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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明泽:多元解纷机制化解道交纠纷的实践现状及其深化途径 ——以市北道交一体化平台的运用为考察对象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13日

  多元解纷机制化解道交纠纷的实践现状及其深化途径

  ——以市北道交一体化平台的运用为考察对象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道交速裁团队 郝明泽

  提要:

  青岛市市北区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多达上万起,事故引发的纠纷也在逐年攀升。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看似不复杂,但处理程序多,耗时长,当事人要频繁往返于交警、保险、鉴定机构、法院等部门,纠纷处理时间少则几个月多则半年。如何实现更加简便、快捷、高效的纠纷化解?2019年7月31日,市北法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决策部署,正式成立交通事故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市北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也正式投入使用,这意味着发生在市北区的交通事故纠纷有了更高效、更便捷的解决路径,也意味着该平台作为多元解纷工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正式纳入市北法院“两个一站式”工作格局。本文将对该平台的概念及运作方式作简要介绍,对市北法院交通事故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利用该平台进行调解的相关工作经验做出总结,深入思考该机制运行中的实践困惑,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完善利用道交一体化平台搭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方略和对策。

  一、名词解释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以下简称“道交一体化”平台),是以法院为主导,由交管部门、保险公司、鉴定机构相互衔接、协调联动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化解和数据一体化线上处理平台。通过该平台可以实现对相关信息、数据、事故责任认定情况的高效共享,在平台上,当事人可以进行赔付试算,一键理赔,在线调解、鉴定、起诉、应诉等全流程一体化在线处理,全部流程“一站式”解决,不用来回奔波,是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有力尝试。

  二、“道交一体化”平台的运作模式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首先会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和划分,针对交警调解无果的交通事故纠纷,市北法院交通事故诉调对接工作室会将当事人身份信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各种证据材料上传至“道交一体化”平台,并通过平台及时联系保险公司,以确定具体调解时间及双方争议焦点。调解达成后,再通过平台生成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书等材料并保存至平台,法院审核后,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确保纠纷第一时间了结。如调解不成,市民也可通过该平台申请诉讼,提交申请后立案庭便会在第一时间收到案件,无需再跑腿。市民还可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输入相关信息预算赔付金额,提前明确法院对类似案件的预判结果,增加调解成功率,即便最终要通过人民法院裁判,也会增大当事人服判息诉的概率,通过公开透明的赔付预算体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道交一体化”平台工作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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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充分运用平台 积累实践经验

  市北法院道路交通速裁团队自使用“道交一体化”平台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以来,在不断地探索、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做出了诸多效果良好的创新尝试。

  1、精准对接,强化法官与人民调解员沟通机制。道路交通速裁团队法官与交通事故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的人民调解员进行“点对点”对接,把法官的裁判理念进行有效传递,成为调解员使用“道交一体化”平台对交通事故纠纷进行调解的行为规范和法律指引,引导调解员积极运用平台调解案件;道路交通速裁团队工作人员常驻诉调对接工作室,通过与调解员的无缝衔接,实现法院对调解案件案情的全掌握,保障进入司法确认程序的案件质量,防止“案结事未了”的情况出现。

  2、严把案件质量关。定期对使用“道交一体化”平台调解的案件进行案件流程、案件质量评查、上网文书质量检查等;重点查看卷宗制作是否规范,卷内当事人身份信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涉及人伤的医院病历和收费单据、涉及车损的维修报价单等证据材料是否齐全并完整录入平台,调解协议书内容是否合法、条款是否完善,纠纷当事人是否已签字或按手印等。对不符合要求的卷宗,一律督催当事人和经办人进行补充和完善,合格的及时有效予以装订,以防材料丢失,做好案卷保管前期工作。

  3、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市北法院与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健全相关制度,就诉调对接工作室以及“道交一体化”平台的建设和运作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加强各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通过会议的形式统一工作方向,打通业务壁垒,打造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 结合实际应用 及时发现问题

  “道交一体化”平台自投入使用以来,市北法院工作人员通过工作中的实践应用,结合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及当事人反馈,发现使用“道交一体化”平台调解纠纷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人民群众对“平台”不够知悉、了解。很多当事人仍不了解该平台,认为平台公信力不足,导致平台当事人端使用率较低。

  2、个案调解与裁判标准不一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非医保用药方面,各保险公司调解方案中对非医保用药是否扣除、扣除比例把握标准不一致,调解金额与判决结果存在差距,影响调解的达成。

  3、调解员缺少专业素质。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的专业性较强,涉及交通法规、侵权责任法及保险相关知识,从事调解工作需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调解员往往有调解热情但专业性不足。

  五、找准问题关键 思考对策措施

  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入思考该机制运行中的实践困惑,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完善利用“道交一体化”平台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方略和对策。

  1、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扩大平台参与度。借助法院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及时推介发布典型案例,扩大市北法院“道交一体化”平台的影响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联合交警、保险公司对“道交一体化”平台进行宣传引导,将宣传工作前移至事故发生第一现场,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事故处理人员当场向当事人发放一体化处理流程明白纸。

  2、类案同判,调判统一。为解决个案调解与裁判标准不一致的问题,结合青岛市经济发展水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特点,可制定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诉前调解的相关办案指引,涵盖当事人主体和审理范围、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责任主体、民事赔偿责任、保险赔偿责任、司法确认等内容,明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诉前调解的赔偿标准,制定统一的交通事故案件赔偿“青岛标准”嵌入系统。提供较强操作性,便于当事人的理解和人民调解员的适用。不论是通过交警调解、保险调解、法院诉前调解,还是进入诉讼程序,都能实现同案同价,并鼓励当事人预先通过赔付试算预估赔偿数额,理性预期、合理主张。

  3、提升调解综合水平。把好“准入关”,选聘公道正派,业务素质较好,群众威信较高,懂法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对干警及调解员定期进行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侵权责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的系统培训,组织学习新颁布《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编的相关法律规范,待施行后方便日常调解工作的开展。结合案例对调解方法和技巧加以讲解,要求法院干警和调解员熟练掌握使用方法,提高平台应用水平和能力,为促进道交纠纷公平高效一站式化解创造良好条件。

  小结:

  市北法院会继续探索符合地区发展现状和具有本地特色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使用经验,充分运用平台延伸司法职能,将更多的交通事故纠纷快速有效地化解在诉前,缩短交通事故的处理周期,降低群众的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诉累,满足多元司法需求,真正实现“道交纠纷”线上“一站式”解决,助力市北区乃至青岛市的两个“一站式”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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