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王齐亮 做守正创新、锐意进取的新时代审判业务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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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 ||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大家上午好!能够获评“全省审判业务专家”,我感到非常荣幸,也备受鼓舞!这一荣誉既是对我过去审判执行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也是对我们未来工作的激励和鞭策。在此,向各位领导、各位同仁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是2004年通过全省法院系统选调生考试分配到济南长清法院工作,先后在民一庭、马山法庭从事民商事审判,基层的工作经历使我对中国的乡土民情有了深刻的体验和了解,成为日后工作中的宝贵财富。 2011年通过法官遴选来到济南中院,从事执行审查案件的办理和执行综合工作。随着工作的深入,逐渐认识到民事执行是一个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牵连不分,诉讼事件和非诉事件交替更迭,多种部门法风云际会的特殊领域,有诸多实务问题需要研究解决,是法学研究尚未发掘的宝藏,从此热爱上了执行工作。在完成每一项任务、办理每一起案件中,对发现的问题都认真思考、深入研究,查阅各种资料,找出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同时,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种调研活动、学术会议,从中汲取知识,开拓视野。 2016年,我有幸借调最高法院,参与“基本解决执行难”和强制执行法起草工作。在此期间,完成了《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实施案件操作指引》,上述办案规范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规范化建设方面的重要成果,多次在最高法院的报告、院领导的讲话中提及。作为民事强制执行法起草小组成员,承担了4节31个条文的起草任务,全程参与了草案的合稿、讨论、修改,重点问题的研究,立法资料的撰写等工作。此外,还完成了执行司法解释编注,承办了48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清理、修订工作,参与了执行和解、执行担保、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涉执行司法赔偿等司法解释的制定,参与了第117-126号指导案例的编写;参与了周强院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做《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和中国社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制定。 在最高法院工作期间,身边同事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和为法律事业夜以继日努力工作的工作作风成为我的榜样。在东交民巷27号的院子里,9点10点下班绝不会感觉孤单。在强制执行法起草的日子里,局领导每天都和我们一起从早8点讨论到晚8点,然后再回办公室批阅文件。记得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的前夜,为完成配套司法解释的修订发布工作,大院里凌晨1点仍然灯火通明。最高法院的工作经历,使我将工作逐渐融入自己的生活,每天晚上都会再读些书,再研究些法律问题,再修改几份法律文书。 2019年开始我先后担任济南中院执行三庭、执行二庭副庭长,在继续完成强制执行法起草任务的同时,确保完成自己的办案任务,同时协助庭长抓好庭里日常管理工作,抓好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在此期间组织培育的适用民法典执行异议复议首案在全国产生强烈反响,先后被《人民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关注转发。组织编印的《贯彻实施民法典执行司法解释汇编》一书,有效解决了民法典施行后法律、司法解释适用上的困难,省法院将其作为全省执行业务培训教材,获得省法院领导和全省执行干警的高度评价。牵头起草的《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加快办案流程、提升执行质效的意见》、终本文书制作样式等多份规范性文件,提升了全市法院的执行规范化水平。 逆水行舟,一蒿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之前取得的成绩,都已成为历史。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在省院、济南中院党组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继续发扬担当和斗争精神,发挥执行职能作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到敢“担当”善“作为”;持续更新法治理念,继续加强学习研究,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准,多办难案、要案、精案;开拓执行专业领域“新战场”,精心研究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执破融合、企业抒困、强制管理等新领域问题,做观念更新、业务更精、素能更硬的新时代审判业务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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