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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人民法院2014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2月10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强队伍、抓审判,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被省高院授予“青少年维权岗”、被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联合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一、公正司法,引领社会公平正义

  一年来,面对突增的审判任务,全院干警奋力拼搏,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公正办理每一个案件,有力推动了法治胶州建设。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918件,结案14691件,同比2013年分别上升22.7%、22.9%,审判质效在青岛市基层法院月考核中保持十二连冠。

  (一)坚守事实,敢于担当。在刑事审判中,坚持依法审判与化解矛盾并重,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审判工作与群众工作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严把事实证据关,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妥善处理罪刑法定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关系,把化解矛盾贯穿于刑事审判各个环节。在收案攀升至1192件,比2013年增长70%的艰巨形势下,刑事法官发扬了特别能战斗的精神,放弃节假日的休息,超负荷工作,全年结案1155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发回,确保了刑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

  (二)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民商事审判面广量大,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妥善审理好民商事案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有重要意义。全年审结民商事案件8898件,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建立欠薪案件快速应对机制,共处置欠薪企业22家,涉及2700余名职工的工资和保险近1亿元,有效保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财产保险、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纠纷快立快审,促进了市场秩序的规范;与市妇联等部门建立离婚案件联调联动机制,诉前调解离婚案件50余件,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青岛市十五届人大代表维护妇女权益活动组来我院观摩调研;设立交通事故案件诉前调解中心,有效整合法院、公安、律所、保险公司等多方力量,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保险、法律援助”等一条龙的便捷服务。

  (三)监督引导,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审结各类行政案件452件,结案率95.6%。加强合法性审查,共审查非诉案件365件,规范行政执法10件,改善行政管理12件。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2件。主动走进行政机关进行法律授课,并就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瑕疵提出司法建议,引导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模式创新,设立资源环保合议庭,审结资源环保案件20件,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四)多措并举,提高执行实效。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3388件,比2013年增长19.8%,执结标的额12.29亿元。开展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机构案件、“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等专项行动,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通过司法查控平台查询被执行人信息10.1万次40亿元,执行到位率明显提升。积极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专项行动,公安机关立案6件,有力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147人,59名失信被执行人慑于压力履行了法律义务。向68名失信被执行人发布“限飞令”和“限制高消费令”,某“老赖”被限飞后及时交纳执行款400万元。

  二、司法为民,法律服务求实效

  (一)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为保障国际机场和临空经济区建设,我院主动作为,以李哥庄和马店两处法庭为依托,深入辖区村庄和企业走访调研,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辟绿色通道,灵活运用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等形式化解纠纷150件;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诉前化解纠纷120件,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96.5%。针对不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和突发性案件,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空白的情况下,坚持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精神,从维护稳定、服务大局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第一时间完成逃逸企业的财产查封、扣押和冻结,配合相关部门平稳处理了华储投资担保公司、安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等涉案10多亿元的重大影响案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法治胶州建设。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坚持“法律六进”,积极开展“守护花蕾,护航校园”主题宣讲、公开宣判、“宪法日”宣传等普法活动,受教人群上万人。打造“天平爱心”工程。充分发挥“女企业家爱心帮教基地”作用,成功转化未成年犯6人,全部健康回归社会。青岛市“女企业家爱心帮教基地经验推介会”在我市召开,省高院副院长傅国庆对我院作法给予肯定。省高院、青岛关工委、青岛中院分别编发简报予以报道。推进社区矫正。为332名非监禁刑人员登记建档,及时与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判后对接,防止脱管漏管,定期对重点人员进行集中教育矫正。加大司法救助。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4.6万元,发放执行救助金8万元。

  (三)完善信访制度,保障群众合法诉求。一是统一信访工作认识,本着事要解决的原则,坚持疑难复杂案件领导带头接访,带案下访,全年接访40余次,不敷衍、不回避矛盾,扎实认真地查找工作中的瑕疵和问题,做到有错必纠,耐心细致地做好信访人的工作,真诚地解决群众的难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二是严格信访考核,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来访信访案件处理办法》,对信访案件的发生、应对、办理时限以及信访台账等设定了严格标准,结果作为庭室及个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真正使“谁办案、谁负责”落到实处。三是加强信访积案清理,包案到人,采取电话约谈、上门服务等方式逐案化解,同期进京访、到中央巡视组访案件为青岛市基层法院最少,执行信访率仅为0.56%,为青岛市基层法院最低,得到青岛中院的肯定和表扬。

  三、细化管理,审判质效明显提高

  (一)加强质效监管,实现服判息诉。一是加强审判管理办公室力量,对审判流程查漏补缺,坚持问题导向,大胆管理。二是严把质量关。对所有卷宗结案归档前逐一评查把关,及时发现问题并督办,全年评查23253卷。由审管办、审委会委员对所有二审改发案件逐一评查讲评,统一法律认识,全年评查4次51案;对24个庭审和32篇裁判文书进行评查,规范了庭审程序和裁判文书的制作。三是严把效率关。设置案件的审限节点,分别建立台账,每周跟踪督办,目前除法定事由正在司法鉴定的3件外,没有超审限案件。2014年,我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4.44%,月人均结案率147.91%,上诉改判率1.28%,上诉发回重审率0.19%,比第二名分别高2.64、15.73个百分点和低0.14、0.08个百分点。

  (二)加强审务公开,推进阳光司法。一是积极推进“三大平台”信息化建设,本着科学、实用、节俭的原则,对信息化建设进行总体规划,现已进入招投标阶段。制定了《关于建立诉讼电子卷宗的规定》,给每个庭室配备了高拍仪和高扫仪,电子信息录入率100%,居青岛市基层法院之首。二是增进网络互动,利用政务网站、官方微博等网络平台公开审务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完善司法服务热线,明确了院长公开电话、电子信箱、短信平台、传真、投诉电话等五种诉求途径,使服务热线真正成为法院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有效促进了阳光审判,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

  (三)加强人民陪审,扩大群众参与。认真落实最高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陪审员的选任范围,今年新增选83名,总数达到136名。提高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对所有陪审员进行了集中脱产业务培训,使他们对所从事的陪审工作有了深入了解认识。积极发挥陪审员的案件陪审、调解、监督和社会宣传作用,使群众更加了解、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2014年,我院陪审员陪审案件7485件,陪审率为90%。一人被省高院表彰为“优秀人民陪审员”。

  四、强抓队伍,司法公信显著提高

  (一)坚持群众路线,增强群众司法认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院“六项措施”,着力解决“四风”问题,清理腾退办公用房718.72平方米,全面启动公务卡结算。全年开展集中学习15次,征求意见60余条,结合工作实际提出92个“有没有”的对照标准,逐项自查整改。加强党性教育,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主题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坚定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立场。深入开展党员进社区、联家乡和第一书记“接地气、惠民生”社会实践活动,与105户特困户结对帮扶,逐户走访慰问,在5个法庭驻地建立联系点,积极开展志愿帮扶活动,帮扶支出30万元,以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信任。

  (二)坚持文化引领,提升司法能力。以“四位一体”法院文化为引领,着力在“用人”和“育人”上下功夫。一是抓住用人导向这个“牛鼻子”。重品德、看实绩、不论资排辈的用人导向鼓舞了队伍士气,营造了心齐、风正、劲足的工作氛围。干警们加班加点成为常态,以最美法官、胶州先锋王晓晖为代表的优秀法官队伍方阵不断壮大。全年结案200件以上的27人,其中结案400件以上的5人,500件以上的1人。二是搭建学习平台,全方位加强思想建设,提高业务能力。坚持青年法官导师制、法官沙龙等人才培养机制,24名年轻法官走上成长“快车道”;各庭室每周举办读书会,交流读书心得,养成读书习惯;全年党组推荐和购买书籍20余种,被市委评为“书香机关”;多途径开展网络培训、专题培训、法官论坛、文书评比及“做严谨法官,办精品案件,创公信法院”等活动,干警的知识结构、司法良知、职业伦理不断完善,司法能力有效提升。大家在微信圈里秀生活、分享法律知识,就像一个大家庭。组织28名干警参加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的学习和考试,心理学知识被成功运用到审判实践并取得实效。三是党组关爱成为常态。做好年度查体,引导干警参加体育锻炼;设立谈心室,为干警提供心理疏导,保持阳光心态,积极乐观的工作和生活;班子成员走访干警家属,送去组织的关心;合理安排干警的工作餐,保障干警吃得安全、健康、可口。

  (三)加强廉政建设,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强廉政教育。建立廉政文化长廊和廉政展室,组织干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坚持廉政谈话,对有违纪苗头的干警及时警示。开展“转作风、强责任、提质效”行动,召开“守司法礼仪,树法院新风”干警座谈会,发出《做好法官,从司法礼仪开始》倡议书,干警的司法作风有了质的转变。加强廉政监督。坚持案件回访,及时发现问题并通报到案到人,做到警钟长鸣,全年回访案件300余件。启动网络举报平台,及时转办、回复网络举报信件。制定《法官业外行为指引》,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约束规范。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律师等座谈会10余次,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7000余份,社会监督更加广泛。加强廉政查处。日常审务督查敢于较真,不怕得罪人。对违法违纪举报线索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责必究,为干警树立起廉政“高压线”。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法院在完成审判重任的同时,也收获了满满的正能量。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向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必须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案多人少的矛盾依旧突出,个别干警的作风不够严谨,硬件建设相对滞后,等等。对此,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加以解决。

  2015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落实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全力抓好审执业务建设、干警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的交易秩序,实现人权司法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是建设三大平台,推进司法公开。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依法应当公开的案件做到审理公开、审判执行进度公开和裁判文书公开,灵活运用政务网站、法院微博等发布法院动态、回应群众诉求、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提高队伍素质,确保队伍廉洁。以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为目标,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培树先进典型,增强队伍凝聚力。坚持从严治院,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是加强文化建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特色法院文化,围绕“尚德胶州”、“最美胶州人”活动,挖掘身边道德典型,宣扬好人好事,鼓励善行义举,切实发挥文化建设对提高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作用。

  各位代表,2015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一年。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务实开拓,拼搏奉献,为建设幸福宜居的青岛北部新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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