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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5日

  一、哪些纠纷在立案前应当进行诉前调解?

  1.家事纠纷;

  2.劳动争议纠纷;

  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4.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5.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

  6.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7.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8.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

  9.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10.数额较小的民间借贷、买卖、借用纠纷;

  11.物业、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12.水、电、气供用合同纠纷;

  13.其他适宜诉前调解的纠纷。

  二、诉前调解案件有案号吗?

  人民法院通过“分调裁”平台,对诉前调解案件编立“诉前调”字号,统一管理。

  三、诉前调解阶段,人民法院应做哪些工作?

  人民法院在诉前调解阶段,应当指导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并对诉前调解程序的各个环节给予指导、规范和监督,必要时可以参与调解。

  四、诉前调解阶段,调解员应做哪些工作?

  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制作调查笔录和调解笔录,固定当事人的诉求、事实证据,整理争议焦点,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诉前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发现案件存在虚假诉讼可能的,应当及时中止调解,并向人民法院报告。

  五、纠纷经诉前调解程序达成调解协议后,如何确定法律效力?

  1.符合申请司法确认条件的,可依据法律及最高法院关于特邀调解的规定,立案后依法审查确认;

  2.申请出具调解书的,立案后依法审查并制作调解书;

  3.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债务人不适当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4.即时履行完毕或有其他情形的,当事人不申请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的,填写《调解情况登记表》备案。

  上述1.2.3.项人民法院制作的司法文书送达生效后,当事人均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六、哪些案件可以在诉前调解阶段进行司法鉴定?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3.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4.保险合同纠纷;

  5.产品质量纠纷;

  6.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纠纷;

  7.其他涉及到身体权、财产权损害赔偿的案件。

  对进行司法鉴定的案件应当向双方当事人发出《诉前鉴定通知书》,依照诉讼案件的司法鉴定程序进行。

  七、诉前调解程序中当事人的部分权利义务能得到保障吗?

  1.诉讼时效从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之日起中断,起诉时间作为处理先诉管辖争议的依据;

  2.诉前调解阶段送达的起诉状及证据副本,适用于诉讼阶段;

  3.诉前调解阶段,可依法进行诉前保全,起诉时间从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之日起算。

  八、诉前调解的案件如何收取诉讼费?

  诉前调解阶段免交诉讼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依法不收取诉讼费。当事人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的,在诉讼费标准减半的基础上再按缓减免规定办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在庭审中针对《不同意调解确认书》载明的事由进一步调查,如查明后认定属于无正当理由的情形,可以在判决书诉讼费分担部分判决先行负担50%以内诉讼费,剩余部分依法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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