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2-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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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14日 |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17年3月1日在青岛市崂山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李建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崂山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区法院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的五年,也是凝心聚力、奋发有为的五年。五年来,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下,区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立足区情院情,着力抓管理、强服务、提效率,各项工作取得了跨越式发展。 (一)紧扣中心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面贯彻崂山区委的重大战略部署,出台了《关于为建设创新崂山、财富崂山、美丽崂山、幸福崂山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主动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为全区中心工作保驾护航;向区委、区政府报送《崂山审判参考》及《崂山区行政诉讼有关情况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审慎处理征地拆迁、旧村改造等涉社区敏感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保障区重点工程建设,通过提前介入等举措高效化解了世园大道建设、崂山路改造等涉及的房屋征收案件,保障了工程的顺利进行。围绕金家岭金融区建设,成立金融审判庭,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妥善化解金融纠纷,维护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共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担保、保险等案件3314件,诉讼标的额31亿元。在某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的群体性案件中,配合区相关部门,立案当天即对涉案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采取保全措施,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盘活困难企业作出了努力。增强审判工作的科学性,通过与企业、社区联系沟通、走访座谈、协调案件等,及时了解司法需求,主动提供服务,收到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对涉案机关、企业、社区在工作中存在的典型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45份,在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发挥派出法庭扎根基层、亲近群众的优势,及时快速审理婚姻、侵权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案件,将大量纠纷化解在当地。设立刑事及执行救助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207人次发放救助金347.7万元,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面履行职能,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始终坚持将审判执行作为第一要务,共受理各类案件30778件,审执结29609件,服判息诉率88.79%,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从2011年的173件增至2016年的268件。 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509件,判处罪犯2017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89人,缓刑、拘役、管制976人。推进刑事速裁工作,审结速裁案件156件,平均审理期限缩短至5天,为全市的刑事速裁制度改革积累了经验。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及盗窃、诈骗等多发性犯罪案件724件,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及涉黄赌毒犯罪案件326件,维护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9749件,调撤率达到56.54%。高度重视与民生有关的案件,审结婚姻家庭、侵权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6480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妥办理经济转型升级中产生的各类案件,把握好涉企纠纷裁判尺度,最大限度避免企业因陷入诉讼加重经营困难。在审理创新型企业青岛某光电半导体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果断采取先予执行措施,积极促成调解,为企业及时恢复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妥善审理房屋征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08件,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依法审查涉及国土、计生、食药等各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77件,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效落实提供了司法保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应诉反馈机制,自2015年以来共有72起案件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率达到32%,促进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四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共执结各类案件7266件,标的额41.9亿元。积极开展“涉民生”、“涉金融”专项执行和“涉党政机关”案件专项清理等行动。先后组织了82次集中执行,拘传1852人,拘留107人。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发布27批1261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使其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资质认定及乘坐飞机、住宿星级酒店等方面受到限制,推动了诚实信用行为规则的建立。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6人因拒不执行法院裁判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等刑罚。 (三)践行司法为民,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切实把便民、利民举措贯穿到法院各项工作中。 一是完善便民诉讼服务。落实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增设速裁法庭,加大速裁工作力度,去年以来27%的民商事案件在一个月内得以审结。改造便民诉讼中心,打造集休息等待、自助诉讼、窗口服务、诉调对接、信访接待、综合服务六大功能区于一体的综合诉讼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诉讼服务。 二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年均向当事人发送案件信息4万余条,裁判文书上网率、案件信息录入率均达到100%,当事人可随时了解案件进度、监督法院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法治讲座五十余场。定期开展“法院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加强与群众互动。开通法院官方网站、微博,自2014年以来对重大案件的审判、执行开展网络直播十余次,收到良好的舆论评价。 三是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机制。在全市法院率先成立涉少案件调解中心,邀请关工委“五老”成功化解42起涉少民事案件。实行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17名青少年封存犯罪记录,帮助其重返校园。开辟汉缆爱心帮教基地,设立金岭山自新林,延伸帮教使青少年犯罪人员重新融入社会。被中国关工委、司法部和中央综治办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 四是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坚持日常接访、院领导接访日、首问负责制相结合,切实回应信访人诉求。共安排院长接访日237期,接待来访群众1035人次。坚持诉访分离,将20名信访人的诉请导入审判程序,化解了信访积案。严厉打击非法信访,对3名非法信访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重大全国性会议、节庆期间实现零信访,得到上级法院的高度肯定。 (四)夯实基础管理,着力完善司法工作机制 始终围绕提高审判质效,着力完善各项机制,全面推进法院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一是成立诉调对接中心。针对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收案大幅增长、审理周期拉长等情况,为及时化解纠纷,以全市速裁工作试点为契机,于去年6月成立诉调对接中心。该中心以“指导分流室”为中枢,安排专人为当事人细算“五笔帐”,进行诉讼风险辅导和案件分流。聘任、指导4名特邀调解员和5名律师参与诉前调解,调解不成则及时立案审理。设立两个法官工作室,办理速裁及司法确认案件。半年来,诉调对接中心分流案件1862件,结案597件,超过30%的纠纷在一周内得到化解;“法官工作室”全年结案1515件,调撤率达到61.5%。 二是推进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法院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设立劳动争议案件巡回法庭,通过走访企业、定期座谈等,与人社局、仲裁委联合化解劳动争议。设立物业纠纷案件巡回法庭,与司法局、房管局联合化解物业纠纷。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强化对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诉调对接,与公安分局、司法局搭建起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理赔、诉讼一站式服务平台。 三是健全陪审员管理制度。自主研发的“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获得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到最高院的高度评价,在全省法院推广使用,并被多家省外法院采用。2015年,被最高法院、司法部确定为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在陪审员选任、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并在全市法院首次适用“3+4”大陪审模式审理案件,得到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调研组的高度评价。 四是优化审判管理机制。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定期组织庭审观摩、案件评查等,着力提升审判质量。面对2015年以来大幅上涨的收案数量,开展“百日清积”、“狠抓执法办案、迎接司法改革”等活动,实行院庭长带头办案、非一线法官挂靠业务庭办案、改革文书签发权等举措;优化内设机构及人员调整,将力量集中投入到审执一线,实现内部挖潜。案件发改率同比稳步降低,结收比同比提高19.7个百分点。 (五)围绕公正廉洁,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始终坚持抓教育、严管理、重监督,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 一是深化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培育职业信仰。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择优选拔了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干警走上领导岗位,确保法院队伍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二是突出司法能力培养。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定期组织理论研讨会,支持干警参加各类教育培训,编辑内刊《崂山法苑》,在全院形成浓厚的理论研讨氛围。共有67人次62篇论文、案例在市级以上刊登或获奖。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总人数98.5%,比五年前提高6个百分点。 三是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2016年下半年,根据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部署,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法官入额考试及考核工作,实现了员额制和年底结案工作的“两不误、两促进”。经省遴选委员会审核,27名法官被确定为首批员额法官建议人选,为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全面推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狠抓司法廉政建设。严格落实院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通过参观反腐倡廉基地、每周一发送廉政短信等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完善监督机制,制定《关于禁止“三同”的规定》、《关于规范法官在诉讼活动中会见当事人的规定》,推动源头防治。加强对重点工作落实的监督和审务督察,促进“八项规定”的落实。把查处干警以权谋私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3名干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自身工作 一是坚持主动报告工作制度。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之下,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案件及时向党委和人大汇报。虚心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评议,深入查找法院在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等方面的不足,切实抓好整改。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共办理建议、提案23件。 二是加强接受监督制度建设。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为代表、委员订阅《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监督案件执行190余人次,增进了理解和支持。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做好法官任免工作,共任命审判员、助理审判员19人。在区人大的支持下,在全市法院率先完成陪审员“倍增”计划,达到102名,参审案件5883件。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健全特邀监督员制度,及时听取各界意见建议。自觉接受舆论监督,高度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年来,区法院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先后有18个集体、 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83个集体、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全院干警勤奋工作和团结拼搏的结果,更凝聚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与形势发展的需要、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为大局服务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机械司法、就案办案依然存在;一些法官的司法理念还不能适应司法改革新形势的需要;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立案登记制实行,大量社会矛盾涌入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与日俱增。对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回顾法院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不断推进法院工作发展与进步,就必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法院的各项工作才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做到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延伸到哪里,司法服务和保障就跟进到哪里,法院工作才能符合民意,体现民情,赢得民心;必须紧紧抓住从严治院这个根本和案件质量这个核心不放松,坚持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才能确保司法公正,树立良好司法形象;必须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谋划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法院工作才能不断发展与进步。以上是我们做好法院工作的出发点,也是指导我们今后更好开展工作的经验借鉴。 二、今后五年及2017年的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是我区实现动能转换、再造发展优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中流击水,奋楫者进。区法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落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人代会决议,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扎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崂山区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山海品质新城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服务大局,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准确把握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非法集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增强群众的安全感;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妥善审理转型中的各类经济纠纷,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和行政非诉案件审查执行力度,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完善执行工作机制,确保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二)着眼民生幸福,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供契合时代要求和社会实际的司法服务,把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作为法院努力的方向,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作为推进法院工作的不竭动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有更多获得感。 (三)深入破解难题,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正确处理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司法责任制与加强依法履职保障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与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的关系,正确处理好错案责任与违法审判责任的关系,建立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 (四)建设“智慧法院”,着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为目标,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和“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司法数据资源的挖掘、应用,研判经济运行风险、社会发展动态,更好地服务党委决策、助力法官办案。 (五)全面从严治院,坚持不懈抓好队伍建设。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大力整治“六难三案”,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牢牢把握“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坚持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及常委会决议、决定。完善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沟通机制,主动听取意见建议。重视新闻舆论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2017年,区法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司法理念,提升刑事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高度重视金融案件、房屋征收案件、涉社区案件的审理,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判。深化法院与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推动依法行政。落实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加大依法执行力度,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二是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统筹各方资源,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构建和解、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立体化、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力争30%的民商事案件通过诉前调解解决,30%的民商事案件通过速裁程序解决。 三是全力推进各项改革。探索人员分类管理,构建高效审判团队,有效破解案多人少难题。实行执行警务化改革,推进执裁分离,科学配置执行资源。以全省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为契机,合理整合非审判业务机构,提高工作效能。 四是提升信息化水平。筹建集执行指挥、安防系统、大数据平台、科技法庭于一体的数据集控中心,加强相关管理软件建设,通过信息化提高办案质效和管理工作水平,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信息科技保障。 各位代表,展望新的一年,法院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压力与动力同在。我们决心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崂山区改革发展稳定、为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山海品质新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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