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鲁0202执2564号之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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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08日 | ||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鲁0202执2564号之二 姜卉: 关于申请执行人刘川与被执行人姜卉执行一案,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0202民初744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至今未完全履行相涉法律义务,案涉执行裁定书(2020)鲁0202执2564-2号(扣划账户)等均已发生法律效力,载明“扣划被执行人姜卉银行账户存款135000.00元”,现以公告形式送达你和相涉人,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完毕,你或代理人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院领取法律文书,如有异议应于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及证据,逾期自担不利后果。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一月八日 联系人:孙崑、崔浩 联系电话:0532-80880560、0532-80880576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市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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