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新首页 > 回收站 > 队伍建设 > 队伍建设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1期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04日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

第1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党的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313


市北区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加强

司法作风纪律工作

为更好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打下基础,市北区法院根据区委通知要求,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加强司法作风纪律工作。

一是强化教育学习工作。要求各庭、室、队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逐批逐次开展专题学习讨论会,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区委和我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确保为民务实清廉思想入脑入心,不断提高干警对作风纪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严守作风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抓好监督整改工作。要求纪检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加强对作风纪律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查访制度,对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查找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和落实作风纪律查摆汇总、通报制度,对于严重违纪和多次出现问题的干警,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三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各部门负责人既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审判、执行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落实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又要抓好本部门司法作风纪律建设工作,确保我院加强和改进作风纪律工作能落到实处,见到效果。本部门干警出现违反作风纪律问题的,不仅要追究相关干警的责任,还要依规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落实以上措施的同时,市北区法院还从小处细处着手,下发专项整改通知,进一步规范办公秩序和审判秩序,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严格落实着装管理规定,改进司法礼仪和服务态度,以良好地精神面貌,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

 

关闭
版权所有: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平安路41号 电话:0532-81606601 邮编:266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