网,被告公司担心因此对业务拓展造成负面影响。为此,朱萍想到“立审执一体化”加大执源治理中的一项工作,即向主动履行的被告或者被执行人出具《诚信履行证明书》。经被告公司向法院申请,2023213日,城阳区法院向青岛某管理有限公司发出了《诚信履行证明书》。

截至20247月,城阳区法院共出具《诚信履行证明书》80余份。城阳区法院还通过综合运用信用惩戒与修复措施,双向发力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我院围绕‘每个案件都是营商环境,每名干警都是营商环境’的司法理念,助力企业信用修复,进一步促进了辖区诚信体系建设,为打造诚信营商环境奠定基石。”王海对记者说。---20240801日转自《法治日报·法治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