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鲁0202执14号之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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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10日 | ||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鲁0202执14号之二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与董培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9)鲁0202民初77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作出(2021)鲁0202执14-1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董培培所有且已设定抵押的青岛市李沧区灵川路1号7号楼1单元201户房产,业经网络询价送达,现已定于2021年7月19日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一拍开拍,详情见该网拍卖公告等材料。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 联系人:孙崑、安伟 联系电话:0532-80880560、0532-80880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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