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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市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04日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年6月16日在青岛市市北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次会议上

  市北区人民法院院长  聂彩凤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区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以来,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政协有力监督、支持下,我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活动为主要载体,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着力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全面促进融合发展,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全区战略部署,认真履行司法职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2012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5292件,审结13878件,结案标的额达22.9亿元。其中今年1-5月份共受理案件4139件,审结2700件,实现了收、结案良性循环。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积极建设“平安市北”。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169件,依法惩处犯罪分子1768名。依法审理了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社会群众关注的刑事案件386件,从重从快惩处了各类暴力犯罪,圆满完成了“聂磊涉黑系列案”等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审理任务。稳妥地审结了郑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大要案,加快审理涉案金额达20亿元、涉及7000余名投资人的东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257名犯罪分子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256名犯罪分子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建立起相对独立的量刑合议程序,统一量刑步骤,细化量刑标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有效保护,得到最高院的积极肯定。强化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控工作,建立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对4名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二)积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以推动全区重点项目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为重点,依法审理金融、投资、民间借贷等纠纷,共审结商事案件3006件,为辖区企业和金融机构挽回经济损失11.4亿元,商事案件服判息诉率达87.8%,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主动开展“法官进园区”等活动,走访青岛港、橡胶谷等辖区重点企业30余家,先后发出司法建议9条,司法服务的前瞻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围绕我区企业转型升级发展要求,有序推进区属企业破产改制,依法妥善处理破产案件10件。

  (三)认真化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贯彻“保民生、促和谐”的要求,注重民生案件审理的人性化,审结各类民事案件6236件,服判息诉率达90%,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注重劳动纠纷化解,依法审判劳动争议案件706件,进一步完善劳动纠纷诉裁衔接机制,探索委托工会组织开展调解机制,诉前化解劳动纠纷同比上升18.4%。注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率先建立起“消费维权巡回法庭”和消费维权案件诉调对接机制,典型经验被上级法院在全市推广。注重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完善司法确认制度,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169件,定分止争的司法功能得到有效发挥,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达30余万元。

  (四)妥善处理行政纠纷,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598件。在全市率先开展房屋征收案件司法审查工作,探索出以沟通协调、全面审查、纠纷化解和裁执分离为特点的审查模式,共办理非诉审查案件392件,为快速路三期工程、水清沟旧城改造等辖区重点建设项目的推进提供了优质法律保障。在全市法院率先建立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以变更房屋权属登记类案件为试点,简化诉讼程序,节约诉讼成本,案件审理效率明显提高。积极开展司法服务活动,通过政策宣讲、法律解释、程序指引等方式,对居民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进行了法律指导,有效保护了国有土地征收工作各方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化解执行难题,切实维护法律严肃性。共受理执行案件3060件,结案2511件,结案标的额8亿元,执结率达78.6%,“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强化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先后开展农民工讨薪、涉特殊社会群体案件等专项行动5次,执结案款200余万元,《人民法院报》对我院执行经验进行了专题报道。加强执行工作机制创新,在全省法院首推“执行悬赏”,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悬赏公告,拓宽了执行线索来源渠道,以社会力量推动案件执行的成效初步显现。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微博、短信等新型网络信息平台,发现执行案件线索,发布执行工作动态,曝光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信息,执行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加强执行威慑机制建设,持续开展反规避执行行动和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先后对411名被执行人实施拘传、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有效树立了司法权威。2012年案件自动履行率达57.1%,连续两年被省高院评为“创建无执行积案活动先进法院”。

  二、完善司法公信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活动价值取向,坚持改革创新,强化审判管理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工作质效。

  (一)完善纠纷调解机制,着力消除社会矛盾隐患。注重调解机制品牌化建设,“赵洁法官调解工作室”、“法官@社区”等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品牌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等中央级媒体宣传推广。创新调解模式,尝试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将被告人财产状况调查纳入庭审程序,建立起“庭前预调、梯次调解、全程释明”工作机制,案件调撤率达91.6%。建立会商平台,努力推动行政案件协调解决,和解后自愿撤诉率达57.6%。实行信访规范化建设,搭建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强化限时督办和结果反馈环节,全年共办理信访函件38件,接待信访群众920人次。扎实推进信访积案“百日攻坚”活动,全年化解上级部门交办重点信访案件20件,在重大社会活动期间排查化解稳定风险案件67件,较好地实现了信访维稳工作目标。

  (二)完善司法便民机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打造法官随时“候诊”的“365法官在线”业外志愿服务体系,构建审判、调解、服务“三线联动”的社区司法便民服务体系,实现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网络视频平台的“两网结合”,覆盖辖区近百个社区。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建设,整合立案服务、审判事务管理、信访投诉、便民服务四大功能模块,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案件查询、判后答疑等高效规范的便民服务,向上万名群众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畅通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军、涉老、孤残、讨薪等案件实施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机制。完善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和信访人救助制度,共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41万元,社会弱势群体的诉权得到了充分保障。

  (三)完善审判管理机制,提高案件审理质效。制定裁判文书错误预防机制、庭长示范庭制度等针对性措施,扎实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因庭审和裁判文书不规范而引发的信访投诉数下降73.4%。科学调整审判管理考核指标,及时修订服判息诉率、发改率等指标在考核中所占比重,有效发挥质效指标的导向作用,案件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发改率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强化均衡结案,对立案、审判、执行等关键节点进行分层控制,把均衡结案、审限内结案等作为评价案件质量的硬指标,杜绝因年底突击结案而影响审判质量现象的发生。

  (四)完善阳光公开机制,提升司法公信水平。以审判庭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实现庭审过程音像数字化,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让公众亲历和见证法院的司法活动。完善“院长三公开”信息平台,共答复群众意见建议1200余人次,回复短信、电子邮件420条,满意率达93%。有效发挥陪审员的职能作用,重新选任和培训人民陪审员101名,案件陪审率达到43.2%,同比上升13.9%。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通过个别走访、定期座谈、邀请视察工作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系,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和参与执行20余次。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与人大代表组的定向联系,所有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均由院领导批阅把关,由联络督查部门全程跟踪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办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坚持重点案件月报告制度,积极向人大专题报告行政、执行等工作情况,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三、推进法院队伍建设,提升公正司法能力

  始终把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努力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2012年以来,我院先后获得“平安青岛”建设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共有48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发挥先进典型作用。扎实开展“寻标、对标”活动,主动比照先进法院“照镜子”,积极学习先进经验,找准学习标杆。在此基础上,以“达标、夺标、创标”为工作主线,高点定位,完善措施,分步落实,逐步缩小与标杆法院的差距,为争创一流法院奠定坚实基础。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组织干警集中学习、走访调研,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干警执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全院上下形成了学先进、促工作、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职业能力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注重提高法官和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共组织参加各类培训35次,参训人员632人次,干警的法律适用能力得到明显提高。通过设立资深法官课堂、开设青年法官论坛等方式,不断增强青年干警的司法实务能力。注重学习型法院建设,与市中院共同举办全市法院首届商事论坛,举办理论成果交流会,激发干警调研积极性,形成调研成果80余篇,其中10篇调研文章获得市级以上奖励,23篇在《人民司法》、《青岛司法论坛》等专业刊物上发表,1篇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年度案例。

  (三)加强廉政作风建设,筑牢司法廉洁防线。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严格落实廉政监察员、法官任职回避、“三严六不”、“五个严禁”等规定,层层签署廉政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制。扎实推进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审判流程排查风险点,确定风险级别,制定防范措施。着力实现廉政教育常态化,组织干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和“腐败案件警示展览”,开展家属助廉活动,邀请上级法院和专家学者进行专题授课,增强干警自觉拒腐防变意识。着力推进作风建设,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建立优胜劣汰、奖勤罚懒、能上能下的干警管理长效机制,司法作风不断转变。

  (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凝聚法院发展合力。积极丰富法院文化建设载体,在办公区域内开辟法院文化展示专区,通过建设文化长廊、悬挂廉政个人座右铭等方式,营造法院特色文化氛围。积极参与各项政法文化宣传活动,承办“社会稳定与管理创新”主题论坛,邀请社科院知名学者进行授课,进一步拓展干警视野。积极开展“庆祝建党九十一周年”演讲比赛、青年干警祭奠先烈等活动,干警思想境界得到升华。与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青岛日报、青岛电视台等多家主流媒体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共刊发、播出各类报道504篇,及时总结宣传我院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传播法治建设正能量。充分利用内刊、内网、专题片等平台,实现法院内部良性互动,增强法院凝聚力。加强电子阅览室、体育健身室等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干警文化体育生活,干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明显增强。

  四、加快推进融合发展,全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新市北的诞生,为法院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和新挑战。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依靠人大、政府和政协的大力监督和支持,法院根据区委关于“融合发展年”活动的部署,开展了本院的“融合规范提升”主题活动;完善和修订了包括院党组《关于院党组自身建设的意见》、《关于完善和规范院领导联系点办公的规定》等基本制度在内的120多个制度;及早确定并推动“旧案清零”暨办案竞赛专项活动开展;先后制定了《为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等服务措施;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送法进校园”活动;出台《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的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为实现“三年整体一流”目标和法院开创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领导班子核心力量得以加强。紧紧抓住区划调整契机,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加强班子建设,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团结意识,班子集体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班子成员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形成了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工作合力,增强了领导班子的执行力和带动力。

  二是审判工作快速步入良性循环。合理调整审判力量,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统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落实,审判执行和管理服务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等各项指标实现稳中有升。

  三是司法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强化。在融合发展的关键时期,将保持法官队伍纯洁性与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合规范提升”等主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开展“三零”竞赛、当事人大回访、特邀监督员座谈会等活动,重新梳理廉政风险关键节点并制定相应对策,全面构筑“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监督防线,着力解决司法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司法作风。

  各位代表:当前,我院的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仍然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尚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一是办公场所分散,实现法院科学、节俭、高效管理还存在不足之处。二是要真正实现法院文化融合,形成富有战斗力、凝聚力的新团队,有些问题还需要解决。三是执行工作压力依旧很大,破解“执行难”的长效机制亟待深化。涉诉信访案件处理难度越来越大,终结机制、化解方法仍需不断探索。四是面对新市北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法院法官准确适用法律审理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的水平、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2013年是新市北实现新跨越的重要一年,也是我院“融合规范提升”的关键年。今后一个时期,法院的主要打算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跟区委战略部署,在重点工作上下功夫,在特色工作上谋创新,在难点工作上求突破,深入推进融合发展,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素质,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树立法院公正高效司法形象,为新市北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依法公正司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依法惩治各类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犯罪。弘扬司法文明,恪守司法理性,保持司法审慎,努力确保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害。加强调研,结合实际,做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和实施工作。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罪刑相适、罚当其罪,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服务融合发展大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立足市北发展的新起点,新要求,积极拓展服务大局的新领域。依法妥善处理在经济、社会、生态建设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全域统筹发展及重大战略项目推进,完善司法对策,优化法律服务。处理好涉及金融信贷、房屋征收以及小微企业等涉法涉诉问题,依法平等保护资本、技术与劳动力等要素,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三是司法为民保障民生。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权利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审判、执行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抓好新市北便民诉讼网络建设,全面整合诉讼服务中心,推出更多便民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诉讼中遇到的难题。妥善处理好劳动争议、侵权纠纷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进一步加强反规避执行力度,及时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重视涉诉信访化解,继续加强信访预警机制建设,大力提高初信初访化解力度,全力保障社会稳定。

  四是团结协作提升形象。着力加强法官思想政治工作,在加快融合、维护团结、共同创业上下功夫;倡导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社会价值取向;积极培育司法人才,增强群众观念,提高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凝心聚力,打造文化品牌;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理论研讨,不断优化法官的知识结构,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五是更加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积极做好相关专项工作的报告。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联系人大代表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担任廉政监督员,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新市北踏上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新法院履行审判使命进入新阶段。在新市北融合发展的进程中,区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兢兢业业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扎扎实实打造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新形象,为加快建设高品质宜居幸福城区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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