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无讼村庄(社区)”创建十大典型案例(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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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04日 | ||
案例四: 陈某等七名农民工与杜某工资款纠纷案例 【基本案情】 杜某与某矿业公司签署了矿井施工合同,雇佣陈某等十几名武汉籍农民工从事矿井挖掘工作。至施工结束,杜某共欠农民工工资19万余元。该矿业公司欠杜某15万元工程款。因杜某一直在外地施工且无法联系,导致三方款项未能及时清结。陈某等七名农民工到大泽山镇信访办及市信访局信访,并称如果不能解决问题将继续到上级机关信访。 【处理过程和结果】 在大泽山镇党委组织下,店子法庭与镇司法所、镇信访办相关工作人员迅速组成调解小组,组织信访人、矿业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调解。因一直无法联系到杜某,调解工作难以开展,调解小组通过做杜某亲戚、关联施工单位等人员的工作,几经周折终于联系到了杜某,但杜某人在外地且不愿返回处理。为了方便调解,社区法官指导各方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视频调解,调解人员给矿业公司及杜某详细阐明国家保障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出欠付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杜某和矿业公司感受到了压力,经调解人员的多番调解,杜某终于同意将矿业公司所欠的工程款用于支付该批农民工工资,剩余的工资款其将另行支付。同时,各方当事人均通过调解平台签订了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陈某等七人于当天如愿拿到了部分工资款。 【典型意义】 司法应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传递法治温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信用平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市法院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坚持“零容忍”,将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与诉源治理机制充分衔接、优先处理、优先执行,让欠薪企业、欠薪个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压力,营造不敢欠、不能欠、不愿欠的社会氛围。本案中,当事人分隔两地,现场见面处理存在困难,店子法庭积极将司法力量前移,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功能,发挥“无讼村庄(社区)”创建机制作用,通过与各组织、部门的联动,成功化解该起纠纷,并及时予以司法确认,为农民工合法讨薪“保驾护航”,让农民工收获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 供稿:店子法庭 整理:张赛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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