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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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1月16日 |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14年1月8日在青岛市崂山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孙志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崂山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3年,崂山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2013年,我院共收案6213件,结案5688件,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7%和22%。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一)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刑事案件收案305件,结案301件,判处罪犯428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93.2%,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了涉案30余人金额达3000余万元的虚开发票案等一批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6人;对犯罪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以教育为主、惩办为辅,共对241人判处拘役、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 (二)稳妥处理民商事和行政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民商事案件收案4231件,结案3699件,调撤率65.3%。以调解方式化解了中石油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建设等涉诉案件,为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营造了安全稳定的司法环境。判决了全国首例小区业委会诉物业公司电梯广告收益案件,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第一时间》做了长达10分钟的专题报道,引起广泛社会关注。加大协调工作力度,努力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案件收案277件,结案303件,和解撤诉率为62.4%。妥善化解了淘金花园39户业主信访案,为大部分业主解决了办证难题。在民事、行政审判中对涉案行政机关、街道、村委、企业等存在的问题,提出12份司法建议,有效提高了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法律意识。 (三)创新执行方式,有效化解执行难题 执行收案1385件,结案1361件。积极开展执行工作“三优化、两提升”活动,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结案率、执行信访化解率均名列全市第一,新收案件实际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均在全市法院位居前列。10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文华到我院开展民事执行工作专项视察,对我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狠抓三项重点工作,着力提升工作水平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突出加强了信息化建设、司法公开和人民陪审员三项重点工作。我院深入贯彻最高院的决策精神,立足本院实际,以信息化建设优势带动司法公开和陪审员管理上水平,同时以司法公开和陪审员管理的成效巩固信息化建设的成果,三项工作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信息化建设保证了法院工作的高质高效 通过科技法庭全程录音录像、审判案件网络化节点管理、开发利用法官助手、电子档案、办公平台等措施,2013年我院案件发改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24%,平均审理期限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9天,审判质效明显提升;在清理未归档及长期未结案件工作中,利用信息系统自动搜索、汇总、通报案件信息,有效督促了法官及时清理。截至9月30日,将1984年以来9000余卷归档不规范案卷基本归档入库,省高院、市中院通报的长期未结案件全部审结,是全市首家也是唯一一家完成任务的法院;2013年,搭建了信息化网络考核平台,考核数据网络监控、链接、自动生成,并在网上公示,杜绝了管理上的盲区和漏洞,实现了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被评为2013年度“青岛市基层公务员考核工作示范点”。我院的信息化建设走在了全市法院的前列,信息化工作经验于4月22日在《人民法院报》头版及中央政法委《平安网》刊登。 (二)司法公开增强了法院工作的权威公信 2013年,我院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效提升了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发挥案件短信平台系统、电子公告屏、自助查询机的作用,使当事人及时掌握案件进展;开发“当事人评价”软件,请当事人对庭审结果予以评价;公开电子信箱、监督电话,主动听取群众投诉和建议;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官方网站,并在官方网站实现裁判文书公开,进一步促进司法的“阳光”运行;通过“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代表走进法院,通过互动交流、观摩案件庭审等活动,使社会各界更加深入地了解法院、参与司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主动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的舆论监督和检察院的法律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法院、旁听审判60余人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2件,确保法院工作在全面有效的监督下健康发展。 (三)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保障了司法的人民性 2012年底,我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开发使用了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将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考核全部纳入信息化系统,流程、信息全部通过网络完成,实现了人民陪审员工作“一网融合”。2013年,案件陪审率达到90%,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得到青岛中院肯定,通过现场会向全市法院推广;省高院政治部两次前来调研,并在我院召开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工作(东部片)调度会;我院人民陪审员管理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简报》编录,作为先进经验进行交流,10月25日《人民法院报》也在头版予以报道。10月底,我院在全市法院率先经人大通过“倍增计划”并新选任了30名人民陪审员,新设了两个人民陪审员候审室,方便人民陪审员庭前阅卷、庭后合议等,全方位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三、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工作科学发展 (一)成立小额诉讼法庭 2月份,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成立了小额诉讼审判法庭,简化办案程序,创新办案方式,实现了案件审理的高质高效。2013年小额法庭收案797件,结案777件,案件调撤率达到99.1%,95%以上的调解案件实现当庭给付或一周内履行完毕。我院小额法庭的工作经验5月25日在《人民法院报》刊登,《新华每日电讯》、《大众日报》、《青岛日报》等媒体也对小额法庭的成立及工作经验给予了报道。 (二)建立政府与法院工作联席会制度 2013年,与区政府建立了“政府与法院工作联席会”制度,该制度借助金宏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就法院审判、执行全面工作与区政府开展全方位地交流与合作,调动法院及政府各职能部门为大局服务,为公正司法提供保障。该制度的建立,对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推动依法行政和司法审判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实行“六项联动”机制,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 建立内部的立案、审判、执行协调配合机制,以及外部的政府法院联动机制、司法查控网联动机制、机场限飞联动机制、社区协执联动机制、公检法打击“拒执罪”联动机制这“六项联动”机制。尤其是在公检法打击“拒执罪”联动机制中,我院将“拒执罪”作为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的有效手段,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裁判、情节严重的10起涉“拒执罪”案件共12名被执行人移送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效提高了执行威慑力,维护了法律权威。“六项联动”经验被《省高院信息》采用,并在《人民法院报》刊登,省高院执行局局长专程到我院调研执行联动机制建设。 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法官队伍 (一)转变工作作风 执行力体现了法院的精神面貌和职业素养,关系到法院事业的兴衰成败。2013年,我院开展了“提高执行力”大讨论活动,并狠抓落实,工作质效有了明显提升;贯彻落实“三联三促”活动,深入帮联社区江家土寨,通过帮扶困难群众、改善社区办公环境、为社区解决实际困难、组织法官送法进社区等措施,推动了社区的全面发展。 (二)优化队伍结构 始终坚持以业绩评价干部,凭实绩选拔干部。2013年,通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了9名同志担任中层正、副职,为8名同志解决了职级待遇,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今年又招考了3名法官,审判力量进一步增强。 (三)提升司法能力 召开了第十届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院内制度,指导全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开展了“法官讲坛”、“法官论坛”等活动,每季度编辑内刊《崂山法苑》,每月制作电子月刊《法律资讯》,举办了《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新修订或颁布法律法规的培训,在民事审判领域全面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在全院形成了浓厚的理论研讨氛围。 (四)加强廉政建设 利用短信平台系统,每周一向全院法官及工作人员发送廉政短信。制定实施了《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关于禁止“三同”的规定》,对法官外出办案的审批、时间、人员以及差旅费报销等做出详尽的规定,坚决杜绝在外出办案时与案件当事人同行、同吃、同住并由案件当事人负担经费等现象,保证了廉洁办案与公正司法。 过去一年,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与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价值目标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结案均衡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切实解决年初松、年末紧的工作节奏;二是无理访、闹访案件频发,影响了司法权威,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执行难,极易形成新的信访,恶性循环。虽然这与社会环境、法治环境大背景也有一定的关系,但我们依然需要以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加倍努力,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崂山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找准司法实践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一、狠抓审判质效,提升法院公信力。严格依法审、执各类案件,加强审限管理,提高服判息诉率,降低案件发回重审率,探索合理的均衡结案制度。严格遵守实体法和程序法,进一步强化质量和效率意识,真正把每一个案件都办得扎扎实实,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推进司法公开,回应群众新期待。以争创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为目标,加强网上法院建设,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服务和诉讼便利;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履行法院的社会责任,使司法权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三、加强队伍建设,增强集体向心力。加强作风建设,着力纠正“四风问题”,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法官队伍;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全面提高青年法官司法能力。继续加强执行力建设,重新整理、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将全院的制度落实好、执行好、反馈好。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方向。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人民法院肩负神圣职责。我们决心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奋发有为,为崂山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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