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鲁0202执2024号公告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17日 |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鲁0202执2024号 王月、张斌、于海波、王沛: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李海与被执行人王月、张斌、于海波、王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202执202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上述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于海波所有的位于青岛市李沧区沧怡路19号1栋1单元101户房产。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交该房产的书面议价申请,逾期本院将对上述财产依法进行评估,并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532/08)或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1863)进行公开拍卖。如申请唯一住房补助,需于上述裁定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承办法官:张林 电话: 80880902 80880905 本院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 |
||
|
||
【关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