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黄岛法院史丽丽法官获评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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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28日 | ||
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表彰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史丽丽获评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人物介绍:史丽丽,女,汉族,青岛市即墨区人,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0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019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2012年1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二等功;2013年9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第五届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2018年1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办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1年6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1年8月,被青岛市委授予“全市政法英模”荣誉称号,入选山东法院英模录;2021年12月,被青岛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授予“最美公务员”荣誉称号。 21年法院岁月初心不改 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来的快——记黄岛法院史丽丽法官先进事迹 书柜上摆放的一排排整齐的证书,鲜红而又饱含深情,那是初心的跳动,是热血奋斗的见证。21年的法院岁月,从全省法院办案先进个人到全省法院二等功再到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这一路路,一步步,都承载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誓言;这一场场庭审,一本本卷宗,一份份判决,耕耘出公平正义的硕果。她就是史丽丽法官,是法院质量的名片,更是效率的代名词。 让司法温情照耀办案的每一处角落 有一次,李大娘拉着她的手颤抖地说:“史法官,没想到这么点小事你还记得,你真是一个好人呐”。原来,她在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中,通过拉家常的方式了解到,十几年前,李大娘的丈夫在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中被撞成植物人,起诉至黄岛法院后,李大娘尚有一笔1600元的诉讼费未领取。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随后的几天里,她去档案室翻看卷宗,发现没有财务单据,又在堆积如山的会计凭证里找到了诉讼费缴纳单据,为李大娘办理了退费手续。在她的心里,群众利益无小事,她要将司法的温度照进群众的心坎里。 “大姨,你家有几个子女,都工作了吧?平时孙子孙女都是谁带?”她笑眯眯地跟当事人拉着家常。她说,微笑和拉家常是办案的一个法宝。因为,微笑可以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拉家常可以增加当事人对办案法官的信任度。在她看来,司法为民不是空洞的概念,而是彰显在办案的细微之处,因此,她的案子大部分以调解方式结案,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她总是将法理和情理分析地透彻明了,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服气。由于她的微笑服务和拉家常的接地气工作方式,她的案件调撤率在70%以上,服判息访率达90%以上。 让爱岗敬业扎根公平正义的每一块土壤 “史法官,您这么早就来上班了啊”保洁人员问道……“史法官,这都快十一点了,您还不下班啊!”保安人员说道……自从业以来,她长期坚持“早出晚归”工作模式,是同事眼中的“老黄牛”。 叮铃……叮铃,她接到一个电话“史法官,我妻子还在医院躺着,等着钱做手术,家里一分钱也没有了,你看这个案子能不能尽快处理”,原来,李某的妻子在高速路上突发意外,发生一场交通事故并受伤住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对方全责。该案发生于疫情期间,为帮助受害人及时得到医治,她利用互联网开庭模式,仅用几天时间,高效启动交强险人身损害赔偿提前支付份额,尽最大可能保护受害人及时得到司法救助的权利。她常说“对审理交通事故类案件来说,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时间成本是公平正义的体现”,因此,她始终与时间赛跑,让公平正义既看的见又来的快。自2009年至今,所审结案件无一起上访事件,无一件被发回或认定错案。 让过硬素质深植司法实践的每一个环节 “史法官,一场车祸,我儿子都没了,以后谁给我们养老啊”“史法官,这场车祸,我丈夫有可能落下残疾,我们以后的日子可咋办呐”当接完当事人的电话,她陷入了沉思。原来,2013年黄岛出现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案,一辆油罐车与一辆大客车相撞,该事故导致大客车四人死亡,二十余人受伤。该案诉至法院后,她发挥过硬专业素质,黑天白夜连轴转,仅三天时间,将该案妥善化解。各方当事人对她过硬的专业素质竖起了大拇指。该案无一方当事人上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她始终注重效率,确保案件质量,把案结事了无积压作为执法办案的首要目标任务。她在长达10余年的审判实践中,总结出了“分、和、快”三字工作法则。“分”,就是科学分类,找规律,将相同类型的案件放在一起审理,提高审判效率。“和”,就是调解和释疑并用,努力息诉止纷。“快”,是快审快结。当庭宣判案件做到三日内送达,定期宣判案件全部当庭送达。 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她于2011年开始率先成立个人工作室,承担全院1/4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并协助庭长做好“五调联动工作”。最高法院、省高院、青岛市委政法委、青岛中院及区委政法委相关领导都曾到她的工作室考察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她在办案之余认真调研,撰写了不少理论文章,其中《浅谈残疾赔偿金的含义及在交通事故案件中的具体应用》获全省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征文一等奖。 有一种精神,穿越时空,烛照前行;有一种奋斗,生生不息,催人奋进。她常说自己是农民的女儿,是一名共产党员,更是一名人民法官,不求名利,只求为人民多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为法治天平增辉添彩,为构筑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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