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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穿马路遭车祸当场身亡 法院悉心调解家属终获赔偿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23日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快速增长,交通事故发生数量激增,法院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逐年增加。由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呈现标的大、当事人抵触情绪大、保险公司宁诉不调及责任主体牵涉多方人员等特点,因而调解难度较大。针对此类案件不仅要力促调解,还要让双方都满意,需要调解人员合理分析案情,明理释法,耐心劝导,不断提升自己的“调解技术”。近日,市北区法院交通事故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使用“道交一体化处理平台”成功调解一起纠纷,为如何做好这门“技术活”给出说明。

  今年5月19日晚,吴某驾驶轿车与骑行二轮自行车的李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李某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分别因观察不周及违反交通信号横过道路负事故同等责任。对于事故认定双方并无异议,但在赔偿事宜上,李某家属与吴某及其保险公司分歧较大,始终无法达成共识。6月2日,在交警部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当事双方来到市北区法院交通事故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希望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获得满意的结果。

  调解员认真倾听了双方对于事故发生的缘由、各种赔偿费用产生的依据和计算标准等情况,并与李某家属和吴某及其保险公司均作了初步交流,但因双方心理预期差距太大,且李某家属沉浸在失去亲人的悲痛情绪中,双方僵持不下,本次调解无法达成共识。但在调解员的劝说下,双方表示愿意回去考虑一段时间,但必要时仍会考虑诉讼。

  本着“人民调解为人民”的服务宗旨,调解员又多次与双方电话沟通,希望双方能够再次见面调解协商,并从法、理、情上启发疏导,使各自都认识到了应该承担的责任,但双方在具体赔偿费用意见上仍存在一定的差距。6月12日,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终于再次来到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员抓住时机,趁热打铁,在市北法院道路交通速裁团队法官陈晓艳的业务指导下,较好地把握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层层引导,并参照相关法律规定,使双方明白经过测算提出的赔偿数额是合理且有法律依据的。

  由于调解工作做得细致到位,且死者家属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更多地了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期望值也趋于客观,而吴某及其保险公司也考虑到事故造成李某死亡这一严重后果,愿意考虑向保险公司领导申请适当提高赔偿金额。最终双方都作出让步并现场达成一致意见:吴某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李某家属60余万元,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法院工作人员为调解做了司法确认。

  本案由于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因此产生的赔偿额度较高,双方存在的分歧较大,调解难度较高。通过调解员耐心做工作,从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将此次调解的重点放在稳定双方情绪,耐心细致地向双方解释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种赔偿费用产生的依据和计算的标准等,最终有效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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