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4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1月06日 |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15年1月14日在青岛市崂山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孙志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崂山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4年,区法院在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和中级法院监督指导,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坚持公正司法,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有力维护 过去一年,区法院始终把审判执行工作作为第一要务,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全区发展大局。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249件,审执结5410件。 (一)宽严相济惩治罪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308件,审结304件。其中,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犯罪53件55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4件57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65件75人,侵犯财产犯罪91件127人。2014年,区法院依法审理了清明期间上坟烧纸引发山火的程某某失火罪等三案,原供职于我区某特大型企业的齐某某等四人侵犯商业秘密罪案,涉案金额达1.1亿元的陈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案等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稳妥处理民商事案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585件,审结3734件,调撤率53.1%。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438件,权属、侵权纠纷711件,合同纠纷2585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364件。2014年以来,涉银行等金融案件大幅增长,共受理涉及13家金融机构案件389件,诉讼标的4.15亿元。区法院深入分析该类案件特点,组织骨干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大工作力度,快审快结,该类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9.1%,有效维护了我区金融秩序的稳定。 (三)慎重处理行政争议,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48件,审结140件。加大协调工作力度,转换矛盾化解方式,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到50.7%。妥善处理了涉及东韩社区、车家下庄社区的六起房屋征收案件和涉及崂山路改造的四起房屋征收案件,保障了项目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创新执行方式,有效化解执行难题。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206件,结案1227件,实际执结1033件,执结金额6.08亿元,执结率84%。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先后公布了5批共计15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87名被执行人被有效限制了高消费。其中,共有19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结案标的达到1100万元。在街道、社区的配合下,对崂山区东海东路一处房屋进行强制腾迁,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自觉接受监督,司法民主建设得到深入推进 (一)扎实有序推动司法公开。充分发挥法院官方网站、案件短信平台系统、电子公告屏、自助查询机的作用,使当事人及时掌握案件进展;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加强与群众互动;积极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现已公开3000余篇,文书上网率达到100%;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驻区学校学生、新任人民陪审员、企业员工共百余人旁听庭审、参观法院,使其了解案件审理的具体流程,了解法院工作;狠抓新闻宣传和媒体舆情应对,不断拓展宣传途径,提升新闻宣传水平,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4年度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 (二)完善服务回应群众期待。开发“当事人评价”软件,请当事人对庭审结果予以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法官考核;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讲座十余场;构建青少年司法保护的新机制:庭内通过圆桌审判、法官寄语、人格调查、合适成年人出庭、“心灵驿站”心理干预等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庭外延伸职能创新帮教,实行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开辟两处“爱心帮教基地”,在原有的枯桃自新林基础上新建金岭山自新林,多渠道帮助少年犯重塑信心。区法院少审工作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被中国关工委、司法部和中央综治办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 (三)多点发力推进陪审工作。2014年,区法院自主研发的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省内多地法院已开始使用该系统,最高法院咨询委员会四名委员以及陕西高院等多家外地法院前来调研学习;加强对陪审员的人文管理,从候审、停车、就餐等细微之处着眼,打造温馨周到的陪审环境;定期举办庭审观摩会、业务交流会和工作总结会,创造学习提高的良好氛围;建立手机短信、微信和电子邮箱三个互动平台,加强与陪审员的沟通;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财政支持,为陪审员陪审案件给予相应补贴。区法院的陪审员工作经验被新华社《内参选编》采用,在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推进会上做经验交流发言,并得到最高院政治部的高度认可。区法院也被评为全省、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 (四)拓宽渠道自觉接受监督。2014年,区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主动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的舆论监督和检察院的法律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法院、旁听审判、参与执行共计40余人次,接待了全国无党派人士考察团等社会团体的调研,确保法院工作在全面有效的监督下健康发展。 三、加强审判管理,法院司法权威得到有效树立 (一)着力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区法院将2014年定为“案件质量年”,成立了“案件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了活动方案及案件评查制度。每季度开展发改案件评析,总结一审中存在的问题,避免同类错误;严格案件审限管理,每周通报长期未结案件和超六个月未结案件;不定期开展庭审观摩,从庭审的每一个细节加以规范,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对书记员进行信息录入、卷宗装订、文书上网培训,保障程序性工作的规范和严谨。2014年,区法院收结案率比去年同期上升12.6个百分点,服判息诉率上升1.4个百分点,发改率下降0.1个百分点。均衡结案度达到0.81,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 (二)严打拒执行为维护裁判权威。2014年,区法院加大了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行为的惩戒力度,积极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协调沟通,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裁判、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效增强了执行威慑力。如2014年,针对一起返还房屋纠纷案件中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刘某某,区法院收集整理了相关的证据移交公安机关。经公安、检察机关依法侦查、公诉后,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维护了法律尊严和裁判权威。 (三)扎实开展信访工作改革。2014年,区法院制定了《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等专门制度,建立了信访案件电子和书面同步档案,研发了信访案件办理流程管理系统,实现对案件办理的过程控制和动态监督。坚持诉访分离,区分信访人不同诉求,导入不同的救济渠道。先后对曲某某不服执行、朱某某不服法院判决和某花园24名业主的信访诉求进行导引,使得他们转入诉讼程序主张权利,平息了多年的信访。2014年,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泉民来院视察,对崂山法院涉诉信访化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强化党的领导,队伍司法能力得到稳步提升 (一)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在区委第五督导组的指导帮助下,区法院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聚焦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引导法官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要求做到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审判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用“四心”换取群众的顺心、安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和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定10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表,确保将整改落到实处。 (二)加大思想政治建设力度。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加强党性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干警参观党史纪念馆、观看先模人物事迹影片,教育全院干警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通过举行“12.4宪法日”纪念活动、法官宣誓、听取优秀法官事迹报告会等多种方式,强化职业荣誉感,培育职业信仰。 (三)努力提升队伍司法能力。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编辑内刊《崂山法苑》,成功举办第十一届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全院形成了浓厚的理论研讨氛围。全年共有12人15篇论文在市级以上法学刊物上刊登或获奖,一篇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采用;加强信息工作,建立起全院一体的信息工作机制、规范有序的信息编写机制和自成特色的信息激励机制。2014年,区法院作为青岛法院系统的唯一代表在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培训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四)大力加强队伍廉政教育。在年初集中开展了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先后两次组织干警参观青岛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强化自我警醒意识;强化日常警示教育,借助短信平台,每周向干警发送廉政格言、警言警句短信,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多途径完善社会外部力量监督,充分运用好民意沟通邮箱、微博、当事人案件评价机制、案件回访、执行短信互动平台等方式,着力畅通和拓展民意沟通表达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反映的相关问题。 过去一年,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司法理念、思想观念还不能适应司法改革新形势的需要,司法能力、工作措施与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司法公开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个别干警宗旨意识不牢、作风不正,队伍整体素质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崂山法院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司法职责,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水平,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新兴产业、信息网络、金融投资等涉诉问题的司法应对。审慎处理在推进城镇化等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案件,统筹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系。积极参与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大力推进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严厉打击逃废债务行为,依法保护金融债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崂山金融区建设。 二是依法履行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化刑事量刑规范化建设,推进轻刑快审改革,健全轻微刑事案件的简易速裁机制。妥善审理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及涉民生保障等纠纷,优化对中小微企业的司法服务,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不断完善行政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强化执行工作,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力度,丰富强制执行措施,压缩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空间,认真开展好涉民生、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活动。 三是强化审判管理,提升案件审执质效。整合审判资源,优化人员配置,努力实现案件指标“三升三降”,即案件调解率、服判息诉率、人均结案率稳步上升,案件上诉率、发改率、信访率持续下降。加强审理执行期限的审批、预警和催办,杜绝人为超审理执行期限。健全绩效考核机制,细化考评结果通报,突出具体问题,明确症结所在,加强整改督办和落实。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加强发改案件讲评分析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严格奖惩。 四是完善公开机制,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不断健全网上案件查询、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微博直播庭审等制度,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切实抓好信息化建设,发挥信息技术在法院管理中的作用。建设高清科技法庭,实现庭审在线直播;丰富接访方式,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完善法院网站建设,与上级法院对接;筹划执行信息指挥中心建设,搭建远程查控指挥调度平台。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廉洁为民。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增强干警的群众意识、为民意识,提升队伍政治素质。大力开展整治“六难三案”等活动,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坚持从严治院,全面查摆队伍管理、权力运行监督等方面的问题。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重要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构建符合审判执行规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队伍。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是人民法院的神圣使命。2015年,区法院决心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法治的力量促进公正,以法治的信仰追求正义,为法治崂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
|
||
【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