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鲁0285执恢377号执行送达公告
莱西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鲁0285执恢377号
崔新亮、徐继凤、徐振宇、徐希山、邹翠范、青岛振宇中兴机械有限公司、烟台振宇铸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青岛莱西元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崔新亮、徐继凤、徐振宇、徐希山、邹翠范、青岛振宇中兴机械有限公司、烟台振宇铸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莱西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西商初字第119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你方至今未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现以公告向你方送达执行通知书,你方需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并履行案涉清偿义务。
特此公告
二○二○年九月十一日
承办法官:李海方 电话: 83109367 18506396223
本院地址:莱西市黄海路5号莱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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