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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办实事·执行在行动】城阳法院聚焦民生权益,多措并举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款

2022年10月21日
作者: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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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城阳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接到如上电话,看似内容简短,实则案情并不简单。

基本案情:申请执行人程某、谭某等7人与被执行人山东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城阳法院于2018年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但某公司一直未履行义务。程某等7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多次到现场调查取证,核查财产线索,同时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执行措施。经查控,山东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注销工商登记,无银行存款、房产登记信息、车辆登记信息及其他公司股权、债权信息。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于201812月份依法终结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在近四年时间里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如今是什么原因促使被执行人主动缴纳执行款呢?

因素一

城阳法院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将每起案件都作为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聚焦民生权益。该批案件移送终本案件恢复团队后,执行法官高度重视此类案件,尤其是对此类久拖不决的案件,始终未放弃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查控。执行法官多次进行调查走访,这些执行措施让被执行人感受到了一定的司法压力。

因素二

城阳法院对行政部门发出多份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开展善意文明执行,慎用保全、扣押、拘留等措施,建立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助力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这些举措,让企业在感受法治环境的同时感受到了司法温度。

1019日,被执行人到法院主动履行案款89014.53元,执行法官及时将案款电子汇款给7名申请人,并屏蔽被执行人的执行信息。被执行人对法院保护企业信用、助力企业生产经营表示感谢。

身在外地的7名申请人拿到案款后,通过电话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感谢:“本以为这些钱今年拿不到了,没想到被执行人会主动缴纳,十分感谢执行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