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人民法院2017年度工作报告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28日 | ||
2018年1月17日在胶州市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胶州市人民法院院长 刘世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致力抓好执法办案,全力服务发展大局,聚力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17年,受理各类案件18029件,结案18182件,法官人均结案356件,个人最高结案603件,服判息诉率、人均结案率、上诉案件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等主要工作质效指标位居各区市法院第一,综合工作成绩排名第一。 一、紧扣工作中心,靠前站位,充分发挥服务保障功能 (一)靠前站位护航发展大局。顺应“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空港新区”发展战略,聚焦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为强制搬迁、违法建筑拆除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审结相关案件155件,市政府申请执行陈某某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仅用15天就圆满结案,依法高效为胶东国际机场建设排除关键障碍。围绕新旧动能转换,稳妥推进中科昊泰、安基电力等4起破产案件审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积极营造“亲清”营商环境,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82次,提出建议13条,为辖区企业赴外地保全、执行案件1157件次、涉案标的12.3亿元,保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宽严相济惩处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1008件,审结1066件,判处罪犯1272人。推进平安建设,严惩伤害、“两抢一盗”等暴力多发犯罪和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54件494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3件22人,被告人原为县处级以上职务6人,原青岛益青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凯生犯私分国有财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持续遏制毒品犯罪,加大罚金刑适用力度,审结毒品案件151件,并处罚金117万元,巩固禁毒成果。关注新类型犯罪,审结刘某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维护互联网信息安全。严惩食品药品、危险驾驶等犯罪249件,切实保障公共安全。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审结363件,95%的案件在7天内结案。最大限度弥补被害人损失,刑附民案件调解撤诉率99.1%,赔偿到位3500万元。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221名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和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宣告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三)保护民生促进经济发展。受理民商事案件11385件,审结11863件。突出民生热点,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3270件,发放案款1.4亿元,纪某等33户果农诉某公司污染赔偿一案入选山东法院十大典型案例。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建立婚姻冷静期制度,审结婚姻家事案件1484件,调解撤诉率86.6%。多措并举,全方位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得到胶州和青岛两级关工委肯定。平等保护劳资双方权益,审结劳动争议、工伤保险等案件533件,追回劳动报酬350万元。聚焦房地产新政策新形势,加强规范引导,审结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案件959件。维护金融资本健康发展,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2218件。促进公平诚信,审结买卖、租赁等案件1682件。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审结股权转让、公司治理等案件28件。打造涉外审判精品工程,审结赵某长期侵占台商企业土地等涉外涉台案件96件,为外向型经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良性互动化解行政争议。受理行政案件596件,审结577件,服判息诉率89.1%,其中驳回行政相对人起诉或诉讼请求13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7.5%。完善协调机制,强化行政调解,化解城市管理、征地拆迁等案件244件,执结非诉执行案件335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良性互动,开展联席座谈、培训授课34次,及时反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加大调研力度,精准提出依法行政司法建议,相关经验做法被新华社要情动态推介。积极推进“绿色司法”,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理模式,审结包括胶州市检察院起诉的首例公益诉讼等环境资源案件51件,加速美丽胶州建设。 二、不忘为民初心,践行宗旨,努力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一)强势推进,全力攻坚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5060件,执结4690件,执行到位3.8亿元。专题向市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汇报执行工作,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指示,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支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突出执行强制性,实行24小时执行备勤,开展“春雷”“夏雨”“秋风”“冬暖”专项行动216次,拘传426人,拘留92人,执行到位6714万元。高举打击拒执犯罪利剑,加大与检察、公安机关配合力度,形成打击合力,移送涉拒执罪案件11件,3人在侦查阶段履行法律义务,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受理青岛地区首例拒执罪自诉案件,被告人主动认罪并全额交纳案款242万元。加强执行规范化,建立“一人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实现案款的及时兑付、有效监管。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与银行、房管等28部门实现信息共享,通过财产查控网络加大保全力度,网络查询财产22.3万条,冻结账户2.1万个。狠抓失信惩戒,曝光失信被执行人9503人,审查两代表一委员、村两委委员等特殊主体1738人,为信用胶州建设提供最强支持。创新工作措施,在青岛地区率先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和执行悬赏,发出拍卖公告130期,成交32件2.12亿元,溢价率8.9%,悬赏执行12人,通过悬赏执行到位510万元。代表青岛地区法院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第一次推进会上做典型发言,相关经验做法被青岛政法委转发全市学习借鉴,并得到青岛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整合资源,筑强多元解纷平台。完善多元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在市委政法委领导协调下,整合行政、司法、社会资源,成立以诉讼服务中心为支点、辐射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胶州市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联合检察、公安、信访、司法、卫计、公证等部门,引入行业专家、律师、公证等专业人员,健全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物业管理、劳动争议、小额债务诉调对接机制,开展诉前调解和案件速裁工作。中心成立三个月来,诉前分流案件1712件,成功调解396件,速裁案件1167件。胶州特色的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得到市委和上级法院充分肯定,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作出批示,希望进一步完善机制,为法治青岛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三)关怀民生,积极回应群众需求。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实现诉讼服务“全方位、零距离、无障碍”。巩固立案登记制成果,当场立案率99%。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缓减免交诉讼费3万元,提供司法救助金40.6万元。推进产权司法保护,联合检察院成立产权司法保护中心,提升人民群众和各类经济实体财产财富安全感。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组织230名中小学生参加庭审旁听,进学校开展以案说法、法制讲座等活动12次。强化涉诉信访责任落实,注重源头化解,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坚持带班接访、领导包案制度,化解信访老户案件5件,十九大期间未发生进京访事件。 (四)公开公正,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完善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充分运用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及时发布重要工作、重大案件,打造集“信息查询、庭审直播、意见建议”等功能于一体的“阳光平台”,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3499份,发布微博微信1642条,互联网直播庭审案件9件,各类媒体发稿552篇。优化陪审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5209件,陪审率93.4%,切实保障监督实效。 三、突出改革重心,蹄疾步稳,确保心齐劲足增强活力 (一)纵深推进司法改革。一是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完成首批51名员额法官遴选和宣誓工作,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有序落实职业保障。二是以法官员额制为中心,启用新审判权运行机制,组建审判团队45个、执行团队6个,人均结案率高出各区市法院平均值34个百分点。三是以院庭长办案为突破,院庭长全部编入审判团队,确定目标任务,全面实现办案常态化,院庭长结案6177件,人均结案247件,超出各区市法院平均办案数89件,排名各区市法院第一。 (二)打造司法标准化工程。一是人员分类标准化。将全部人员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和书记员进行分类管理。二是责任清单标准化。厘清院庭长、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权力责任清单,精细化审判管理路径初步形成。三是裁判尺度标准化。全面推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为所有审判团队提供专业支持、把关重点案件和研究统一意见,有效减少审委会研究案件数量。 (三)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一是严格流程监控。审管办和纪检部门联合对全部案件和全部节点进行随机抽查,审判质效持续向好。二是健全绩效考核。细化审判团队办案质量、效率、作风等绩效指标,坚持对改判、发回重审和重大信访实行逐案评查,并在全院进行公示。三是加强办案调度。建立周通报、月小结、季讲评制度,通过定人定责、院长约谈,强化责任落实,在各区市法院中,唯一实现了“案件结收比和服判息诉率上升,未结案件数下降”的工作目标。 四、抓强党建核心,强基固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一)坚定政治站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领袖权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开展“院领导讲党课”、“ 主题党日+”等活动23次,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生动实践。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抓住“关键少数”,实行党建学习“月计划”制度,做实做细“三会一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坚持重点工作、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定期进行走访联络,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今年来,主动向市人大汇报执行和刑事诉讼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2人到法院进行视察调研。认真接受检察监督,提供案件信息共享专线,坚持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研究刑事案件,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提高司法能力。建立微信学习平台,实行动态培训机制,组织各类培训236人次,不断厚植学习氛围。联合山东科技大学共建示范教学基地,实现审判实务与理论教育良性互动。坚持文化引领,推进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和“一线磨砺计划”,开展宪法宣誓、理论研讨、岗位练兵等活动,激发干警工作责任心和职业尊荣感。 (四)推进廉政建设。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传导压力,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持之以恒加强“四风”建设,综合运用巡查督查、回访抽查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引导干警守底线、远红线。一年来,组织巡查督查12次、廉政授课7次,参观廉政基地132人次,抽查案件610件,廉政谈话160人,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 各位代表,成绩取得和进步的根本原因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理解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办案压力持续加大。员额法官仅有51名,人案比近1∶400,人案矛盾在各区市法院中最为突出。二是司法能力相对不足。在应对敏感度高、关注度广、影响面大的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时,司法履职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存在差距。三是治理执行难任务艰巨。执行联动机制落实和运用、执行规范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廉政建设任重道远。对比新形势下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和抓落实上,还需持续改进。五是队伍管理有待加强。改革配套机制尚不完善,新型办案模式仍处于磨合期,部分干警思想存在波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法院将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四个着力”,为我市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践行十九大新精神,着力增强司法服务实效。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切实理清工作思路,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提高站位、主动作为,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有序、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着力提升司法公正水平。严惩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实现定纷止争,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提升法治水平,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引领诚信风尚,在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更加精准、更有作为。 三是深化综合配套改革,着力加快司法改革步伐。深化人员职务序列改革、内设机构改革和审判监督管理改革,建立入额法官动态管理制度,确保优秀人才留在审执一线。 四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着力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结合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和扁平管理实际,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努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创新发展,为宜居幸福的现代化空港新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
|
||
【关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