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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8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10日

  —— 2019年1月10日在青岛市崂山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李建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崂山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在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队伍素质能力和司法公信力。全年收案10058件,结案8550件,标的额35.3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6%、12%和7%。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审结刑事案件531件,判处罪犯570人。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做好宣传发动、深挖彻查、督导整改等工作,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扫黑除恶首案,彰显法院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80%以上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结案。严惩职务犯罪,审结原青岛市节能监察中心主任周天军、原青岛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调研员谭俊滥用职权、受贿案;严惩危害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实施犯罪64笔、涉案金额185万元的唐建菊等4被告人敲诈勒索案;从严打击信访中的违法犯罪,审结杜淑珍以进京上访为要挟敲诈137万元的敲诈勒索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婚姻家庭和涉民生纠纷,审结案件1037件,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妥善处理因旧村改造引发的征地拆迁、分家析产等纠纷,保障旧村改造顺利推进;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046件,标的额8.89亿元,有力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和民间融资行为;妥善处理温哥华、海德堡小区房产纠纷案件361件,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审判,走访多家企业进行调研座谈,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作用。

  (三)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崂山建设。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妥善审理违法建筑拆除、环境保护行政案件20余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审结的三起案件,分别入选最高院“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省高院“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青岛市“司法助力振兴乡村”典型案例;成立全市首家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坚持依法裁判和矛盾化解并重;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二、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打赢执行决胜战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最后一年,也是决战决胜的关键一年。区法院齐心协力、攻坚克难,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提升执行质效,全面实现“三个90%”和“一个80%”工作目标。全年收案3696件,执结3170件,执行到位金额7.5亿元,有力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强化威慑惩戒,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司法拘留、强制搜查等措施,顺利执结65件武佳松水产公司欠薪案,为农民工讨回欠薪128万余元;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执转破立案2件,解决执行积案40余件,标的额2800余万元;实施财产保全1159件,保障后续执行顺利开展;试行拒执罪刑事自诉改革,从严打击拒执犯罪活动;推进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834人次,限制高消费1427人次,其中573人慑于惩戒履行了义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初步形成。

  (二)完善工作措施,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加强执行办事大厅建设,接待群众来访2200余人次,收转材料1700余份,充分发挥事务集约、便民利民功能;通过网络查控发送查询件2235件,收到反馈5750件,涉及金额10.3亿元、车辆770辆,有效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借助淘宝网进行网络拍卖202次,成交额1.1亿元,溢价率10.49%,拍卖周期缩短近30%,提高了透明度和执行效率。

  (三)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新建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案件实行全程信息化管理和节点管控;落实终本案件实体条件和程序要求,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完善“一案一账户”制度,实现案款流转与发放的透明高效;转变执行作风,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三、主动延伸服务职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方便群众诉讼。开通网上立案服务平台,自6月1日以来共立案3055件,占同期民商事立案的93%;设置案卷收转柜,实行诉讼材料前置扫描,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深入开展诉调对接工作,40%以上纠纷通过诉前程序解决;设立全市首家驻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丰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省高院张甲天院长到我院视察,对便民服务和诉调对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障全区率先发展。出台相关文件,服务我区新旧动能转换工程;召开金融座谈会,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审结破产案件4件,成功处置中国北方工业青岛公司破产案,发挥破产审判重新配置资源的作用;在代表委员选任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配合相关部门对4000余名人员进行刑事案件和失信当事人信息排查;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通信设施建设、配送员用工等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企业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社会风险防控。

  (三)筑牢安保维稳防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认真做好机关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信访隐患排查化解,做好值班接访工作,完成司法救助18人,息诉罢访12件,三级终结3件,派出116名志愿服务人员,圆满完成四级“两会”和上合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维稳任务。

  四、深化综合配套改革,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一)规范职责分工,激发工作活力。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经考试考核,增补5名员额法官,现有员额法官31名;对未入额法官,结合工作实际和个人意愿、特长进行分流,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建立以法官为主导的团队模式,明确员额法官、辅助人员职责,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员额法官人均结案317件,同比提升12.4%。

  (二)狠抓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效。重新梳理分配民商事案由,进一步促进繁简分流和专业化审判;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召开调度会,发布审判管理通报,对结案目标进行动态管理,杜绝长期未结案件的出现;加大审判公开力度,积极开展庭审直播,发布开庭公告5000余案次,公布裁判文书7284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建设“智慧法院”,促进高效司法。建设应用三方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实现法官、公诉人、被告人分别在三地同步完成庭审活动,大幅提高刑事办案效率。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在诉讼材料集中扫描基础上,实现电子数据自动提取、信息核对回填、网上阅卷等应用,实现当事人便捷、法官减负、司法增效。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干警祭扫革命烈士陵墓,开展志愿活动和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建基础工作,建设党员活动室、党建文化墙和法院文化墙,促进日常教育浸润。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组织开展“未巡先改”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深刻进行自查自纠,开展审务督察20余次,大力纠正突出的司法作风问题;开展廉政谈话,打造廉政文化长廊,组织参观青岛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参加德廉学习考试,全院干警拒腐防变意识日益增强。

  (三)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扎实开展“两担当、两作为”主题实践活动和解放思想大讨论,认真解决司法能力和司法作风上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央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意见》要求,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干警的“四种能力”;根据不同审判领域、不同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业务学习培训160余人次,持续提升法官的专业水准和综合素养。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法院始终把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之下,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和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诚恳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审判、参与执行100余人次,向代表、委员寄送信息70余份,确保法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一年来,我们共荣获省级先进集体1项、市级先进集体2项、市级以上先进个人8人次,其中1人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2018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为大局服务的思路还不够清晰,意识有待提高、力度有待加强。二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三是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少数干警干事创业激情不足。四是法院自身建设还存在不少短板,派出法庭、信息化、司法辅助人员保障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沿着区委“16510”总体发展思路率先走在前列的全面落实之年。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钉钉子的精神全力破解难题,全力推进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是突出政治统领,在学懂弄通做实方面有新提升。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践行“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扩大解放思想大讨论成果,继续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改措施与力度,切实做到解放思想、理清思路、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突出党建引领,落实一岗双责,将团队建设与机关党建相结合,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努力增强为党、国家和人民服务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二是强化司法保障,在服务全区发展方面有新作为。以更大的政治责任感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服从并深度参与打好“山东战役”,更加持续有力、扎实主动做好各项工作,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新成就。积极为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生态环保保驾护航,充分发挥对犯罪行为的防范打击作用,对市场经济的调节规范作用,对生态文明的司法保障作用。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高度关注民营企业股权质押、三角债、互联互保等法律问题,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综合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实现民营企业债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三是狠抓执法办案,在增强司法能力方面有新进步。公正高效解决民商事纠纷,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诉调对接、繁简分流和专业化审判;与王哥庄街道联合推进“联动送达、联手调解”工作机制试点,积极创建在全区可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高度重视婚姻、养老、就业、住房等案件,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深化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促进争议实质性解决。巩固扩大“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综合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建立执行长效机制;以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信息化建设为核心,构建分工明确、衔接顺畅、奖惩科学的办案机制,不断提升执行质效。

  四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在践行司法为民方面有新举措。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及时完成部门整合。深化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对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的科学管理,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激发干事创业活力。进一步打造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健全网上立案、网上缴费平台,实现诉前调解、立案、缴费、查询等业务“一站式”集约办理,为老百姓提供更加多元化、智慧化、阳光化的全新诉讼服务。

  五是布局互联网法庭,在建设智慧法院方面有新突破。积极探索互联网法庭建设,综合运用互联网新兴技术优化重塑审判流程和诉讼规则,全面提升法院信息化办案水平。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进行审判庭内部改造,增建高清科技法庭,推广应用智能化庭审系统;依托政法专网,对刑事远程开庭设施进行升级调试与设备维护,扩大远程开庭适用率。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建设,与公安机关、调解组织、保险机构、鉴定机构有效衔接、配合,实现理赔计算、调解、鉴定、诉讼等业务的信息共享和在线处理。

  六是加强队伍建设,在提升司法公信方面有新成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突出政治素养提升,增强干警认识大局、服务大局、维护大局的能力;加强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落实业务技能教育、司法良知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严明政治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体系建设,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变化,强化廉政教育,增强广大干警法纪意识。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区法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举措,全面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附件

  名 词 解 释

  1.基本解决执行难: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两会上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2017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委托中国社科院发布“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对全国四级法院执行工作进行全面考核。2018年11月13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8位专家组成的第三方评估专家组对青岛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验收。

  2.“三个90%”和“一个80%”工作目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0%以上;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办理合格率90%以上;执行信访办结率90%以上;三年内整体执结率80%以上。

  3.执转破: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院在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经当事人同意后将企业移送破产程序,使“僵尸企业”退出执行程序,用破产方式化解纠纷。

  4.知识产权“三审合一”: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统一集中审理的审判机制,其做法是将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全部集中到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2018年初,在上级法院的支持下,崂山法院获批成为知识产权“三审合一”的基层法院。

  5.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可在开庭审理前申请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予以处理。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是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有益创新,丰富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和手段,有利于降低群众的诉讼成本,提高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效率,减轻人民法院审判压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6.智慧法院:智慧法院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7.四种能力:即司法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社会沟通能力。

  8.“联动送达、联手调解”工作机制:为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由人民法庭、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社区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的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其目标在于形成“法官、网格员、调解员”为一体的调解对接网络,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新体系。

  9.互联网法庭: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在借鉴互联网法院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崂山法院充分依托互联网技术,积极探索建立“起诉、立案、举证、开庭、裁判、执行”全流程在线化的互联网法庭,实现便民诉讼,节约司法资源。

  10.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2018年10月1日,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规范(试行)》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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