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深圳,建设新时代智慧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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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06日 | ||
2019年7月16日-17日,即墨法院干警到深圳的南山、宝安、坪山三个法院进行了考察学习,受到了各院领导的热情招待。在参观中我们感受到深圳法院围绕“为民”宗旨,力求将专业化、信息化、人性化理念渗透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以物质文化为依托,以为民服务为切入点,改革司法体制,深挖精神文化建设内涵,打造新型智慧法院,全力构建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体系,创造更高水准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一、深圳法院概况 深圳地处广东南部,珠江三角洲东岸,毗邻香港,是我国第一个经济特区,副省级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全国性经济中心和国际化城市,被誉为“改革开放的窗口”“设计之都”“钢琴之城”“创客之城”。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2年,随着深圳三十余年的快速发展,深圳法院案件总量持续大幅增长。近年来,深圳法院全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审判团队工作模式等多项改革举措在全国率先破冰落地实施,落实司法责任制、案件繁简分流、鹰眼查控网、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标准、执行转破产机制等改革经验,在全国产生了较好的示范效应。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任务要求,深圳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着力推进法院工作的深圳标准、深圳质量、深圳品牌和深圳公信力“四位一体”建设,努力打造有社会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一流法院。 二、学习经验 司法改革全面深化。深圳法院坚持以改革思维破难题、补短板,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圳法院2018-2019年改革规划安排的60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累计有5项改革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改革示范案例,入选数量全国第一。 (一)优化审判工作体系,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 60%的案件通过速裁、快执程序办结,80%的民商事速裁案件实现当庭宣判,当事人即时领取裁判文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办结案件9031件,小额纠纷一审终局。完善普案细审、繁案精审机制,两级法院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办结案件94923件。率先研究探索民事诉讼程序综合改革,提出系统性改革方案,得到最高法院采纳,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授权深圳等城市开展试点。 (二)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既是缓解法院人案矛盾的有效途径,也是尊重纠纷解决规律,节约维权成本和公共资源,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深圳法院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围绕将深圳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努力打造从源头到诉前再到诉讼前后端的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多元解纷体系,解决方案可归纳为“以司法引领推动多元共治,以信息智能协同多元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2019年引入的调解组织增加到258家,特邀调解员增加到1236名,在街道、社区建立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42个,建成诉调对接中心10个,诉前成功化解纠纷42225件,是上年的1.9倍,让群众不打官司也能解决纠纷。强化调解专业化规范化,508名律师调解员诉前调解纠纷23646件。 (三)加快建设智慧法院 积极拥抱科技革命,依靠信息化,重塑工作流程,让法官办案更高效、诉讼服务更便捷、司法管理更科学。围绕办案“提速”,完善电子卷宗系统,全流程无纸化办案12.1万件,在全国首家实现上诉案件一键移送电子卷宗,移送时间压缩70%。围绕办案“提质”,实现类案智能检索、裁判文书智能分析,助力法官精准适用法律。围绕系统“集成”,组建8个研发团队,全力建设智慧法院一体化平台,努力实现全业务、全流程、全方位智能化应用。最高法院周强院长评价:深圳智慧法院一体化平台建设,提出了智慧法院整体解决方案,为中国智慧法院建设提供了新路径。最高法院将4项全国试点任务交给深圳法院,其中2项为全国唯一试点单位。 陆续上线“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类案在线办理”等信息化平台,有效提升办案效率和司法服务水平,结合信息化技术的发展,推行了ODR在线纠纷解决模式,自主开发并上线运行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信息化平台——深融平台,该平台具有内外网转换、调解案件受理、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在线评议、类案推送、调解‘一键’转诉讼立案、繁简分流等功能,深度运用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这让社会各界力量接入多元化改革,为矛盾纠纷的多元分层化解提供了条件。 全面优化诉讼服务,主动向当事人和律师推送案件流程信息,累计上网公开裁判文书93万份,去年以来开展庭审直播2.7万场,市中院被评为全国优秀直播法院。全市法院立案庭有3个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5个被评为全省青年文明号,3个被评为全省诉讼服务示范窗口。 (四)深圳市中院被评为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 倡导诚实守信,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弘扬契约精神,依法制裁违约行为,维护诚实守信者合法权益,审结合同纠纷138132件。成立全国首家金融法庭,依法规范金融秩序,审结金融纠纷42026件,涉及金额473.4亿元,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召开5次座谈会,防范金融风险。严厉惩处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行为,依法对33名不诚信诉讼当事人予以罚款,司法拘留3人。加快推进解决执行难,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力度,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办结执行案件159845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361亿余元,帮助企业回笼资金。深圳市中院被评为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 率先建立“执转破”机制。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保障平等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成立全国首家破产法庭,以破产法治助推高质量发展,审结公司清算和破产案件301件,清偿债权18.58亿元,破产出清“僵尸企业”230家。在全国率先建立“执转破”机制,“松晖公司执转破案”入选全国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全国首创破产财产跨境网拍模式,成功拍卖3架飞机,有效盘活破产企业财产。积极拯救困境企业,成功重整鹏桑普太阳能公司。创新预重整制度,成功促使水指实业公司、福昌电子公司等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建立破产管理人准入和分级管理制度,设立破产管理人援助资金,积极推进“府院联动机制”。最高法院先后在深圳召开3次现场会,推广深圳经验。 三、对本院工作的启发 通过短短两天的考察学习,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深圳法院创新意识强,工作亮点多,在多元化调解和速裁审判方面,起步早,理念新,成绩斐然,尤其是他们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运用的信息化技术手段和人性化服务设施为我们提供了可借鉴的模板和有益的思路。借鉴深圳经验,结合我院实际,规划如下: (一)诉讼服务中心布局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方面 1.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包含立案、多元化调解、速裁等功能。根据我院现有格局,一楼为多功能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自助服务区、当事人休息区、法律宣传区、窗口服务区等功能区,设立材料收转、民商事立案、刑事行政立案、执行立案、诉调对接、司法确认、保全鉴定、保险理赔、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缴费退费、档案查询、邮政专递等13个窗口。大厅后排3个房间,一个为工作人员更衣室,另外两个可设为扫描室,购买社会化服务,把扫描、装订、归档等牵涉工作人员精力的事项外包。二楼设立多元化调解中心,引入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物业纠纷、医疗纠纷、保险纠纷等专业及行业调解组织进驻,设立线上线下两条线进行诉前调解工作。三楼设立速裁庭,对诉前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导入速裁,充分利用要素式审判,快审快结。 2.依托平台,先调后审,繁简分流。对除刑事和行政案件外所有案件进行预立案,立诉前调字号,导入分调裁平台,先分流到多元化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这样大约能化解20%的案件,调解成功的,根据当事人的需要,给予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的案件,根据快慢通道,导入繁简分流平台转入速裁庭,进行简案快审,这样大约能解决40%的案件,剩余大约40%的案件导入云平台,立正式案号,分流到各业务庭进行繁案精审。 (二)信息化方面 为全面推进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功能,完善诉讼服务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根据省高院关于诉讼服务范围应为多元解纷、登记立案、分调裁审、审判执行辅助、涉诉信访、普法宣传等六大职能建设意见,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结合这次到深圳参观学习了南山、宝安、坪山三家法院的先进经验,提出以下几点建设意见: 一是安检、登记区。1、来客登记系统:实现自动人证合一比对、人脸识别登记、刷脸开启道闸(门禁)、特殊人员短信预警、辅助立案、智能安防功能、案件关联提醒。有效利用人脸识别技术,识别出特殊人员并短信预警,立案窗口刷脸即可立案,上传人脸照片获取当事人路线图。与一体化平台结合开发使用。内网系统。2、安检区设备设置:包括X光机、安检门、手持安检器、液体检测仪等。 二是导诉区:以导诉台为中心设置。1、叫号及显示、播报系统:可通过身份证、手机号、预约号三种方式取号。显示设备可结合登记窗口电子标识牌统一建设,可在当事人等候区安装环形动态LED滚屏显示器,在律师等候区安装电视或LED叫号显示屏,就近皆安装扩音器。接互联网。2、诉讼导引系统:微信关注告知和触摸屏自助查询。通过模拟现实环境的三维实景地图,对诉服中心各功能区和各审判庭提供360度全景立体展示,来访群众可通过该项服务全方位了解各区域功能,有目的性的进行查询并获得路线指引,使用户在法院中迅速查询所需路线导航,提供多种到达路线指引。接内网。 三是当事人自助服务区。1、自助查询系统:文书模板、案件信息、法律法规等。接内网系统。2、自助立案系统与自主填单系统:包括髙拍仪、扫描仪、电脑、自助立案一体机等。接互联网。3、联系法官系统:有查询电脑、电话机。接内网。4、自助复印:当事人等候区安装复印机,或引入第三方自付费业务。5、道交一体化自助评估系统:自助评估系统。接互联网。 落实司法责任制、案件繁简分流、多元化解纠纷、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标准、执行转破产机制等改革经验,深圳法院起到了较好的示范效应,“深圳样板”是当前值得我们大力学习借鉴的先锋指引。即墨法院已与深圳法院方面建立了长期联系,对于下一步还会继续沟通,希望能够真正地学到一些深圳法院的先进审判管理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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