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审判业务 > 调研成果

吕静博:深圳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对青岛法院的启示与借鉴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30日

  深圳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对青岛法院的启示与借鉴

  “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以来,深圳法院发扬优势、聚力推进,以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一站式多元解纷,以一站式多元解纷拓展诉讼服务空间,全力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构建起了以“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一体化、联动化”为抓手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圳模式,对青岛法院提供了良好的启示与借鉴。

  一、深圳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经验

  (一)诉讼服务实现标准化。服务设施标准化,两级法院全面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均设自助查询、自助立案、“云柜”等智能化设备,宝安、龙岗、龙华等法院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二是服务流程标准化,制定诉讼服务规章制度27项,梳理服务项目30余项,逐项制定标准化工作规程。编制各类诉讼指引、立案指南等30余册供当事人网上下载、现场取阅。疫情期间,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直保持正常开放,春节以来,现场接待群众4.1万人次,当场立案19477件。12368热线标准化,引入“中国电信”服务,12368热线接通率达到98%。引入人工智能,对2000个常见法律和诉讼程序问题进行智能应答。全市8个法院立案庭被评为全国、全省“青年文明号”,3个法院立案庭被评为“全省诉讼服务示范窗口”。

  (二)工作模式实现信息化。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拓展“深圳移动微法院”平台功能,实现网上立案、阅卷、缴费、开庭、电子送达等20余项功能。2019年,全市法院依托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深圳移动微法院”等平台,网上立案27.5万件。完善在线调解平台,2017年上线运行“深融”平台,实行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在街道、社区、派出所设立86个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大力推广在线诉讼,截止2020年4月21日,全市网上立案63877件、在线调解67041件、在线开庭8190件、电子送达68359次、网上阅卷8292件,在线诉讼逐渐常态化。

  (三)购买服务实现社会化。2018年,制定全国首个《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暂行办法》,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中全面引入社会化服务。诉讼服务实现社会化,协调市司法局、团市委在两级法院设立法律援助站、“法律志愿服务U站”,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法律咨询等服务。辅助事务实现社会化,将诉讼材料收发、电子卷宗扫描等事务外包,引入公证机构参与辅助事务,引入社区网格员上门送达。日常调解实现社会化,共引入特邀调解组织258家、特邀调解员1305名,其中律师调解员692名、港澳调解员62名。制定调解员补贴办法,探索商事案件委派调解市场化收费,有效调动调解组织的积极性。

  (四)分调裁审实现一体化。加大委派调解力度,2019年,全市法院导入诉前调解24.4万件,调解成功4.2万件。今年以来,诉前成功调解5604件。优化司法确认程序。2019年,办理司法确认1.7万件。近期,深圳中院对一宗标的额12亿元的金融纠纷诉前调解协议,依法作出司法确认。完善程序转换衔接机制,诉前调解中,对无争议事实和证据进行固定,一旦调解不成进入诉讼,即可准确繁简分流、简化审判程序。2019年全市法院64%的民商事案件实行速裁,80%的速裁案件当庭宣判。

  (五)诉源治理实现联动化。积极推动诉源治理机制,推动市委政法委出台了《深圳市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每年召开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将各区、各部门多元解纷工作纳入年度综治考核。积极推动立法,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已将《深圳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条例》纳入2020年立法项目,运用特区立法权巩固、拓展改革成果,深圳中院已完成立法草案代拟工作。强化联动协作,协调深圳市司法局在深圳行政审判中心设立行政纠纷调处工作室,联合证监、市场监管、卫健、妇联等单位共建调解室,协调市总工会购买社会化服务、向法院派驻38名律师,调解劳动争议。宝安法院推动区委区政府在法院设立矛盾纠纷综合调处中心,各政府部门派员进驻,保障纠纷多元化解,经验被《人民日报》内参刊发。

  二、青岛市“两个一站式”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院外部策应力不强大。一是依靠党委支持力度不够,以市北区为例,目前该区多元解纷还未形成合力,各调解组织大多停留在 “单兵作战”“各自为政”状态,尚未形成相互协调、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合力。二是对法院功能的认识存在偏差。“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要求常被误解为“化解矛盾到法院”,遇到矛盾纠纷向法院一推了之。尤其是在不少行政机关认为“法治就是遇事打官司”的情况下,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其应承担的纠纷化解职能故意弱化,甚至推诿、搁置,化解纠纷的主动性不足。

  (二)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统筹协调机制不足。以市北区为例,该院对于全区的行业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组成等基础性信息缺乏清晰明确的掌握,没有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调节的专业人才、专业组织资源整合亟需加强。二是经费保障不足。以市北区为例,市北法院共聘任22名特邀调解员,2019年共参与调解民商事案件4606件,占全市民商事案件收案量27.74%,调撤率53.84%,在纠纷化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专项经费保障不足,不能有效调动调解员积极性,影响工作开展。

  (三)软硬件设施仍不完善。以市北法院为例,两个“一站式”建设受基础设施条件制约较大,虽然实现了“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但其建设标准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工作场所、设施设备、软件开发等条件仍然只是“刚刚够用”,难以满足未来案件数量进一步上升、诉讼服务需求量进一步加大的要求。智慧法院建设仍然需要加强,从此次疫情看,智慧法院建设应用与深圳、杭州等发达地区相比,还处于较低层级。深圳市2017年就已上线运行“深融”平台,在线诉讼早已成常态,仅2020年1-5月全市在线开庭就近9000件,我市在线诉讼常态化建设任重道远。

  (四)已建平台工作运行不理想。以市北区为例,该院已建成的 “天平110调解”综合平台运行效果不理想,有些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工作开展落实到诉调对接上没有进展,而且调解范围仅仅局限于物业纠纷、消费维权、交通事故等小范围纠纷调处,受理案件类型相对单调,对复杂案件很少使用或不敢使用,没有发挥出建设平台三调联动的实际效果。还有部分调解员能力不足,解纷效率低下,导致许多当事人仍然将纠纷起诉到法院,纠纷化解在诉讼阶段,诉前调解解纷效果仍然不够理想。

  三、建设两个“一站式”工作建议

  (一)发挥党委政府作用,构建多元解纷府院联动[1]机制。一是摸清底数强基础。建议由政法委牵头,联合各职能部门尽快调查统计出各行业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等具体情况,列出清单,形成“组织按照行业分类”、“人员按专业分类”的调解组织资源库。二是重视人才固根本。在政法委牵头下,采取由下至上、层层推荐的方式选拔、聘请各领域业务骨干、专家学者作为调解专家,设立“调解人才专家库”,经法院委派或法官委托,对登记立案前或审理过程中的案件参与调解。三是财政保障有支撑。借鉴深圳模式,将调解案件补贴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根据调解员的考核结果依法依规发放补贴,充分激发调解员调解工作积极性。探索建立政府资金支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调解工作室运作模式,打造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品牌调解室。四是社会联动聚合力。聚焦群众解纷需求,积极引入商会、银行业协会、金融消费调解中心等行业组织入驻诉讼服务中心,聘请专业律师、专家学者、基层工作者担任特邀调解员,把各方面力量集中起来,加强司法资源与社会资源的交融共享,形成多方参与、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多元解纷新格局。

  (二)聚焦科技引领,建设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一是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加大现代科学技术运用推动改革智能化,将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引入“两个一站式”建设,完善24小时自助服务区、智慧人工语音答疑功能,打造“互联网+诉讼服务+多元解纷”工作模式。二是对标深圳法院“深融”平台。积极探索符合青岛特色的在线诉讼服务建设,推进电子送达、在线调解、在线审理等一体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纠纷解决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数据分析等功能。三是强化信息化辅助支撑。探索对纠纷解决进行全程管控、数据采集、信息共享,为当事人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方式提供合理预期,实现各类调解资源线上融合与共享共用,助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

  (三)优化工作布局,从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向一站式解纷转变。一是将诉讼服务工作置于审判工作全局视野。统筹发挥诉讼服务对外参与治理、服务群众,对内化解纠纷、服务审判的作用。增加多元化解力量,细化完善职责清单、服务标准等规定,形成流程全贯通、业务全覆盖、机制无缝衔接的服务体系,提供多元解纷、登记立案、分调裁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等全方位服务。二是转变传统诉讼服务中心“只搭台、不唱戏”的工作布局。强化多元解纷实体化运行功能,将审判经验丰富、善于做调解工作的资深法官充实到诉讼服务中心担任专职调解员。建立专门的速裁团队,按照自愿、合法原则,为当事人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解纷方案,实现解纷的便捷、高效、低成本。三是强化诉前多元解纷和立案后“分调裁审”衔接。实现大量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快速解决,形成从风险源头预防到矛盾纠纷前端解决,再到诉讼终局裁判的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综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1]府院联动就是指有解纷职责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密切合作,成立由党委政府一把手任组长,司法机关及政府各职能部门一把手作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各调解组织各自为战的问题,形成多元解纷合力。

关闭
版权所有: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平安路41号 电话:0532-81606601 邮编:266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