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禁毒日】市北区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 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0年十大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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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26日 | ||
近日,最高法院发布2020年十大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由市北区法院审结的吕晓春等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案榜上有名。据了解,该案是近年来市北区法院审结的涉毒案件中首次获评全国十大典型案例。 2017年3月,被告人吕晓春为生产麻黄素,通过网络联系被告人郑颖购买溴代苯丙酮200千克,后吕晓春雇用被告人高俊成参与生产,并购买制毒工具和其他原材料。2018年1月,公安人员将吕晓春、高俊成抓获,并在该处查获麻黄素5.65千克、含有麻黄素的液体104.65千克及其他化学制剂,后郑颖被抓获归案。经市北区法院一审,青岛市中院二审,对被告人三被告分别判处八年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是一起比较典型的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的案例。溴代苯丙酮是合成麻黄素的重要原料,而麻黄素可用于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二者都是国家严格管控的易制毒化学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被告人吕晓春、高俊成、郑颖三人实施制毒物品犯罪均属情节特别严重,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相应刑罚,体现了对此类毒品犯罪的坚决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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