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生物多样性面临严峻挑战的今天,动植物保护已成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一环。青岛全市两级法院始终将打击危害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犯罪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在第二个“815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市北区法院与青岛市中院联合在青岛浮山森林公园继续开展危害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犯罪源头、链条治理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保护动植物的法治观念和意识。
浮山森林公园作为青岛市最大的城市森林公园,具有丰富的生物资源和优美的生态环境,已成为市民与游客竞相探访的热点。本次活动地点选在浮山森林公园入口处人流密集区域,通过布置宣传展位、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向群众宣传涉及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法规。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采用精美图片与详尽文字相结合的形式,生动展示了珍稀兰花、金毛狗蕨等特色植物,以及红点颏、松鸡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让公众在欣赏自然之美的同时,深入了解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价值与法律地位。此外,干警还通过“以案释法”,讲解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以及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等相关法律规定和野生动植物法律保护情况。
“这样的活动太好了,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关于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知识,以后在生活中一定会更加注意。”一位市民看过宣传资料后感慨地说。现场市民表示,通过此次活动,深刻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守护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的重要性,将积极行动起来,为共建美丽家园贡献力量。
市北区法院始终坚持以现代化环境司法理念为引领,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紧密结合辖区环境资源审判需求,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今年以来,市北区法院先后在浮山设立了公益诉讼案件替代性生态修复区;在国际邮轮港区设立增殖放流基地,积极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在海伦路街道办事处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室,通过集中开庭、集中宣判的方式进行生态环境宣传;近日,还在北岭山森林公园建立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教基地,打造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平台。
下一步,市北区法院将持续筑牢绿色发展的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汇聚多方合力,加强交流协作,做实做响生态环境司法新品牌,为建设美丽青岛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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